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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据说你与妹夫不和?”我问。
“我管他叫‘雾’。”
“咦?”“又湿又厚。”
我微笑,厚作蠢解。我说:“可是我们这些普通人也不见得找到朋友,我时常怀疑世上油若干名词是人类虚设来自我安慰,对短暂虚无痛苦的生命作一点调剂象朋友、爱情、希望这些术语,不外是骗我们好活下去。”我非常悲哀。
“可是我是爱你的。”他说得那样真挚,老成的面孔第一次发出稚气的光辉。
“我们相爱如一对好友,”我温和的说:“我可以确定我一辈子不会忘记你,但这还不是爱情。”
“什么是爱情?”他微愠。
“世界上根本没有这件事。”我说:“我觉得我们两人的关系已经够好了。”
他只好涩笑。
他将我安置在高级住宅区一所美丽的公寓中。一应俱有,给我零用钱,一个电话号码,大事可以找他。
我喜欢公寓的厨房,宽大舒适,我可以一展身手。
对于自己的前途,我非常乐观这是我生命中的一段插曲,我有信心,当这一切过去,我可以回家从头开始再做马宝琳,一个事业女性。
我是个乐天派,无拘无束,对于生活中不如意的洪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总有办法渡过难关。
最主要是我对占姆士毫无奢求,他给我的,我坦然接受,不论多少,都不伤我自尊。
占姆士不能给我的,我也不苛求,我们是老朋友。
我并不寂寞,驾小车子到处去逛,可以做的事很多,城里名胜古迹特多,博物院、美术馆,到处风景如画,我有种真正度假的感觉,因为我这次真正能够放下屠刀,做个无业游民。
尤其喜欢逛古董街,一整条街上都有十九世纪廿世纪初不值钱的小货色一个笔座,一盏台灯,照片本子,一件绣花背心。
这些店都叫我留恋,占姆士如果不来找我,我就往那里钻。
我也计算过占姆士大婚的日子,不远了,我感喟的想,这一切就要化为蔷薇泡沫了,怎么样的来,怎么样的去,王子终于要同邻国的公主结婚了。
但是我竟这样的愉快。
星期三,我出去买作料做占姆士喜欢的烟三文鱼加炒蛋,预备等他回来吃。
一出门就觉得有人盯我的梢。
我省觉,头一个感觉是记者。
但这人不象,伊开一辆小跑车,盯了我几条街,我到肉店,他也到肉店,我买花,他车子停在花档,我朝他看去,他也不避忌,向着我笑。
我捧着食物与其他的东西向他那边走去,他居然连忙下车,礼貌地对我说:“小姐,允许我帮你忙。”他替我捧过大包小包,但是稍欠风度,目不转睛的看牢我。
我心头灵光一闪,微笑问:“你是亨利?”
“不,”他笑“我是爱德华。”
“啊,你是那个有罗拔烈福面孔的弟弟。”我说。
他面孔忽然红了。
“你盯着我作甚?”我问。
“我想看看占姆士的女友。”他坦白的说。
“你怎么知道我住哪儿?”
“妈妈大发脾气,与占姆士起冲突时我在旁听见的。”爱德华说。
“你母亲雷霆大作?”我心头一震。
“是。”他仍然笑嘻嘻地。
我不禁有点担心起来“占姆士应付得来吗?”
“你请我吃茶,我就告诉你。”
“你这个人,贼秃兮兮,不是好货色。”我骂他道。
“你果然是个美丽的女郎。”他欠欠身“我非常谅解占姆士。”
“谢谢你,”我非常喜悦:“你太夸奖了,很会说话。”
“茶呢?”
“我又不是开茶店的。”我说。
“至少让我替你送货。”他说。
我笑了,上了车。
他在一旁说:“占姆士说得对,你的确与一般女子大有不同。”
“少说废话哩,跟着来吧。”我说。
他嘻嘻的笑,车子跟在我后面。
我招呼他进屋子,问他要喝什么。我说:“你哥哥最喜欢牛奶与沙滤水,否则来一个马天尼也好,最不喜欢咖啡或茶你呢?”
爱德华好奇地打量着公寓,他并不回答我。
“喂,”我既好气又好笑“瞧够了没有?”
他向我挤挤眼睛“你清楚我大哥,倒是比我大嫂更透剔。”
“告诉我,你未来大嫂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好奇。
“一个稍遇刺激,便咯咯乱叫拍起翅膀的小母鸡。”
我一怔,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她实在太年轻无知,而大哥实在太老成持重,站在一起,非常可笑,上星期合家去参加表弟的婚礼,在教堂门外,大哥站得似一尊石像,而她却不停东张西望,按帽子拨裙子,母亲马上皱起了眉头”爱德华说得活龙活现。
我笑说:“瞧,堂堂一个女勋爵,在你们嘴里尚被诋毁得这样,啧啧啧,将来说起我,还不知道不堪如何呢?”
“谁敢说你坏话?”爱德华讲得诚心诚意“女勋爵不过是世袭的,又不需要品德学问,就象我,说不定时个坏小子。”
我看住他,只好笑。
“大哥年薪才二十九万美金,据说在香港,做小生意也不止赚这个钱,你既不是为他的财,那一定是喜欢他的人,是不是?”
我不答。
“但是他这个人是出名的讨厌,没有人喜欢他,你为什么是例外?”
我笑吟吟说:“你打听这些,不是想得了消息出卖给小报吧?”
“毫无疑问,你是个漂亮的女郎,连母亲都说,你的美貌使她不忍太过责怪占姆士”
“你的话真多。”但不讨厌“而且夸张。”
“我则喜欢你的肤色。”他凝视我。
“皇室婚礼进行得如火如荼了吧。”我问他。
他装一个鬼脸“真象做一场戏,我发誓当我结婚时,要娶个我所爱的女子。”
我不响。过一会儿我说:“那个被你所爱的女子,不一定是幸运者。”
“告诉我,你如何会喜欢占姆士,他是那种每朝七时三十分起床,夜夜不过十二点便上床的人。”这小子不肯放过我。
我拒绝回答。
“他的嗜好是阅读、看电视、作水彩画与烹饪,你听见过没有?多么乏味。”爱德华作一个晕厥状“他的车子是爱斯顿马田与福特,多么老土你真的想清楚了?”
就在这时候,占姆士推开大门进来,我惊喜,而爱德华却没有发觉,犹自滔滔说下去。
我强忍着笑,知道马上有好戏看。
“他最喜欢的作者不过是亚历山大苏森尼律,他最心爱的玩具是一具电视录映机,他说话前先举起食指,上唇不动,笑得象气喘,时常挂住虚伪的微笑,神经质地握紧双手,又松开双手,右手常伸入左手袖口,象是在摸索一条不存在的魔术师手帕。”爱德华说得眉飞色舞。
冷不防占姆士暴喝一声,从他身后扑向前,捏住他脖子死命摇晃。
“扼死你,扼死你。”占姆士大叫。
爱德华呛咳,死命挣扎,两人滚在地下。
我笑嚷:“宫庭大惨案,喂,谋朝篡位,不得了,救命,来人,救命。”
他俩站起来,占姆士犹自不放过他老弟。
“你想怎地?在我女人面前说我的坏话。”
“这些全是事实。”爱德华不服帖。
我说:“你们两个都给我坐下。”
占姆士犹自问:“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爱德华辩。
“爱德华,我有重要的事跟宝琳商量,你快回去,当心母亲剥你的皮。”
爱德华反唇相稽“不知道是谁的皮就快要挂在大厅墙上做装饰呢。”
我说:“爱德华,你别尽打岔,占姆士真有话跟我说,我们改天再见。”
爱德华默默站起,他对我说:“宝琳,我知道大哥喜欢你的原因:只有你把我们当人看待。”
他转身走开。
棒了许久,占姆士说:“爱德华这话骤然听来好笑,实则上无限辛酸。”
我斟给他一杯占酒加苏打水。“可是要叫我走了?”
“宝琳。”他紧紧握住我的手。
“你母亲震怒了?”我轻问。
“我连保护一个女人的力量都没有。”
“不是没有,”我说:“代价太大了,何必呢。”
“我会送你走。”他低头。
“很好,你随时通知我,我只需要十五分钟收拾杂物。”
“宝琳”他抬起头来。
“什么?”我说:“我们还是好友,你有话尽说无妨。”
“宝琳你竟没有怨言?”
“生活中充满了失望,我已经成习惯,我从来不是一个任性的人,好胜与倔强或许,但从不任性,而且最重要的是,占姆士,从头到尾,我们的关系建立在友谊上,是不是?”我的手按在他肩上,不知怎地,心中非常心酸。
“后来我向父亲求情”
这是意外,我抬起头。
“父亲出乎意料的同情我,我们尚有两个星期时间。”
“占姆士,我想我还是早两个星期走的好,”我温和的说:“不见得你尚会邀请我参加你的婚礼。”
“再施舍一点点快乐给我,”我忽然恳求“我这一生中,从来没有比现在更彷徨。”
我连忙说:“但是占姆士,我也一直很喜欢你这个伴,清别说到‘施舍’这两个字,若你只是普通一个富家子,说不定我就嫁予你,乖乖地在家享福,但现在这种情况,为了保护我自己,我不得不替自己留有余地。”
“我只是一个懦夫。”
“大勇若怯,”我说:“大智若愚。你的情意我心领了,难怪你母亲要生气,我并没有守诺言,她大概也猜到我是故作大方,根本没有可能实行这个诺言,你立即送我走吧。”
“我办不到。”
我既欢快又伤感,怔怔的看牢他。正如爱德华所说:他是一个极度乏味与古板的男人,但因他真正的喜欢我,我在他身上发掘到其他的好处,我因此回报他以同等样的感情。
“我得回去了,你若觉得烦闷,我叫爱德华来陪你。”占姆士说。
“没有这种事,”我说:“我不能再惹麻烦。”
“你为什么要控制自己?连我都没打算这样做了。”他责备我。
我哀伤的说:“因为我不能一整逃阢在马球场饼日子,因为我打算好好的活到八十岁。”
“你与我吵嘴!”他忽然怒不可遏“你从来没有服从过我,处处讥笑我”他站起来走了。
我担心他,他的情绪是那么不平稳,从窗口看出去,他开着吉普车飞一般的驶开。
占姆士占姆士,我喃喃的说:正因为我俩时日无多,才应该心平气和,快快活活,何必浮躁不安。然而,他在毫无挫折的情况下长大,稍遇一点点不如意,马上痛不欲生伊实在不是一个理想的丈夫,男人应该懂得克服困境,活得如一个鲁宾逊,不应象他那样,一辈子住在井底下,拥住皇杖皇袍做人。占姆士是那么无助我真正的开始同情他,原来在高贵的仪表之下,他痛苦的细胞比我更多。
纵然如此,我也不能宠坏他,正如对其他的好友一般,对他的遭遇我深表同情惋惜,但是爱莫能助。
明儿他脾气好转,我会跟他出去玩一天,庆祝我们两个人的感情结束。
现在我要收拾行李。
我也佩服自己的冷静,历年来的性格训练,发生了大事情懂得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