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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亚森今天也显得格外高兴,平时不多喜形于色的他,知道翁岳天去珠宝店是为了什么,由衷地感到开心,嘴上虽然没说,心里一直在哼着歌少爷终于开窍了,太好了!文菁真棒,细水长流不可小觑,少爷这块顽石也点头咯!
翁岳天的到来,使得珠宝店的店长亲自接待,态度异常恭敬,优雅得体的笑容,不是虚假和夸张的,看得出来是真心敬佩并且祝福这个男人翁岳天是年轻一辈中的传奇人物,商场上的成功和他所向披靡的战果,足以让人打心眼儿里折服。
珠宝店的店长当然认识翁岳天,这么尊贵的顾客,前来挑选钻戒,店长除了热心地推介,自然会真诚地祝福他。
各种款式的钻戒,让人眼花缭乱,翁岳天目光如炬,一一掠过,在触及到其中一枚钻戒时,他眼底微微泛着波澜,轻轻地点了点头。
店长眼尖,立刻将那一枚戒指递到他跟前。翁岳天的确很有眼光,这枚戒指是唯一的,款式不可重复,不是限量版,是比限量版更加让人垂涎的绝版。晶莹透亮的钻石嵌在铂金上,散发着冷贵的光芒。
嗯很好。翁岳天仔细看了看,他不喜欢繁复的款式,钟意这种简约大方的构造她也会喜欢的吧。值得高兴的是,这一枚戒指就好像是专门为文菁打造的一样,翁岳天目测了一下,大小应该会很合适。
没有去看价格,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店长太喜欢这样的顾客了,够干脆!
“谢谢,两百八十八万。”店长的笑意更深了。
翁岳天眼睛都没眨一下,直接买下了这一枚戒指。
坐回车上,翁岳天却没有直接去聚会的地方,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办。
就在他思及此的时候,手机震动了起来。
翁岳天看见来电显示的号码,不由得勾了勾唇这人真够心急的。
“喂,翁岳天,你到底来不来啊?七年之约,你不会是怕了吧?”电话那头的人语气颇为不屑,像在嘲笑,还有几分挑衅的意味。
“我在路上,五分钟后见。”翁岳天说完就挂上电话,目光望向车窗外快到目的地了。与一位故人有“七年之约”那是他曾在国外留学时的同学。七年前,他回国了,而那位同学还留在伦敦。两人当时年少气盛,互不相让,临别时相约七年后再见,看看对方混得好不好。当时,彼此都在内心暗暗较劲,一定要比对方更有出息,不然好没面子啊!
翁岳天是红三代世家出身,而他那位同学则是刚好相反,是伦敦唐人街黑道头号霸主家族的继承人,只不过在父亲去世之后被排挤了,忍辱退出家族。
今天可是圣诞啊,翁岳天居然跟人约在了墓园?这约会的地点也实在太有个性了!
这不是以前他去拜祭魏婕时的墓园,这是另外一处。倚山傍水,看上去风水不错,当然了,这里的价格也相当的不错。
庄严肃穆的墓园里,沉静,空寂,似乎气温都比外间更低,一踏进这里,人的心情自然地略微低落。拜祭,不仅仅是对死者的尊敬,更是让你心里的哀思有所寄托。
一格格的牌位,整齐有序地陈列。翁岳天与另外一个穿皮夹克的男人一起,并肩站着,向其中一个牌位上香,鞠躬如若仔细一看,就会发现,那牌位上的名字,赫然竟是——文启华!
两个大男人的神情均是庄重严肃,眼神里流露出隐痛,还有不加掩饰的恭敬,看来文启华在他们心目中有着相当特殊的地位。
两人这一本正经的模样,在两人上香鞠躬完毕之后,顿时来了个360度大转变
“啪”翁岳天点燃一支烟,斜斜依靠在门口的柱子上,神情冷冽地睥睨着对面的男人。
“啪”穿夹克的男人几乎在同一时间点燃了烟,同样的,依靠在另一侧的柱子上,只不过,这货仰着下巴,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翁岳天,七年前伦敦一别,想不到你小子还真能混得人模人样的,本少爷还等着你回伦敦来求我收留呢。”夹克男开口就不饶人,这嘴,忒的犀利。
翁岳天冷哼一声,朝他投去一个蔑视的眼神:“你这辈子都别指望了,不过,我到是很期待有一天你们家族再一次内乱。”
夹克男脸色一变,这事儿是他的软肋,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翁岳天,别再提内乱的事儿,小心少爷我翻脸不认人!”
“你还是跟当年一样。”翁岳天指的是那人的脾气,还是那么臭。只不过在说到“当年”时,翁岳天眼里浮现出几分缅怀的神色。年少轻狂,血气方刚,初生之犊不怕虎。就这三点,这两个男人在七年前,惊人的相似。
夹克男也被翁岳天这句话勾起了回忆,想起那一段逝去的大学时光,是人生中永远难忘的记忆,太多的酸甜苦辣,万般滋味。他和翁岳天之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像是互相仇视,又像是惺惺相惜。但绝不是断袖
夹克男深深地吸了几口烟,眸光看向文启华的牌位,清朗的声音里浸透着几分怅然的意味:“当年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念书,同时遇到了文启华,同时被他所欣赏,他赠给我们各自两个字,说如果能领悟那两个字,就能得到我们心中所想。如今,你认为,你得到了吗?”
翁岳天手指间的烟灰散落了一地,绝美的面容上,深邃难测的瞳仁里漾出一缕艰涩:“吞噬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就是吞噬。如果就七年前我的心态和处境而言,我确实算是实现了我的理想。这几年,我的筑云国际,收购了大大小小不少的公司,物质上,我没什么缺的,名利双收。只是”
“只是你觉得生活反而淡味了,无聊了,而你也迷茫了。筑云这名字是文启华为你取的,你在公司壮大之后,真觉得自己生活在云端吗?”夹克男这话到底是在说翁岳天还是他自己呢
“我也是和你差不多,当年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是——杀伐。我悟出这两个字之后,很快就拿回了家族中属于我的一切,现在,我在那边混得挺好,可就是时常怀念从前,你说这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夹克男损人有一套,损自己更是不遗余力。
翁岳天的胳膊肘碰到怀里的戒指盒,烦乱的情绪奇迹般地缓和下来。嘴角勾出的弧度,是令人艳羡的幸福:“我曾经是有一段时期像你所说的那样,感觉乏味,无聊头顶,孤单迷惘。可是在我遇到一个人之后,一直到现在,我有了方向感,心里踏实多了。”他所指,当然是文菁。
夹克男狠狠瞪了翁岳天一眼,出言讥讽:“啧啧,瞧瞧多骚包,多无耻啊!一副春心荡漾的猥琐样,你干脆就说你找到结婚对象不就得了?诚心气我呢,明知道我最讨厌女人了!你结婚,我不会去的,我来这里也只是几天时间,今晚就要飞回伦敦了。”
“嗯,慢走,不送。”翁岳天也不生气,不冷不热地来一句。
夹克男用力拍上翁岳天的肩膀:“呵,看你穿得这个样子,是要跟你说的那个人一起过圣诞吧?我不需要你送,今天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你记得要像前几年那样,每次来给文先生上香的时候,别忘了算我一份!”
“好。”翁岳天又是简单一个字。
“走啦,拜拜!”夹克男潇洒地朝翁岳天挥挥手,当真说走就走,头也不回。
翁岳天凝视着他的背影,不知怎的,莫名其妙地有那么一秒冲动想要叫住他,只是这念头刚一冒起就卡在喉咙了。
人生就是这么奇怪,明明是两个年少时的对头,这么多年了,就跟一对赌气的情侣一样的,执拗着,不肯承认其实在某个时刻,偶尔,还是会想起对方,并且感激着对方成为自己心目中一直想要战胜的对手。因为知道对方一定会很强,所以自己要更强。就是在这样的心态下,翁岳天和夹克男在最开始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时,才更有动力。谁人没有过年少呢?青春岁月里,也曾将因为执着地想要跟某个人暗里较劲儿,慢慢地不断地完善着,鞭策着自己,这固然是有好胜心在作祟,但终究也成就了你。
夹克男在走出墓园之后,才停下脚步,缓缓回头望去翁岳天的身影已经不见。
“老兄,珍重,有缘再见。”夹克男在心里默默念叨这么一句,钻进了一辆加长房车里。他确实是来去匆匆,这一次来是为有重要的事要办,顺便就赴那七年之约。
七年了,终于见到对方,看起来都混得风生水起,这就足够了。
这一段时间的耽搁,转眼到了晚上,翁岳天该去魏家了。
魏婕回归的消息,在上流社会那圈子里传得特快,以前的旧识各怀心思前来参加圣诞聚会。有的成双成对,有的形单影只,但看上去都很快乐,至少表面上是的。
魏婕和翁岳天以前谈恋爱的时候,在外人眼里是公认的金童玉女,郎才女貌,不知道羡煞了多少痴男怨女呢。
四年前的海难,魏婕消失,大家都以为她死了,如今安然无恙地归来,于情于理,那些昔日曾在一起吃喝玩乐的男男女女,说什么也是该来探望慰问一番的。
魏婕没有邀请太多的人,即便是这样,有些人是带了伴来的,放眼看看这厅里,也有不少人呢,年轻朝气,个个都是翩翩衣袂,矜贵非凡,场面很是热闹。
翁岳天的到来,自然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大家颇有些意外,想不到翁岳天会来,外界不是说他在与魏雅伦退婚之后,已经包养了一个情妇,怎么现在这其中奥妙是怎样,各人都有了猜测。
魏宅今夜充满了欢歌笑语,热闹又喜庆,圣诞聚会搞得比过年还要隆重,有人戏称这难道是翁岳天和魏婕旧情复燃的欢庆会吗?
比起这里的气氛,文菁所在的公寓里可就冷清多了。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文菁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个精美的心形盒子,上边用彩带扎着一个蝴蝶结,这一看就是小女人的心思了。里面装的是她为翁岳天织的围巾,还有她的cd。
安静地等待着他的电话,她只记得他说,会回来接她。等待,是一种凄美而甜蜜的情怀,有点酸,有点甜,有点涩当电话响起的时候,你的心就会如小鹿乱撞
文菁接起电话的时候,粉嘟嘟的小脸上笑得可甜可甜了
“喂”文菁没有多想,直觉就是他。
静默了几秒,电话那头竟然传来一个女声:“文菁,知道我是谁吧?今天可是圣诞,你一个人在家,不觉得太寂寞吗?”
文菁脸色剧变,怎么会是文晓芹!
文菁心里又惊又怒,气呼呼地说:“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我和你没有什么可说的,你不要再打来!”
文晓芹早就料到文菁会这么说,忍着火气没有发作,她知道自己必须办成这一件事。文菁已经挂电话了,文晓芹不服气地再次拨通了过去!
听见文菁接了电话,文晓芹用最快的语速抢着说:“文菁,你别这么大火气,我是一片好心提醒你,你的男人翁岳天,他正在魏家会旧情人呢,你知道谁是他的旧情人吗?呵呵就是魏雅伦的干姐姐,名叫文婕哦,不不不,应该叫魏婕,认了魏雅伦的父亲当干爹之后,改名叫魏婕了。你别不信,魏家的地址是xxxxxx,你随可以马上去看,就知道我没有在说谎了。”
静静得仿佛全世界都不存在了!文菁拿着电话的手在颤抖,最后实在没有力气握住,电话滑到了沙发上tzor。
不这不是真的!这怎么可以是真的!上天不会开这么过分的玩笑,一定不会的!文晓芹一定是骗人的!
为什么要听见文婕的名字,知道她的消息,她是文菁最最不想看见的人!最深的伤口,最可怕的梦魇!
文菁脸上的血色在瞬间褪去,文晓芹的话,犹如晴天霹雳,在她脑子里扔下无数颗炸弹,将她的狼炸成了粉碎!即使她第一个年念头是抗拒这消息的真实性,但是“文婕”那名字,就是一颗隐藏的毒瘤,是文菁身体里的癌细胞,一旦被刺激,那毒菌就会不受控制地蔓延扩散!
呵呵,文婕她竟然会当了魏榛的干女儿,连姓氏都改了,她是魏雅伦的干姐姐?她是翁岳天的旧情人?翁岳天此刻正和她一起过圣诞?他不是去朋友的聚会而是和旧情人约会?!
文菁陡然一下子感到胃里一阵翻腾,恶心想吐!这么多年来,文菁第一次听见了关于姐姐的消息,想不到居然会是如此讽刺,如此地致命!
文菁全身的力气都流失了,面如死灰般倒在沙发上,握着胸口,那里好痛被人用带着倒刺的刀子狠狠地割着,硬生生挖去一块块血肉,再撒上一把一把的盐
不不——不!无声的呐喊,血泪混合成的痛楚,让文菁几乎昏厥过去。她的底线,她忍耐的滴答限度是什么,以前她不知道,现在,她清楚了,就是现在,听闻她姐姐正在和她心爱的男人约会!
文菁的心脏被击垮了,碎了,熔了
文晓芹的车就停在公寓楼下,她很耐心地等着她很开心,凡是能刺激到文菁的事,她都乐此不疲,有种报复的快感。那个贱种,凭什么能得到翁岳天那种男人?她活该,活该!被气死了才好呢!
哈哈哈哈文晓芹在狂笑,尖锐刺耳的笑声,显示出这个女人的心理有多变态。
深浓的夜色里,出现了一个臃肿缓慢的身影,在夜风中,她宛如迎面飘来的一片落叶,哭肿的双眼泪痕未干,她在魏小琴面前倔强着收起眼泪,干哑的声音溢出几个破碎的音节“带我去”
文菁的脑子完全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文婕”是她的魔障,这魔障加上翁岳天,足以让她彻底崩溃!在这一秒,她不会知道,这一去,差点搭上这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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