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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偶尔朝我瞥上数眼。
但很快,我就发现,菜几乎全是我爱吃的。
当初,还是一个穷学生时,我不爱吃肉,和沙沙只吃肥肉不吃瘦肉的怪毛病不一样的是,我无论肥瘦一律不吃,但十分喜欢吃盐锔虾,那时候,我和子默隔三岔五会到校门口小饭店改善伙食,他总是记得给我点一盘盐锔虾。
我一向嗜虾如命。
如今,一盘香喷喷的盐锔虾就放在我面前。
还有栗子鸡,蚂蚁上树,干煸四季豆,鲜蘑菜心,还有,我和沙沙当时极其爱吃的朝鲜凉菜。
真不知道我们当时中了什么邪,怎么对校门口那个小小摊点上的朝鲜凉菜那么着迷。
那个摊位上天天排着老长的队伍,一路蜿蜒,能从律园门口一直弯到对面的馨园门口,原本是我们轮流着一下课就一路小跑地去排队。
后来
后来,秦子默,一到下午三点,就拿着他的复习资料,站在那,边看边帮我们排队。
然后,斜倚在那棵老榕树下,耐心地等我下课。
那年初夏,唯一共度的那年初夏,几乎天天如此。
詹姆斯顾不上客套,牛嚼牡丹般风卷残云。
谁说中国的饮食文化不是博大精深呢,随便弄几样家常菜就唬得老外一愣一愣的。
所以,少麟跟我提起过,在国外,中餐馆里的外国人远比真正的炎黄子孙多得多。
顿时,心头涌上一阵自豪感。
但是,我依然还是没有任何食欲。
秦子默敏感地发现了,他停下筷子,沉吟了一下,注视着我,轻声地:“怎么不吃,是不是菜不合胃口?”
我垂下眼,淡淡地:“不是。”
或许,是身边的人让我没什么胃口。
他的眼,在我脸上仔仔细细搜索着什么,终究,没有说什么,继续和詹姆斯说话。还是什么跨国并购的话题,我的英文听力向来低空飞过,一多半还是当年那个面硬心软的铁嘴刘老师仁慈半批半送的,模模糊糊就听到什么法律可行性分析,如何起草收购合同,诸如此类的。
想当初,子默曾经对我英语小测验卷子上涉险过关的听力分数发笑,且无奈。
伶牙俐齿的沙沙自然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糗我的机会:“汐汐,我发现刘老师今天上课一直都在瞪着你,一定是你听力又拿了唔,让我算算,第二十六,哦,不,第二十七次60分!”
从来嘴巴不饶人的唐狮子更是在跟我们结伴回家的路上,凉凉地嘲讽我:“你还真厉害,每次都60?算卦也算不到那么准吧,看不出来啊,改天去摆个测字摊子吧,生意一定兴隆!”事隔多年之后,唐狮子留美期间,偶尔跟我在msn上相遇时,还会拿来打趣我。
当年,面对他们嘲谑且调侃的神色,我只能挠头,且惭愧地笑。
因为,秦子默一向视拿听力满分为囊中物,沙沙的英语一向也颇佳,听力正确率至少在90%以上,唐狮子的英文虽没有理科那么成绩辉煌,但是绝对不差。
只有我,完全地相形见拙。
当时的我,只是酸溜溜地撇撇嘴,我一向就既没有子默的天分,也没有沙沙的努力,更没有唐狮子的聪明,这又算不得什么新闻。
如今,报应的是,我居然成了灭绝师太。沙沙都大呼不可思议。
如今的他,英文更流利了,闭着眼听,完全以为是老外。
可是,又与我何干呢?
心头有一阵微风吹过。
我低头,继续食不知味。
我的手机在响。
我拿出来看了一眼,连忙接了起来。
是唐少麟。
“汐汐,你现在在哪儿呢?”少麟问“怎么大姐说你还没回来?”
我下意识看了斜对面的人一眼,他正一瞬不瞬地盯着我。
我“哦”了一声,柔声问:“怎么,你还没去主持讲座吗?”
少麟的口气很是温和:“刚开完会,马上要陪晚上做讲座的刘院士和方院士他们先去吃个晚饭,你现在哪儿呢?”
我想了一下,才开口:“路上碰到了一个朋友,现在在一起吃饭呢。”
斜对面的人仍然一瞬不瞬看着我。
听到电话那边有些寂静,我有些奇怪地“喂”了一声,接着又说:“少麟,你先去陪他们吃饭吧,我一会儿就回来。等讲座完了之后,你再联系我吧。”想想他最近的忙碌和辛苦,不放心地又叮嘱了一句“一定要好好吃饭,可不许挑食啊。”
电话彼端停顿了片刻,接着,我听到轻轻的一笑:“汐汐,你这么关心我,我真高兴,注意安全,晚上早点回来。”
喀地一声,电话挂断了。
我收线,阖上手机,微笑了一下。
路人甲仍然紧紧盯着我。
他的眼神中,有着说不出的复杂。
我低头,一个几近陌生的人而已。
我目不斜视地,继续吃饭。
一时寂静,气氛有些凝滞。
已经吃饱喝足的詹姆斯神经再大条也发现了我们之间有点不对劲,他小心翼翼看看秦子默的脸色,再看看我,眼珠子来回在我们之间转动。
我低着头,只管吃饭。
片刻之后,詹姆斯小心翼翼地,略带担忧地开口:“richard,你和你的chinesedoll之间,有什么,小小的误会吗?”
我瞬间抬头,看向他,礼貌而清晰地,一字一句地:“詹姆斯,请你听清楚,我、不、是、他、的、女-朋-友-”我用筷子点点秦子默,接着,瞪了他一眼“还有,麻烦你以后不要再叫我chinesedoll。”
二十六岁高龄的我,当不起这么幼齿的称呼。此外,他的女朋友另有其人,他的女朋友是童妙因。
我绝对不想让这个洋鬼子误会。
他是雷尼尔的哥哥,以后说不定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旦说不清楚,我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我想,纵使说我跟他现在一个使君有妇,一个罗敷有夫,都不为过。
心中,又有一阵一阵的微风轻轻掠过。
当真,当真,当真
当真,就像古人说的那样吗?
相见不如怀念,相见不如怀念,相见不如怀念
我眼前,似乎又有轻轻,轻轻的雾气升起。
詹姆斯哭天抢地捶胸顿足地:“汐汐,你是在开玩笑吧,richard刚到mcgilluniversity的时候,经常晚上做梦,都叫着你的名字,还放你的照片在桌上”
“你知道richard是一个多么不爱说话的人,这么多年来,我只听他说过一个女孩子的名字:汐汐,不就是你吗?”
“而且,去年richard回来,难道不是来找你的吗?”他有些迷惑不解地,睁着无辜的大眼睛看着我。
我不响。
因为,他回来,寻寻觅觅到的那个人,不是我,是童妙因。
是我的同事兼好友,童妙因。
也许,这就是天意,是上天的安排。
我继续低头。
又过了一会儿,詹姆斯似是思索了一下:“还有一句话,richard几乎天天都在自言自语,但可惜,我记不住,你们中国人的话,太太太难懂了――”
我微微一震,下意识地抬头看了过去。
秦子默紧绷着脸,脸色异常寒冷。
詹姆斯识相闭嘴。
又是一阵寂静。
突然,有手机在响,这次,是他的。
我微微一震,因为,那个铃声,还是虫儿飞,还是当年的那首,虫儿飞。
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天上的星星流泪,地上的玫瑰枯萎。冷风吹冷风吹,只要有你陪。
虫儿飞花儿睡,一双又一对才美。不怕天黑只怕心碎。
不管累不累,也不管东南西北。
这首歌,多少年都没有听到过了。
已经飘落在我的记忆之外。
我微微低下头去。
打电话来的是妙因。我听到她软软的,甜美而略带探询的声音:“子默,你现在在哪儿呢?”
他简单地回覆了几句,就挂断了。
我们继续默默地坐着,谁都没有说话。
半晌,秦子默起身:“走吧。”
我和詹姆斯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跟在后面。
走出门,秋夜的空气清冽而凉爽,詹姆斯已经坐进去了。
秦子默站在我身边,一瞬不瞬地看着我,然后,轻声地:“上车吧,我送你回去。”
我站在那儿,拎着袋子,垂着头,对他礼貌地说:“不好意思,我还有点事,你送詹姆斯回去吧,一会儿我自己乘出租车回去就行了。”
半晌无言。
突然,一个冷冷的,咬着牙的声音飘了过来:“你是要逼我不做一个绅士吗?”
说完,他劈头抢过我手上的袋子,扔进车里。
我不为所动,继续低头,固执地站在那儿。
又是轻轻一叹,他走过来,打开车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推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