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我在艾欧尼亚当ADC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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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你好,我叫方唐。”
“呦,雪莹,你看这小伙子的嘴真甜呢,还叫我姐姐,你看你都叫我小姨。”林晓玉责怪了一下林雪莹,轻轻地敲了林雪莹的脑袋,当下连忙拉着林雪莹向自己的车走去。
方唐见状,连忙拉着行李跟上了两位。
“最新型的BMW7系列,不错呀,小姨你发财了?”林雪莹看着小姨的座驾不由得惊呼,这车看上去也挺适合林晓玉的。
“嘿嘿,公司挣了一点钱,我就换了一个座驾,原来的车直接交给公司的下属了,当做公司的公用车吧,,来吧,方唐,麻烦行李放在后面,我们就直接上车去雪莹的家里。”
“啊,,好好。”方唐先是发了一个呆,随后反应了过来,直接将行李一提,放到了后备箱之中。
此时的皇都并不是太挤,在多条主干道的疏通之下,一辆BMW7系列的车直接稳稳地停在了皇都一处小别墅前。
“不用买点东西么?”方唐的心里无比的忐忑,仿佛即将要面对的林父林母就像是要吃人的怪兽一般,说不紧张那才怪。
“不用买啊,直接大大方方的上门,我们刚从北省极地回来,我还没好好地带你在这皇都逛一圈呢,再说了,你害怕什么,我都不怕。”一讲到这里,林雪莹霎时间脸色无比的通红,他也是第一次带男生来见自己的父母。
“人生自古谁无死,早死晚死都要死,我豁出去了,不就是见你父母么,走。”方唐语气突然变得无比地强硬,深吸了一口气,连忙拉着林雪莹进入了房门。
林晓玉是先进去,方唐和林雪莹自然是后面进来。
“姐,你看谁来啦。”林晓玉在门口大喊一声,厨房里连忙跑出一名手里拿着菜刀的漂亮妇人,这妇人看向门口站着的林雪莹,赶忙将刀放下,随后十分惊喜地接过女儿手中的行李放到了一旁。
“妈,我回来啦,要亲亲抱抱举高高。”
“多大的人了还不知道害羞呢,都说了多少遍了,要叫我姐姐,你怎么就是不听呢?”林母拍打了一下自家女儿的后背,她也看到了方唐的模样,不错,也算是一表人才。
“妈,这是我的男朋友,叫做方唐。”林雪莹简单地向自家老妈介绍了一下方唐。
林母轻
轻地点了点头,对于方唐的第一印象还是不错的。
“阿姨好,第一次登门,没有带礼物,还望阿姨见谅。”
“来都来了还带什么礼物,不嫌麻烦啊。没事,我说老林,女儿回来了你还不下来?是不是要我抬着八顶轿子去请你下来啊。”林母和蔼地朝着方唐一笑,随后转过头去,朝着楼上就是一河东狮吼。
卧槽
我耳朵要聋了。
楼上先是一阵寂静,随后房门被打开,跑下来一名中年男子。
“老婆,我这不是下来了么,不要急。女儿也回来了,这位是。”
“阿莹的男朋友,方唐,挺不错的小伙子,你们先进来吧,我再做几道菜就可以开吃了,”林母突然想到了什么,从饭桌上拿起菜刀在林父的面前一晃,林父笑呵呵地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不过,
林父看向方唐的时候,眼神有些不善,
毕竟女儿是自己养了多年的大白菜,直接被一只猪给拱了这说出去都不太好意思。
林晓玉笑了笑,从旁边的鞋柜之中拿出两双拖鞋直接摆在了地上,转身上楼去换衣服了,
方唐不由得感到奇怪,我好像没有做啥吧,这伯父一来就气场MAX的,
方唐将目光瞄向了林雪莹,还是说道:“伯父好,初次登门,请多多包涵。”
林父这才点了点头,说道:“你跟我来吧。”
方唐不解,还是跟着林父进入了一个房间。
“小伙子,你是做什么的?”林父先是开口一问,他必须确认这个女儿的男朋友究竟能够凭借什么来养活自己的女儿。
“我在艾欧尼亚当ADC。”方唐眉头一挑,这岳父应该会听不出来自己的意思吧。
“呵,我还在祖安当AP呢,”林父不由得好笑,他的桌前摆满了不少的诗词,而那些诗词确实是为了这一次的中瀛交流会的那唯一参赛人员准备的。
虽然他没有见过中洲方面的参赛人员,但是听一些知情的人说过,代表中州出战的人员却是一个年轻人。
“罢了,是自己女儿选择的人,如果这小子要是哪一天对自己的女儿不好,老子绝对会抽了他的皮。”林父暗暗地想着,他还是知道女大不中留这个道理。
“你觉得你能给她带来什么。”
“我跟她已经在一起,我明白我身上有着一种责任,就是对她负责的一个责任,我没谈过恋爱,我可以说她就是我的全部,我并不会像别人那样,一个空口的承诺,那是对她极为的不负责,我希望我能做的就是,将每一件事都能做好,落实好,而不是所谓的口头上说说。”
林父轻轻地点了点头,这小子还是不错的,有当年几分神棍的影子。
“近日,皇都诗词协会的会长将会出面邀请那代表我们中洲出战的参赛人员,也就是这一次的中瀛交流会,我希望你能够完整地写一篇诗词来,写的差不要紧。”
啥????
虽然我知道我要参加这一次的中瀛交流会,但是这跟皇都诗词协会有什么关系?
就像这话明明是鲁迅说的,关我周树人什么事,对不对。
是不是这个道理,我就问。
方唐不由得面露古怪的神色,看着林父,终究还是没有开口,只是点了点头。
“我明白了,”
我没有刻骨铭心的恋爱史,没有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也没有大梦想没有大抱负,丢到人海里估计就得渺无音讯了,可虽然我这么平凡,也如此普通,我还是很热爱我的生活,感恩我所拥有的一切。我十分爱听歌,爱看歌词,爱想象,想着作词的人写这句歌词什么心情,又是有什么心事,抱着什么心态,这让我觉得很有意思。听薛之谦的歌,每一首都很抓耳,像小猫的爪子一样不停挠着自己最柔软的那个位置。在某一个瞬间突然领悟到某句歌词的意思,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个感觉,但就是觉得原来在这个世界上我并不是孤独的,是有同类的。——薛之谦《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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