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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拳法的事。”陶叔亮也笑了起来,“你怎么反而询问起秦师弟来,拳法本心,你这天下难得的武功高手都不知道,我和秦师弟怎么可能知道?”
“秦师弟只是书生?”蒙高一怔。心中半信半疑,刚刚秦朝看似不经意的说话让他感觉拳法上似乎有些什么欲喷之而出。
“是什么呢?”蒙高怔怔站着。
陶叔亮眉微微一皱:“蒙师兄,你还忙,我和秦师弟便不打扰了。”
蒙高‘嗯’了声,神思恍惚的。陶叔亮连拉了拉秦朝衣袖,往书院走去。
“蒙师兄,我虽然不懂什么是拳法本心,但书中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拳道即天道,天道即人道。”
“人法地,地法天?”蒙高愕然看向离去的秦朝。
“这人。倒底会不会拳?”
……
远处树林中。“陶师兄,小弟还有些事。”秦朝说道,陶叔亮摆了摆手:“你有什么事,尽管去忙,我有的是时间。”陶叔亮离开后,秦朝身形展动。几个闪跃间便是数十丈,悄无声息的秦朝出现在红梅书院后面的屋落群中。
一间静室内,壁上只挂着一幅简单的‘慧’字。
“嗯?”
一稻草蒲团上,坐着的俏丽人影眼睛猛的睁开,“好厉害的轻身功夫,是谁?”
苗若红双手地面一按,整个人穿窗飞过,而后迅速朝着秦朝方向射去。秦朝双耳微微一动,脸上露出笑:“可是刘女侠?”
“是你?”苗若红出现在三丈外,眼里都是异芒。
秦朝昨天来,她和秦朝是见过面的,秦朝是不是先天她当然知道。“明明不是先天,居然来得这么近我才发觉,这……”苗若红胸脯微微起伏。
秦朝的内家拳,若有心偷袭,落脚比猫儿都轻,这种细腻到极点的功夫,就是一般先天高手也无法做到,苗若红发现秦朝,并不是从功夫,而是因为秦朝是非先天,泄露了一些气息。
“秦公子好功夫!”苗若红冷声道。
“这位师兄,还未请教?”秦朝道。“我姓苗。”苗若红冷声,“这里是我师父住处,难道他们没告诉你,不得允许不能进来么?”“哦,原来是苗师兄呀。”秦朝连抱拳,“苗师兄有礼了,学弟刚刚一时贪恋风景,迷了路,故而走到此地,没想到这里就是老师的住处。”
“迷了路?”苗若红心中冷哼,红梅书院结构简单,要脑子多犯浑的人才能在这种地方迷路。
“既然你现在知道了,赶紧离去。”苗若红虎着脸。
“这怎么行?”秦朝一声尖叫,“苗师兄,相遇既是有缘,既然巧合让我来到此地,这不是老天给的机会么?天予不取必受其咎,我们如此有缘,你不请我进去喝……”
“滚!”苗若红眼神更冷,心头也是疑惑,她作为先天高手的气场,换一个普通武者,老早便退下了,可眼前这小子。
“苗师兄太让师弟心寒了。”秦朝一副霜打茄子模样,“算了,谁让师弟我是个新人,师兄,还请让开,我来了老师的门前,若不去拜访,岂不是让人笑话我不知尊师重道。”苗若红头痛:“你离开,规矩没得老师允许,任何人不得前来打扰,你离开就是最好的尊敬,你再不走,我可得直接动手。”
“好,我走。”秦朝退后一步,忽然叫道:“刘女侠,我知道是你!”
“滚!”苗若红暴走,直接一个闪身抓向秦朝。“哎呦!”秦朝连滚带爬的接连躲开苗若红的攻击。
不远一间屋子。
刘琴看向秦朝方向,当‘刘女侠,我知道是你!’这声音一出时,刘琴心微微一颤。“这坏人,他怎么知道?”刘琴瞪着眼,忽然一笑,“这人胡说八道,一定是诈我的,他可能从昨天我的声音里听着有些熟悉,便来试探,哼!我偏不见你。”
“这刘琴,还不出来,看来是真不愿见我。”秦朝躲开苗若红一抓,心头叹息一声,飞也似的离开了这里。
转眼三天,这三天秦朝都没去红梅书院。
大宋京城汴梁,这一天来了一个摇着折扇的白衣公子哥。
“北宋传奇商人胡通,我记得是在内城东鸡儿巷的‘老胡头布庄’,这胡通经商手段很厉害,为人也很不错,不过他现在还没完全发迹,真正发迹是三年后,这报纸经营找他倒是不错……”秦朝摇着折扇风度翩翩。
东鸡儿巷‘老胡头布庄’后房内。
“胡老爷,这是最近一期的报纸。”
“放桌上吧。”胡通放下手中茶壶淡淡瞥了那伙计一眼,“三子,你有没有偷看?”“哪能,老爷,我买到第一时间就送来了,绝没偷看。”“哦,这一期有什么新名堂么?”胡通笑问。三子眉眼一耸:“倒是有一篇叫《法律之门》的,很有意思。”“法律之门?”胡通咦了声,瞪着三子,“你小子说没偷看,没偷看怎么知道《法律之门》有意思?”
“啊,老板,这个……我是听别人说的!”三子飞一般跑出门去。
胡通起身在屋中做了几个动作,筋骨活动热了这才走到放了报纸的桌子上,他又摆了一叠点心。
报纸是洛阳出的,传到京城后,很快便引起了轰动,不仅读书人人手一份,连他们这些没读过多少书的普通市民,凡是有点钱的,也期期必定,甚至洛阳七文一份的报纸,到了京城卖到十七文,都供不应求。
“这酒色公子秦仙傲,真是个妙人。”胡通看向桌面的报纸,心中感慨,他们这些普通市民,虽然很多人都识字,可对读书有兴趣的毕竟不多。
胡通便是这么一个看着字便头痛的人。
这登文章的报纸,原本他是不想买的,可是周围朋友有人买了,说是读起来很痛快,很容易,而且这报上的文章是大白话,又写得极妙。
胡通虽然心里还是不怎么在意,可新鲜事物出来,不管喜不喜欢,都得去接触一下,这是胡通的处世经验,因此报着捏着鼻子也要读下去的想法,他花三十文铜板买了一份,没想到一读,完全没有以前读那些书的头痛,反而越读人越精神。
看了第一期后,胡通不仅自己迷上了这报纸,还推荐了不少朋友购买这东西,如今胡通周围圈子,识字的没有没读过报纸的。(未完待续。)
PS: 对不起,今天只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