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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格森说:“在龙领的时候,我可以在自己的洞穴内或者野外随意的实验各种炼金魔法,虽然动不动造成剧烈的爆炸,但爆炸所产生的声响还不如一头成年巨龙打呼噜的声音,而爆炸的威力最多只是把洞里的石头,野外的树木等砸得到处都是而已,这点破坏对二阶幼龙根本不算什么,一阶幼龙一般都不会走出父母的洞穴,至于小紫,她是例外,但说过一次后,小紫便不会在我实验的时候接近我。”
小骑士恺撒说:“格森真的是很聪明,也有些歪理,不过他总是会忘记一件事情,那就是人类与巨龙的不同,对于人类来说,巨龙实在是太强大了,就算是二阶幼龙的格森也拥有极大的力量,人类与巨龙相比,就如同小动物与人类相比一般。而格森往往会忘记这一点,每当格森忘记这一点的时候,我就会很倒霉,不过也许是战神真的很眷顾我,每次倒霉过后,我都会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好处。”
以上出自新龙骑语录。
两天时间过去了,格森要做的东西终于做成了,通过人类的炼金术和龙语魔法的双层效果,食人魔的蓝色血液和食人魔的硬皮被很好地结合在了一起,格森在做好的蓝色硬皮上画了一个魔法阵,整张硬皮就有了十分特殊的效果,先是可以抵挡一部分魔法的攻击,食人魔的抗魔性本来就强,随后就是蓝色血液的效果,把硬皮批在身上后,人类本身的力量可以增加百分之十,这可是专门为恺撒而制作的,现在就差找一个手艺高超的皮甲匠将这件蓝色皮毛做成恺撒合身的皮甲了。
普通的人类都认为,骑士就应该身穿骑士铠甲,那样才威风,而且骑士铠甲的防御力也比皮甲高很多。但这其实都是那些不了解骑士的人类自己的猜想,一件骑兵铠甲最轻也要六十斤中,就算是传说中的骑士也很少整天将骑士铠甲穿在身上,越高级的骑士铠甲就越重,没有坐骑的帮助,穿着全套铠甲的骑士走上一段时间就会把所有体力都消耗光,根本无法作战,而坐骑的体力也是有限的,骑士们一般的做法就是先让自己的骑士侍从保养好铠甲和重长枪,骑士与坐骑保存好体力,等到要作战的时候再穿上铠甲,拿起重长枪,与敌人作战。
在人类历史上也不是没有成天把骑士铠甲穿在身上,不用坐骑就能到处走动的骑士,不过那些可都是在人类历史上实力有数的骑士,也有名的骑士,他们大多被都被人类的历史学家称疯狂追求力量的骑士,全身穿上铠甲是为了锻炼自身,同时也要忍受很多不方便,穿上骑士铠甲在方便和吃饭喝水的时候都是很麻烦的,更可怕的是成天穿着铠甲的骑士一般都很难闻,本身的皮肤也经常生病,流的汗不能很好的散发出来,全都集中到内衣上,格森可不想天天闻着恺撒身上散发的臭味。
“火之舞者”送的骑士铠甲恺撒现在穿不了,等恺撒回到帝都有了自己合身的骑士铠甲格森也不会让恺撒爬到自己的身上,恺撒加上骑士铠甲和重长枪的那个重量格森可受不了,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做一件防御力比普通铠甲要好的皮甲,这也是为恺撒今后的冒险做准备,有了一套上等的皮甲,既能很好的保护恺撒,恺撒也就没有理由要求骑在格森的背上了。
食人魔硬皮处理好之后,格森还有很多食人魔的蓝色血液,血液很难保存,干燥之后就没有半点作用,格森干脆决定再在森林里留一天,恺撒并不反对,得到了那么好的一件制作皮甲的原谅恺撒很是高兴,对于格森的这个小小要求他当然不反对,不过也就是这多留的一天,发生了一件一人一龙都想不到的事情。
在帐篷内,因为天气实在太热,又是闷在帐篷内,恺撒在格森的一再建议下还是脱掉了上身,不过要走出帐篷的时候恺撒还是会将衣服穿回身上。蓝色血液恺撒已经按照格森的要求经过一定比例的分配,加上格森储物空间里的一些希奇古怪的东西调配好了,地上的魔法阵也再三确认完毕,盛着溶液的木碗就放在了魔法阵中央,恺撒站在了格森的对面,才两天时间而已,他就对格森的炼金魔法很是好奇,想要看清楚格森到底是什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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