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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是一只猫妖,住在紫河镇。我活了很久,久得我都已经忘记自己多少岁了。我的生命延续至今,是因为我还没有等到要等的人。姥姥对我说:“蓝樱,记住,那个凡人出现之时就意味着你成仙的时机到来了。”但是姥姥施了咒语,我只有在夜晚才能化成人形。
交错的小巷和绵长的街道摆满紫河镇。紫河贯穿整个小镇。月色弥漫时,紫河的表面会散发出紫色的光芒,绚烂而神奇。这条神秘的紫河就像我一样,只有在阑珊黑夜才能释放。我每天沿着紫河走来走去,微微仰起头,四处张望,等待着那个会让我懂得情爱的凡人出现。太阳从东向西,上升落下,循环无数,我依然没有等到那个人。我的心情从好奇变为悲凉。等待是一种苍凉的姿势。我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仰头张望这种姿势?
某个青色早晨,我遇到了第一个主人。他是一个少年。小巷的角落里,他将我轻轻抱起,然后带回家。他抚摸我,帮我洗去满身尘埃,在我脖子里挂上一条水晶链。我们面对面坐着,他凝视着我,专注地凝视,然后眼里有东西在闪烁,透明好看,我知道凡人称之为眼泪。听说那是一种充满感情的水。我猜想我懂得情爱之后这么好看的水会不会也荡漾在我的眼睛里。
少年的眼泪,是为我而流。而我只是被他捡回家的一只猫。我想他或许就是我要等的人。于是我决定安静地跟着他,不逃离。夜色降临的时候,他喜欢带我去散步,走在紫河边上冷清的街道上。从夕阳染红紫河走到月儿微笑。月光倾泻,紫光照入我脖子里的水晶链,我跟在他后面一直走,我们的影子重叠在一起。我的心里有一条湖,随着紫河泛起轻微的涟漪。
少年抬着头,看着天空。于是我也抬起头,仰望天空。那是我向往的地方,只要他教会我情爱后,我便可以飞向那里。我看到天上有人在微笑着,招着手,那是姥姥。有一架飞机挡住了姥姥的笑脸,像鱼儿一样穿梭在空中,然后轰轰的声音渐行渐远。
二
夜深入骨髓的时候,我将咖啡泡进水杯,开始写小妖蓝樱的故事。善良的小妖懵懂地等待着那个让她懂得人间情爱的凡人出现。
18岁,等不到我要的爱情,逃不出妈妈的五指山。我掐着手指数着年华,等着那个将我从五指山下救出的人出现。我坚信爱情是有魔力的,可以震破妈妈的五指山,然后我获得自由。这种相信,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就像我从来没有怀疑世间不存在永恒。容颜会随时光流逝而衰老,情爱会随生命凋谢而消失。但我仍然憧憬不会永恒的爱情。爱情长着一张怎样的脸,我看不清。但我可以想象。我无数次想象未来就会降临的美丽爱情。或许,那个人,拉着我的手进行一场浪漫而狼狈的私奔,这便是爱情。或许,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句话亦是我们的爱情。
妈妈将我从梦境中抓了回来,催我吃早饭。我半睁着双眼下床,脑袋一片空白。我的妈妈一直将我压在她的五指山下,自我有记忆以来。我迷恋上坠有十字架的项链,渴望戴上它,嚣张地走在人群里,大摇大摆。可是,我只能在脖子里藏着妈妈强行要求佩戴的护身符。妈妈不在家的时候,我将音响开到最大,跟随我最爱的山羊皮放肆歌唱,光着脚丫使劲摇摆。我伪装着我的乖巧,每天换上睡衣睡觉,准时起床,喝掉牛奶。可是,我的妈妈已经渐渐老了,跟不上女儿的脚步。她不晓得她的女儿已经可以奔跑,喜欢粗暴的音乐,喜欢十字架项链,喜欢颠倒时差,睡到太阳下山。
高考完的这个夏季,我依然被压在五指山下,仰望着拥有温柔眼神和慈祥笑容的妈妈。吃掉两只荷包蛋是每天早晨必须做的事,就像西方人做祷告一样。吃了那么久的荷包蛋,我仍然无法逼迫自己喜欢上吃那包裹着黄色的光滑生鸡蛋。我拼命在脑海里寻找昨晚的梦境,以减轻吞咽荷包蛋时的痛苦。对于记忆,有时真的无能为力,我怎么也想不起昨晚的梦境,只记得昨夜写了一个叫蓝樱的小妖。
顾小旻在我吃完第一个荷包蛋的时候来找我,很礼貌喊妈妈阿姨。妈妈很喜欢他,见到他,脸上立马堆满笑容,亲切地说,旻旻来啦,带我们素素出去玩啊。然后我顺理成章地逃离了这个家。居然是被顾小旻这个家伙救了,这让我很郁闷。
我们在家门前的街道上散步。街道扭曲着身子,使我看不到尽头,虽然这条街已经走了很多遍。我呼吸着自由的空气,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都处于活跃状态。我突然在心里萌生了一个荒唐的想法,或许我的爱情正伫立在街道的尽头,以一种神圣的姿态迎接我。于是我加快了脚步,快速穿越这条街,忽略了身边的顾小旻。
当走到尽头,死胡同横亘在眼前,我心里的火熄灭了。或许就像电影里的一样,它在身后,只要转身就可以看到。于是我心里的火再次点燃,迅速转身。当顾小旻那张脸赫然出现,我心里的火彻底熄灭。原来电影和生活千差万别。
我埋怨地说,你怎么突然出现,吓了我一跳。
你跑掉了,我来追你啊。他笑得灿烂。
我沉默。然后我们将街道反过来走。街道旁的花店老板热情地跟我们打招呼。我们走进去。
花店里的蓝色妖姬很美,骄傲地仰着头。喜欢蓝色已成为我的一种习惯。清澈的天空染上蓝色,很美。所以,蓝色妖姬也很美。我以前疯狂想过,如果人类流淌的血液也是蓝色的,一定也很美。
我们在这条斑驳的熟悉街道上来来回回地走。他用身上的钱币换来两根千层雪。我们是如此地默契。我只是说了句好热,他便匆匆跑开,然后递给我千层雪。他知道我最喜欢的冰淇凌,然后陪我吃它,陪我爱上它。在千层雪融化之前,我啃掉了它,残留一些在嘴边。他拿出纸巾替我擦嘴。我突然听到心里传来慌乱的脚步声。我真是一个邋遢的孩子。每次吃千层雪都会弄脏嘴。而顾小旻笑容干净,嘴巴懂礼貌。他随身带纸巾,吃东西的时候很文静,不像我那么粗鲁。他穿白色的t恤,白色球鞋在阳光下刺目地耀眼。我一直嫉妒他,我的妈妈毫不吝啬地夸奖一个男孩子,甚至比自己的女儿还多。
最让我气愤的是,我在弄脏自己的嘴巴后,竟然习惯性地等着他替我擦嘴。我知道,未来的某一天会有个人出现代替他,然后我一脚踹开他,狂妄地俯视他,猖狂并且放肆地大笑。那个人,也爱我喜欢的乐队,喜欢千层雪,不喜欢荷包蛋,会写情诗,睫毛很长,眼睛很好看,会带着我逃离妈妈的五指山,进行一场浪漫而狼狈的私奔,刺激而充满戏剧性,最最重要的是,他一定要比顾小旻优秀。可是,他什么时候走进我的生命呢?我等得好辛苦。瞧瞧,我又像坏小孩一样被顾小旻照顾了,我还表现得那么心甘情愿。可是,我已经足够长大。
这个夏天,什么都有可能发生,那究竟会不会发生什么呢?在我走进大学前,发生点什么吧。在天色变灰之前,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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