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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狂风吹来,卷起满天的沙尘,葛布斯将头巾尽量的拉下,防止风沙吹到眼睛里去,可是好象用处不大,只得是将头靠到骆驼的身体上,利用它来阻挡风沙,回头对后面的人吆喝着:“快点儿,前面大概几十里就有一个绿洲,我们到那里去休息。”
人们含糊的答应着,步履艰难的前进,但是心里都将葛布斯就个吝啬的商人骂上了天,沿着丝路做买卖这么些年,葛布斯也没改过来吝啬这一点,别的方面到还好,给的钱也不少,可是他都不肯多买一些骆驼,将大部分的骆驼都用来拉货物,剩余几只大家轮着骑,或者是让给伤者,如果多买几只,也不用日日跋涉的这么艰难了。
好在这阵风不是特别持久,吹了一阵以后就渐渐消失了,人们才纷纷将头脸露了出来,拍打着头巾上的灰尘。
葛布斯看到大家脸色不善,心里知道怎么回事,急忙赔笑道:“打击不用担心,这一次我保证,咱们不是从沙洲出来不久嘛,等到了楼兰、高昌、库车转一圈儿以后,将货物运回沙洲,之后给大家放两个月的假,休息休息,然后我也多买一批骆驼,下一次大家就都不用辛苦了。”
葛布斯描绘着美好前景,人们却并不大放在心上,每一次葛布斯都会这么说,但是每一次都没有实现,大家对他已经不报希望,要不是看在每一趟赚的还不少的份上,早就有不干的了。
前方一抹绿色渐渐出现,人们一阵欢呼,这里是所有商队的天堂,沙漠之中的明珠,那里有一个小湖,有草有木,可供人们休息。
葛布斯兴致勃勃的对身边的人道:“到了绿洲就好了,到了那里我们休息一天,然后我们再动身,一股做气的穿过大沙漠,下一站,我们就可以到达楼兰城附近的罗布泊了,我跟你们这帮毛头小子说,楼兰城的姑娘,那可和中土的大有不同,记得我前些年见过一个叫琴娜的女孩儿,啧啧、、、那长相,那身材。”
“高鼻梁、大眼睛,前凸后翘嘛,你都说一百遍了。”众人异口同声的道,眼看绿洲就在面前,众人心情大好,和葛布斯开起了玩笑。
葛布斯也笑了,但是笑容有些沧桑,似乎怀念年青时候的岁月,看来,这个叫琴娜的女孩儿和他是有故事的。
几十只骆驼被人们牵了进来,葛布斯吩咐众人将骆驼背上的货包卸下来,这些全都是来自河东的丝绸,几经展转才到了这里,葛布斯可是指望将它们卖上一个好价钱呢。
这一次还算好,货物买家已经定好了,到楼兰城交货,换做其他商队,那可还是要继续往西去的,葛布斯年纪有点大了,不想一次跑那么远,跑到楼兰,做一做中间生意,也就算知足了。
骆驼到小湖泊边去饮水,人们先是喝水喝了个饱,才拿出带子里的干粮,围坐了下来。
一个年纪较小的少年问葛布斯,“大叔,你跑了半辈子沙漠,你说说看,沙漠里面啥最危险呢?”
旁边一个比他大一点的人接口道:“笨蛋啊你,这还用问葛大叔,我都能回答,当然是风沙了,风沙一来,大的时候都能将骆驼埋住,你说危险不危险?”
另外又有人道:“要我说干渴最危险了,在沙漠里没有水,很难活下去。”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还有的说沙漠里的毒虫也很危险,还有说海市蜃楼也很危险的,七嘴八舌,乱成一团。
争论半天没有结果,最后葛布斯咳嗽了一声,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才开口道:“你们说的这些东西,确实都很危险,但是都可以预防,比如说,风沙,这东西人力不能抵抗,但是我们多年探索,找出了现在的丝路,这里风沙算是小的了,另外常跑沙的人也会关注天气,我们也会在前进的道路上留下标记,若是前面风沙大的话,我们甚至还有机会原路返回,这些年来,因为风沙死的人是越来越少了,所以风沙并不算最大的危险。”
葛布斯接着道:“干渴是大敌,但是现在我们每一次都回精确计算自己前进的路程,丝路给我们提供了直接的参考,我们需要带多少水,自己心里都有个打算,所有每一次,我们都会多带水,只要不迷路迷上几个月,我们的水是够用的,并且中途还有这样的绿洲可以休息,所以,干渴对于有准备的我们,也不算最大的敌人。”
看着众人的目光,葛布斯觉得说的很过瘾,他喜欢卖弄,现在更高兴的道:“至于你们说的毒虫,蛇啊蝎子什么的,都生活在沙漠的边缘,而且毒性不是特别猛烈,我们只要小心一点,没什么大碍的,而且还有各种解毒药,至于海市蜃楼,也就能迷惑一些刚刚跑沙漠的新手或者神智不清醒的人,对于我是没有的。”
看葛布斯如此说,旁边的人问道:“大叔,那你说说看,沙漠里面什么最危险呢?”
葛布斯说道:“之前说的这些,都可以预防,但是沙漠里面最不可预防,而且最危险的,就是沙漠盗匪了。”
“沙漠盗匪!”众人惊讶的道。
“是的,沙漠盗匪,沙漠里面,风沙来了,其实真正也不会死几个人,但是如果盗匪来了,那么这一队人搞不好就要全部死在这里了,那些人都是灭绝人性的,不光抢夺财物,还会抢夺女人,稍有不服从立刻杀人,我以前有一个老朋友,也是跑商的,就是碰到了沙漠盗匪,那一伙儿人非常残忍,将他们的商队屠杀一空,抢走了全部东西,只有其中一个小孩子出去解手才躲过一劫,那个老朋友跑了半辈子,本来说跑完这一趟就不干了,唉、、、。”
葛布斯有些感慨。
最开始说话的少年人站了起来,拿着手里的一把折铁砍刀对葛布斯道:“大叔,你不用担心,如果有沙漠盗匪来这里找我们的麻烦,我们会替你教训他们的,我练习这把刀也有一年多了,一个人对付十个盗匪绝对没有问题。”
众人哈哈大笑,葛布斯看着少年消瘦的身材,笑着摇了摇头。
旁边有一个站着的青年看着远方楞了好一阵,然后回头对葛布斯道:“大叔,你说的沙漠盗匪一般出来的时候是什么模样?”
“这个啊,他们一般都有几十上百人,骑着马或者是骆驼,一般都是使用一种弯刀,围着头巾,发现商队的时候,他们会加速前进,人贴到马背上,嘴里还会喊着一些奇怪的声音,越跑越快的来到你面前。”葛布斯边说边做着动作,就好象自己是骑在马上的盗匪,又惹的众人一阵发笑。
那个战立的青年脸色越来越苍白,身体甚至都开始了颤抖,最后他对那个还在拿着折铁刀比划的少年道:“小六子,别练了,你的机会来了。”
众人楞了一下,转头看去,只见远方地平线上一阵烟尘升腾。
大惊之下全部起身观看,只见那一道黑线逐渐接近,人们心里一翻,完了,这次可是真的沙漠盗匪来了。
绿洲本来就是盗匪经常光顾的地方,常言道上的山多终遇虎,这一次终于轮到他们碰上沙漠盗匪了,葛布斯所说的沙漠里最可怕的东西。
那个少年吓的将折铁刀扔到了一边,好象惟恐那些飞驰而来的沙漠盗匪看出他有敌意,身体哆嗦成了一团,再也没有刚才的勇猛之色。
反而是最老迈的葛布斯,从骆驼上的包裹里拔出一把剑来,目光中满是坚定。
盗匪们终于来到了近前,这是一队将近百人的盗匪,全部身穿可以抵挡风沙的羊皮长衫,带着白色的头巾,手里拿着弯刀,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生辉。
带头的一个是脸上有着一道刀疤的汉子,骑着一匹红马,目露凶光的看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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