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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光线昏暗,丁宁却依然感觉得出,萧蔷似乎憔悴了不少。
两个人自从揭露彼此身份之后,就再没来往,就好象把书的两页用糨糊粘上后不愿再去撕开一般。
春州市不大,却又很大,只要稍加注意,丁宁就不会碰到萧蔷。
虽然丁宁心头对萧蔷的那点感觉,那一点点爱恋,已经一点不剩地排遣出去,但是相见,彼此之间还是有一点小小的尴尬。
不过,丁宁没来得及尴尬,因为萧蔷的神色有些急匆匆,虽然看到是他,但显然心头记挂的事要比他重要一千倍。萧蔷就是这么好强的女人,看来一直没有改过。
“是你啊!”萧蔷说道,语气平静而带有陌生人的冷淡。
“听说你很忙!”丁宁说道。
“是啊,周倩走的时候我都没时间去送她。”
“那是够忙的。”丁宁机械地笑道,然后侧开身子让出一条道来“找周辉书记?”
“嗯,有一点事。”说完,萧蔷微低着头推门准备进去,突然顿了顿,转过头来说道:“有空出来聊聊!”
丁宁发出了个“啊”字,发觉自己反应有些过大,连忙恢复正常调门道:“好啊,有空打我电话。”
“好!”萧蔷说完,推门进去。
大铁门关上地时候。丁宁有一阵发呆。心想,这个就是自己当年爱得要死地女孩,看着似是而非啊,不知怎的。丁宁双眼蒙住了,仿佛又要下雨的样子,他终于明白了,那个年纪的萧蔷早已一去不复还了,而那个年纪地他也早已一去不复还了,这个时候,他突然想起道家常说的一句话----方生方死,诚为至理名言!
丁宁默默地转身离去,一路步行。
他想起这条路,送过周倩若干次。撒满了他们两个笑声。而这些,都已不复存在。所谓人,都是急急往前赶而不知前面有什么的傻透了的动物,忽然间,丁宁更加深刻地感觉到韩雪儿之所以要投身电影事业的根本原因。人所有的努力,不是想获得什么,而是想留住什么。
一转眼,丁宁又回到那个属于自己的窝。
与两年前相比,丁宁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往来皆美女,生活变得无比刺激与精彩,可是,内心依然孤独,依然执着的渴望着某些东西。那些东西能够燃烧整个人地身心。能够让一个人发出他生命中最强有力地呐喊。能够爆发出他潜在的勇气与能力,可是。他却不敢,因为他所爱的人是仙女,是天上的,在遥不可及的,在这种状况下,丁宁强烈的闷着且騒着。而安蔚现在在做什么呢?算起来这是第二个扬言要追自己的女孩,而且,她真的很优秀,优秀到都快到让人不敢相信的地步。丁宁看了看电脑屏幕上地时刻,显示已是凌晨两点。
她应该还在扶案工作吧。
她很厉害,很彪悍,生活在令丁宁畏惧的繁华都市。偌大的集团公司,她一个人指挥若定,她拥有太多让人羡慕、嫉妒的东西。可是,她会是韩雪儿的粉丝,依然会做一些毫无理智地傻事。她实际上也是个寂寞到骨头里地女人,这一点,也许她自己也无法意识到,就像她把自己的失眠仅仅看作是工作压力大一般。
她似乎和自己是一类人,也是闷着且騒着地,只不过这个“騒”是文人騒客的“騒”她把闷着的东西成功的转变成一个又一个绝美的现代都市爱情故事,用她去招惹了无数个同样闷騒的寂寞的都市男女。她红了,而且红得一塌糊涂,只是因为她道出了大家所有的生活,所有的不甘,所有的幻想与渴望。
带着这样的想象,丁宁开始在网络上认认真真看起红袖的小说来。
木屋别墅。安蔚果如丁宁所料,进入到一种忘我的状态。
这种状态其实有些类似韩雪儿的入戏,或者也可以说安蔚也入戏了,入了她的小说里面。
美丽的凤凰在自己笔下一一展开,那遥远却又亲切的生活画面一幕幕地浮现。
安蔚喜欢这种感觉,在那里面自己就好象是创世纪女神,又好象是凭空撕开一个时空的口子自己钻了进去。
这个时候,她当然不会记起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叫做丁宁的人,写作的快乐完全代偿了她其他的快乐,或者说欲望。
看了半部安蔚写的小说,丁宁感叹,安蔚真的很强。作为文学爱好者的他说,现在的安蔚简直就是个文学巨人,她叙述故事的手法,她的文笔,最重要的是她的那些个关于浪漫的想象与设计,在爱情方面她真的很棒。她怎么会是一个大酒店一个集团的老板?她应该是去开一家爱情咨询公司,一定会很火的!
而与这些女性相比,丁宁对于一切的漫不经心都显得格外的突出。
他现在也有他的事业,说起来他也热爱这份事业,有把它做好的冲动,这些都根源于一个知识分子的基本情怀,但是,他显然没有达到忘我的状态。忘我的状态丁宁只有在游戏当中才能出现。然而,游戏是个不能持久的玩意,丁宁很快地会厌倦,而当一个个雷同的游戏一个个地出来,丁宁就彻底退出了游戏。现在丁宁在玩昆仑游戏,但全无过去拼杀的心态,砍人与被人砍心境都没有什么变化。
丁宁开始想起那段日子,就是淡出网络游戏、论坛生活到韩雪儿请他出山之间地那段日子。
那段日子自己是怎么度过地?
丁宁忽然记不起来了。总体感觉是淡如轻烟似的。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网络生活,都是平静如水,或许,那才是真正属于他丁宁的生活吧。
丁宁开始寻找自己的博客。他地三个博客,一一打开,翻阅着寻找那一段日子的记录。
找到了,丁宁发现并不多,就两三则日记,但字数却挺多,内容很有意思,有些像法布尔的昆虫日记,其中有一则日记丁宁记录着他在他家门口观察了一整天蚂蚁搬蝗虫。那样的一件事,倒写得很有味道。
丁宁忽然找到当时的心态。真的。很平静,无喜无忧,看着忙碌的小生命们。
或者,这也是一种忘我状态,人之所以有种种烦恼,就是因为太过自我,太过有得失了。房间依然黑暗,黎明还要等待一段时间,丁宁却仿佛感觉到遥远的海平面上。太阳已经光芒四射了,他的心灵忽然有一种奇异的温暖。就像是感受到什么一样,丁宁灵活地手指马上在键盘上好看地跳动起来,丁宁写道:我终于想通了,什么才叫做ài。什么才是人生。什么才是生命
接下来地两天,丁宁忙碌起来。
虽然是干着自己不情愿的事。但丁宁却感觉到轻松,他感觉这个人就像武侠小说里面的那些个主角一般,突然一样武功与境界精进了不少,即使是琐事、杂事、烦心事,亦能咂摸出有趣的滋味来。
这两日,丁宁可以说是甩开膀子干。天气正是一年当中最炎热时分,丁宁都是在户外搞调查,两天下来,人就变了个样,黝黑黝黑的,特别是暴露出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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