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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枪都有。两相对比,简直就像精锐中央军打地方杂牌部队,然而野蛮人胜在斗志高昂,人数也远远超过罗马人。
罗马人吹响了巨号,军团开始前进,走在最前的是十名百夫长,他们的步子不大,但坚定有力。野蛮人情绪高涨,仿佛被巫师加了嗜血术一般,怪叫着发起冲锋,那情形让我想起公牛冲向斗牛士的幕布。
眼看两军越来越近,罗马士兵突然高举起长枪,以统一的姿势投射出去,刹那间冲在前排的野蛮人就倒下一片,阵型自然也被打乱。紧接着罗马人拔出双刃短剑,高呼口号冲向敌人。
肉搏战,开始。
罗马军团将重盾顶在身前,任野蛮人疯狂击打而始终密不透风,突然,重盾阵列向左微微移动,空隙处伸出短剑,数十名野蛮人就被刺穿了肚子。重盾再次并拢,又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铜墙铁壁。
见了血的野蛮人更加疯狂,再次一波波地顶上前来。在敌对双方的第一排士兵那里,不像是厮杀,倒像是一场推挤游戏。不同的是,野蛮人是用身体推挤,而罗马人用盾牌推挤,且时不时从盾牌阵中刺出冷剑。
第二个不同点,在于双方暂时还没有接战的后排士兵,野蛮人是满怀激情、挥舞着兵器发出怪叫;然而他们的罗马对手并不会被吓唬住,也不愿无谓地浪费精力,只是猫着腰一言不发,一旦前面的战友倒下,就递补上去。
这真是一支冷酷且训练有素的杀戮机器。
“太强了!太太超级厉害了!”唐吉坷德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
“我倒觉得有些不对头。”我说。
“什么不对头?”
“感觉有点……”我抓抓头皮屑,“太顺利了。”
“罗马军团本来就超级厉害啊!”
“也许是我想多了吧,总觉得野蛮人不应该这么弱啊。”
唐吉坷德困惑地眨巴眨巴眼睛,像他这样的单细胞生物,能跟我这种多疑的人相处这么久也真是不容易。
一旁的长发男人好像突然来了兴致,说道:“说说你的看法。”
“我也没什么看法啦,只是觉得蛮王能统一这么多的蛮族部落,应该不是个愚蠢的家伙。如果野蛮人战斗力这么差,他根本不应该答应与联军作战。”
“也许,是他判断失误了呢?”
“不会。”我肯定地说。原本只是觉得有蹊跷,但是在长发男人的追问下,我的大脑快速运转,思路也越来越清晰。“我见过蛮族大军,那阵势不输于罗马军团。而今天打头阵的这一波,感觉像是,弱兵。”
“弱兵?蛮王为什么要用弱兵打头阵?”
“这我就不知道了,也许他想麻痹敌人,也许这就是个诱敌之计。”
长发男人发出一声冷笑,不再言语。
远处忽然又传来号角声,罗马军团开始井然有序的撤退。粗略估算了下,双方的战损比大概是一比五,野蛮人不敢追得太凶,只是隔着一段距离呐喊鼓噪。
在罗马人身后,更为庞大的联军顶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