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喆玺很快就成了同学们眼中的富豪。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我就是他的保镖,凡是胆敢来抢钱的都被我打跑了。当时的装备很先进,一根不算太长的钢管插在背后裤子的松紧里,也就是橡皮筋里,抽出钢管的动作霸气无双。
但是其中的痛只有我知道,松紧勒的不算紧,所以钢管总是悄无声息的往下溜,一会的功夫就到了两半屁股的中间缝隙,若有若无的挑逗!身体必须时时刻刻立得笔直,进家之前还要找一个地方将我的凶器藏匿起来,我也不说去大号时候的痛苦了。即便这样我也乐在其中,特别是钢管打人的那一端味道很独特,每每想到总是乐不可支。
与都督的争斗我也总能占到上风,这小子是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的典型。正因为喆玺和都督的存在,我并不像其他人一样讨厌学校,反而乐在其中,每天都有惊喜发生。虽然很多时候不见得是喜。
人的不满足来源于比较,正因为有了比较才知道生活的苦和甜,也正因为没有比较,当时才觉得生活就应该是这样,没有什么苦不苦的。每天走将近一个小时的路上学,或者热成小狗,或者冻的耳朵都没了知觉,还是一路欢笑滑冰回家。当时有一个传闻,耳朵冻的没知觉的时候千万不能动,一碰就会整个掉下来,如果没碎成好几半,一定要赶紧捡起来安到原来的地方,不然永远都安不上了,一定一定要两边对称了!真实性至今未解。
还有,我们那里一年只刮两场沙尘暴,一场刮半年。
所以当学习任务逐渐加重,为了节省上下学路上的时间,我开始学习骑自行车。像我这种没有驾照的孩子只能去人少点的地方练习,不然万一把人碰了撞了总是不好说。于是房子后面山丘的几条蜿蜒小路就成了我的练习场。我有我的标准,就这一块地界,死婴山丘和国道山洞是肯定不会去的。
在这些地方练习有一个麻烦事,周围有刺的杂草总会将车胎扎破,我只能小心翼翼控制平衡然后睁大眼睛盯着小道,宁愿我摔倒也不能让轮胎压到杂草。
喆玺当然要加入学车行列,他推着自行车,唱着当时流行的歌谣:白龙马,蹄朝西,驮着唐三藏还有葫芦娃,葫芦娃.........
“别唱了,快练车!”总是抓不住要领的我有些烦躁。
“唱歌和练车不冲突啊。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书包上学堂.......”喆玺回应。
我们就在喆玺的歌声中不断摔倒。
“亚~拉~索~,那就是黑猫警长!”
“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面,大家不要告诉他,不开不开我不开,妈妈没回来.......”
“地道战,嘿,地道战,嘿,外婆的澎湖湾~~~~”
喆玺唱的歌声嘹亮,我们摔的鼻青脸肿,于是想了一个办法。他扶着我让我先掌握平衡,熟练了以后我再扶他。但是自行车有点大,喆玺力气有点小,尽管他已经用尽全力,我还是拐进了杂草地,车胎放气的声音清晰绵长。
天也黑了,回家吧。
我不知道喆玺居然还会补胎这样的绝技,只用了十来分钟,就在他的歌声中修完了。
“太阳出来我爬山坡,爬到了山顶我想唱歌,葡萄成熟还早的很呐,现在上来干什么!哥,修完了,我回家了。”
喆玺修理自行车给我了很大的震动,自问不比别人差,但是别人会的东西我怎么不会?因为我所有心思和精力全部放在玩上面了。喆玺会做饭,我不会。喆玺可以收拾家,我从来没有过。喆玺知道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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