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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办法进行有罪推定。只要有一点可能,都往上靠。
有的警察在搜集旁证时,甚至于能在家中就把自己需要的证词写好,找到证人之后,直接让人家签字盖章就算完成任务。有的一时找不到证人,就自己冒充证人签字盖章。有了这样的办案态度,出现冤假错案的概率,当然会大大增加。
话说到这个样,任笑天也就不再在外围转圈,因为转来转去,还是这么一回事。想通了这一点,他也就直接提问说:“大姐,你说那个樊群林,能用一只手就把你抱得动不了身吗?”
“不可能!就凭他那身板,我一拳就能把他打得三丈远。”一听这个问题,张粉香的头摇得象个拨浪鼓。任笑天听到张粉香这样的回答,心中暗笑,进一步追问说:“你说,就凭他那个身材,能亲得到你的嘴吗?”
“咦,你这话倒是提醒了我。那个杀千刀的樊群林,个子不高,是个小矮子。他的头脑也只能够到我的下巴。不对,不对,那天的男人,个子比我还要高上一点。”张粉香终于发现了疑点,连声喊着‘不对’。
任笑天看到事情有了进展,又转换了一个角度问道:“大姐,你说那天夜里的男人胡子很硬,很戳人?”
“是呀,这事没有错。”对这个问题,张粉香倒是一点也没有犹豫不决的样子,而是很爽快的就进行了答复。
任笑天终于亮出了底牌说:“大嫂,可是我昨天专门看了一下樊群林,那人没有长胡子哟。”
“啧,这是怎么一回事哩。大兄弟,我的头脑都被你给搞乱了。”张粉香终于不知怎么回答是好了。随着任笑天的步步紧逼,她也感觉到自己认定的这个罪犯出了问题。
坐在一边做记录的王军,听到这时候,也算是明白了过来。那天企图强*的罪犯,应该不是樊群林,而是另有其人。说到底,熊队长这是办了一起冤假错案。
那个男人是谁?还有,如果说樊群林不是强*犯,那他到张粉香家来,又是想干什么?张粉香自言自语的说道:“我们这么一个穷家破屋的,除了偷我这么一个大活人,还有什么东西能让人偷的呢?”
企图对张粉香进行强*的罪犯,应该是一个身高180公分,并且是身强力壮的男人。此人对张家的情况熟悉,应该属于是蓄谋已久的想对张粉香下手。这样的结论,是任笑天从田地里回到张家,重新勘查现场以后得出的结论。
“任所长,你为什么要说罪犯对张家的情况熟悉呢?”王军抱着不懂就问的精神,一点儿疑惑也不肯放过。他感觉到熊队长这一次做了一件大好事,把自己当作一个可有可无的废物,踢给了任所长。却没有想得到,会让自己学到了许多知识。
“张家养了狗。”任笑天的回答很简单。
“嗯。”小王瞪着大眼,还在等待任笑天的解释,却没有想得到,任笑天不但没有解释,却跑到门外的大路上,朝着路两边看了几个来回,才又回到张家的堂屋坐下来喝茶。
“任所长,我在等你说哩。”
“说什么?”
“为什么会要说是熟人作案呢?”
“不是告诉你了吗?张家有狗,而且狗很凶。”
“哇!我明白了。任所长,你太棒了。”
张粉香一个女人孤身在家,尽管是身强力壮,孤身一人在家,总还是会有一点胆寒的。为了壮胆,她特意养了一条有着狼狗血统的杂交大黑狗。
这条狗站起来,两只爪子能搭到成年人的肩头上。看到生人,口下一点也不会留情,曾经咬伤过路过她家门前的陌生人。为了这事,白天有人在家的时候,张粉香都会用绳子将狗给拴起来。只有到了晚上,才会把狗放下来看家。当天夜里,黑狗没有吭声,更没有咬人。接下来的话,当然也就用不着解释了。
樊群林是这种熟人吗?显然不是。他如果在夜晚到了张家的门前,那条起名为‘黑虎’的大黑狗,肯定是要扑上去的。按照反抗能力推算,最少也要被咬下一块肉。想要冲进门去,撕破张粉香的短裤,那是根本不要想的事情。
当天晚上十点多钟,曾经下过一场小雨。院子里,除了留有一行解放鞋的足迹外,并没有车辆的轮胎痕迹。这说明什么?说明罪犯是步行而来。显然,这个罪犯的家,离张粉香的住宅不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