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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脱下外套,看到茶几上放着封电报。

    我心沉下来。

    我拆开来。

    “之俊,见文速复,一切从详计议。英念智。美利坚合众国加利福尼亚州九三七六二弗利斯诺城西阿拉道四三二二号第五座公寓。”

    我一下子撕掉电报,撕得碎得像末滓。

    我北上开会时,决不能叫陶陶在这里住。

    “陶陶,陶陶。”我推开房门。

    她还没有回来。

    我拨电话到母亲那里。

    “陶陶在吗?”我问。

    “之俊,我也正找你。你父亲病了。”

    我不以为意。

    可以想象得到,父亲他老人家披着那件团花织锦外套,头发梳得油光水滑,靠在床上咳嗽两声,要求吃川贝炖生梨的样子。

    “有没有看医生?”

    “你去瞧瞧他,广东女人说得吞吞吐吐,我也搞不清楚。”

    “这几天我真走不开,大后天我要跟华之杰大队去开会。”

    “他说你两个月没去过,你总得抽空。”

    “好,我这就去。”

    “明天吧,今日陶陶带朋友来吃饭,阿一做了些拿手菜在这里。”

    “谁,乔其奥?何必请他。”

    “不是乔其奥,陶陶同他拆开了,你不知道?”

    嗄?我的下巴要掉下来,打得火热,一下子搁冰水里了,前几天我不是还见过他们?

    “那么她现在同什么人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导演。”

    “谁?导演不也是个女孩子?”

    “一字之差,”母亲笑“这位是文艺青年。”

    我哭丧着脸“一天到晚换未来女婿,这种刺激受不了,这个人可不可靠?”

    “你要人家做女婿,人家还未必答应呢!小朋友志同道合,走在一起,有什么稀奇?”

    “我来,我马上来。”

    不是她的女儿,她说得特别轻松。

    我赶到娘家,只见那文艺青年早已坐在客厅当贵宾。

    我瞪着他研究。

    只见他剃平顶头,圆圆面孔,配一副圆圆的玳瑁眼镜,穿小领子白衬衫,灰色打折裤,小白袜,缚带皮鞋,腕上戴只五彩米奇老鼠手表,约二十七八年纪,真看不出,这么年轻就是一片之主。

    “妈妈,”陶陶说“他是许宗华导演。”

    我连忙说:“你好你好。”

    许导演很讶异地站起来“这么年轻的妈妈。”

    这句话开头听还有点欢快,听熟了只觉老土,我也不以为意。

    我向母亲看过去,意思是:就是他?

    母亲点点头。

    这小子能养妻活儿?他打扮得徐志摩那样,但有没有徐之才气?况且这个年头,才气又租不租得起两房一厅?他一年拍多少套片?每片酬劳若干?

    在这一刹那,所有丈母娘会考虑到的问题都涌进我的脑海,我头皮发麻。

    一个人,无论多清高多超逸,把你放在哪个位置,你就会进入哪个框框,我虽然还有资格申请做十大杰出青年,但我另一身份是陶陶的母亲,我身不由主地关怀女儿的幸福。

    陶陶怎么搞的?为什么她不去跟身份正统一点的男孩子走,譬如说:教师、医生、公务员?

    好不容易去旧迎新,又是这样的货色。

    懊恼之余,脸如玄铁。

    我发觉陶陶的装扮完全变了,以前女阿飞的流气消失无踪,现在她步入电影角色,不知从什么地方(很可能是外婆那里)找来那么多五四时期的配件,如走入时光隧道,与这位导演先生衬到绝。

    母亲推我一下“怎么呆笃笃的,坐下来吃呀,这只冬瓜鸭很合节令。”

    我坐在电影小子旁边,深觉生女儿没前途,还是生儿子好,这样鬼括过的文弱书生都有我陶陶去钟意他,简直没有天理。

    陶陶有点不悦,当然,她一定在想:我的母亲太难侍候,什么样的人她都不喜欢。

    为着表示爱屋及乌,我夹了一块鸭腿给那小子。

    陶陶面色稍霁。

    你看看这是什么年代,做母亲的要看女儿面色做人。

    我还得找题材来同姓许的说话。

    许导演是广东人吧?怎么想到拍上海故事?是流行的缘故?别闹笑话,有现成的顾问在这里。记住三十年前的旗袍全部原身出袖,只有上年纪才剪短发。

    鞋子是做好鞋面才夹上鞋底,祖宗的像决不会挂在客堂间。

    说得唇焦舌燥。

    然而看得出他是那种主观很强、自以为是的人,很难听从别人的意见。

    我终于问:“陶陶有什么优点?说来听听。”

    我女儿抢先说:“我长得美。”

    我白她一眼。

    导演马上说:“陶陶可爱。”

    啊面的爱。我知道我太苛求,但爱一个人,不能单因为对方似只洋娃娃。

    我暗暗叹口气,也吃不下饭,只喝半碗汤。

    叶伯伯是对的,我应该走开一下,去到不同的环境,放开怀抱。

    我很快告辞。坐在他们中央,像个陌生人,话不投机。

    我去看父亲。

    他的情况比我想象中严重得多。

    不但躺在床上,头发胡须都好久没剃,花斑斑。眼袋很大,尤其惊人的是两腮赤肿,手碰上去是滚烫的。

    “有没有看医生?”我失声问。

    “医生说是扁桃腺发炎。”

    “不会,”我说“哪有这么严重?这要看专科。”

    继母很为难,把我拉到一旁,细细声说:“钱他自己捏着不肯拿出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我连忙到客厅坐下,开出张现金支票“明天就送院,一个礼拜都没有退烧,怎么可以拖下去!”语气中很有责怪之意。

    继母讪讪地不出声。

    两个弟弟坐在桌前写功课,也低着头不语。发育中的男孩子永远手大脚大,与小小的头不成比例,他们也是这样,只穿着底衫与牛仔裤,球鞋又脏又旧,如烂脚似的。他们各架副近视眼镜,两颊上都是青春痘。

    忽然之间我替父亲难受,这么一大把年纪,还拖着两个十多岁的儿子,仅余的钱,不知用来养老还是用来作育英才。

    继母对父亲说:“之俊来看你。”

    案亲睁开双眼“之俊”他喉头浑浊。

    我很心痛“你早就该把我叫来。”

    “不过一点点喉咙痛。”

    “之俊让你明日进院。”继母说。

    “钱太多了呀。”他挣扎着还不肯。

    “我这两天要出门,”我哄他“没闲来看你,怕没人照顾。”

    他冷笑连连“一屋都是人,不过你说得对,我是没人照顾。”他伸出手来握住我的手。

    我怕继母多心“他们要上课。你几时听过男孩子懂得服侍病人的。”

    继母这些年来也练得老皮老肉,根本也费事多心,干脆呆着一张脸,假装什么都没听见。

    案亲依依不舍地问:“你要到什么地方去?”

    他的手如一只熨斗,我隐隐觉得不妥。

    “我马上替你安排专科,明早你一定要进院,事不宜迟。”

    “你怕什么?”父亲还不信邪。

    “你要休息,我明早与你联络。”

    “之俊,留下来陪我说几句话,我闷得慌。”

    我挤出微笑“有什么苦要诉?”

    继母不知该退出去还是该旁听,站在一旁一副尴尬相。

    终于她搭讪地喃喃自语:“我去看看白木耳炖好没有。”

    但是她并没有离开,我觉得她人影幢幢地靠在门外,不知想偷听些什么。

    “之俊,我还有些金子。”

    我微笑“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你说,该不该把两个孩子送出去?”

    我故意提高声线,好让继母释疑“那自然是要的。”

    他黯然“送他们出去也不管用,庸才即是庸才。”

    我笑“真的,我们都是庸才。”

    “之俊,我不是说你。”

    “爸,你要多疼他们。”

    他不响。

    饼很久,他说:“我很后悔。”

    后悔什么,再婚,在晚年生孩子,还是与母亲分手?

    “你母亲,是我把她逼到叶成秋那里去的。”

    “多年前的事了,爸。那一位也陪你熬了这些年,你这样说不公平。”我替爸爸拉上被子“快快睡觉,我真的要回去了。”

    说完不理三七二十一,便站起来替他关上房门。

    继母躲在门角,见我出来,也不避嫌,马上说:“之俊,只有你明白我这些年来吃的苦。”双眼都红了。

    我仍然微笑“要送他们两个出去念大学呢,还不快快加把劲用功,打算去哪里?依我看,加拿大学费略为便宜一点。”

    两个弟弟露出惊喜的样子来。

    我拍拍他们肩膀“父亲是唠叨一点,心里疼你们,嘴里说不出。”

    叶成秋与父亲同年,今日看来,他比叶成秋要老一倍。男人没有事业支撑,马上溃不成军。我叹息。

    他们送我到楼下。我又叮嘱几句才回家。

    我与父亲的感情并不深,是到最近这几年,他才主动拉紧我。开头新娶广东女人,又一连生下两个男孩子,也就把我们母女丢在脑后。

    十年后他莫名其妙又厌恶后妻与儿子,父亲的感情自私、幼稚、不负责任。

    但他还是我父亲。生命最尴尬是这点。

    第二天我百忙中替他找到医生,命弟弟送他进去。

    弟弟向我诉苦,说父亲逼着他们去买新鲜橘子来榨汁,不肯吃现成的橘子汁。

    他与母亲一般的疙瘩。也不晓得这是不是上海人的特性,也许这样说是不公平的,叶成秋就不介意喝罐头果汁。

    出发那日我拖着行李匆匆赶到飞机场,别人都比我早到,也比我轻松。

    酒店管理科一组全是女将,仍然窄裙高跟鞋,宁死不屈,好气概。电机工程师如蜜蜂般包围她们,煞是好看。

    世球叫我“之俊,这边。”

    我才如大梦初醒,向我的助手打招呼,挽起袋子去排队。

    他特别照顾我,悄声问:“都齐了?”

    我点点头。

    飞机在虹桥机场降落,我心有点激动:回到故乡了。随即哑然失笑,我只在故乡耽过半年,在襁褓中便离开江苏,有什么感情可言,除非是祖先的遗传因子召唤我,否则与到伦敦或巴黎有什么分别。

    下飞机第一个印象是热。

    我们不是不能忍受热,但到底岛上的热与内陆的热又不一样。等车的一刻便件件衣服湿得透明,贴在身上,热得你叫,热得你跳。

    第二便是蝉鸣的惊心动魄,一路上“喳”拖长声音叫,我抬起头眯起眼睛,明知找不到也似受蝉之魔法呼召,像是可以去到极乐之土。

    女士们面孔上都泛起一层油,脂粉褪掉一半,比较见真功夫,都马上买了扇子努力地扇。

    冷气旅行车马上驶至,我依依不舍地登车。

    那蝉声还犹自可,空气中的浓香又是什么花朵发出来的?既不像白兰又不是玉簪。

    我贪婪地深呼吸。

    “香?”世球坐在我身边。

    我点头。

    “桂花。”

    我一时没想到。鼎鼎大名的桂花,传说中香得把人的意志力黏成一团的桂花。

    我把头靠在车窗上。这个地方我是来过的,莫非在梦中曾经到过这里。

    车子往大东饭店要个多小时,世球在那里吹嘘:“我到全世界都要住市中心。”

    女士们马上投以倾慕神色,我暗暗好笑。也难为他,这个劣谟不好做,虽然叶伯伯已搭通天地线,也还得世球一统江湖。

    他见我笑,便解嘲说:“最不合作的是你,之俊。”

    我不去理他,心中很矛盾,看样子大东饭店一定时髦得不得了,绝不会勾起什么怀旧之幽思。

    我不是不喜欢住豪华旅舍,只是先几年经济情形有所不逮,往欧洲旅行只得住小旅馆,窗门往往对着后巷,在潮湿的夏季傍晚,水手在廉价路边咖啡座喝啤酒,看到我倚窗呆望,往往会好心地吹口哨引我一笑。

    就是在那个时候,爱上小旅馆风情,特别有亲切感,连淋浴都成了奢侈,另付五块钱租用莲蓬头一次,带着私人浴巾及香皂进去,不能每天都洗,花费不起。

    我喜欢看窗外月色,喜欢在没空气调节的房间辗转反侧,喜欢享受异国风情较为低层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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