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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代流行的歌曲,飘散在这宽广的歌厅内。

    远眺歌厅的四周,红色丝绒包裹着木板隔成的墙壁,看起来既辉煌,又带着年华老去的落寞,教人不禁感慨。

    再看看前方的舞台。

    宽阔的舞台上,乐队的成员正卖力使弄手中的乐器,吹奏出轻快的音乐。尤其是小喇叭的部分,更是吹奏得不亦乐乎,而台上穿着复古式旗袍的歌手,亦踩着轻快的脚步,挥动着披在旗袍外的流苏丝巾,手持麦克风高唱──

    “玫瑰玫瑰最娇美,玫瑰玫瑰最艳丽,长夏开在枝头上,玫瑰玫瑰我爱你”拌手以恍若四年代普遍流行的高亢嗓音,唱出属于这个年代的歌曲。只见台下的观众听得如疑如醉,险些落泪。

    台下的这些观众,多半是退休了的老兵,或是曾经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其中虽不乏喜爱三、四年代歌曲的听众,但大致来说,仍以这些人为主。尤其是丧偶又没地方消磨时间的老兵,最喜欢挑午夜时分泡在这种地方。一来可以杀时间,二来可以排遣寂寞,帮助他们度过漫漫长夜。

    唔,普遍来说,他们满喜欢来听红包场的,尤其又碰到他们喜爱的歌手,听到激昂之处,还会一起唱和呢!

    “心的誓约,心的情意,圣洁的光辉照大地”

    你瞧,台下此刻不正响起一阵唱和的声音,鼓动台上的歌手更加卖力?

    “心的誓约,心的情意,圣洁的光辉照大地!”

    年华已逝的老兵们,彷佛想和台上的歌手订定盟约似地,扯开嗓子大唱。容光焕发的模样,让人不禁替他们担心会不会就这么一声不响倒下来。

    所幸,这一票观众都是老战友了。除了在战场上合作,换到红包场一样友谊坚强,手牵手、心连心地度过心脏病发的危机,个个听得眉开眼笑,频给红包。

    台上的歌手,一边唱接下来的段落,一边走下舞台,接受一直递过来的红包。这家红包歌厅的营业时间从下午三点到凌晨两点,她负责唱最后一场,自然是唱得特别用力,也为自己赚得不少红包。

    “给你,莉璇。”

    “来,红包。”

    台下的观众争先恐后的拿出红包,塞进歌手的手里。歌手点点头,一面唱歌,一面不忘感谢,然后从容的走回舞台上,握紧手中的麦克风,准备和台下的观众一起昂首高唱──

    “玫瑰、玫瑰,我、爱、你!”

    掌声落下,台下老兵的眼泪也跟着簌簌落下。不愧是他们心中的女神,人长得俏不说,歌也唱得好,活脱是他们那个年代最红的歌星──周璇再世,声音也那么甜美。

    “谢谢各位的捧场,今天的节目到此为止,再见。”凌晨两点,红包歌厅高挂起免战牌,通知底下的观众,明日请早。他们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去,临行前还回眸偷瞄他们心中的女神呢!

    只见女神脸上挂着笑,一只手扶住披肩,另一只手跟他们挥手道别。圣洁的模样,就像刚刚歌词说的那样;照大地。

    “我们明天再来!”

    这些个死忠的观众,互相约定明天见,便一个一个鱼贯地走出歌厅。台上的歌手一瞧见人都走光了,马上放下手,舒了一口气,完全不复方才圣洁的模样。

    “莉璇小姐。”

    名叫莉璇的歌手,才刚能喘一口气,就被一道热情洋溢的声音吓着,差一点尖叫。

    “马、马伯伯。”莉璇惊魂未定地对着叫住她的男人微笑,笑容有些勉强。

    但见姓马的伯伯,不,是姓马的老帅哥,用五指梳梳凌乱的发丝,梳完了后又甩一下头的对着莉璇说。

    “别叫我马伯伯,叫我马大哥就行了。”他自以为很有魅力地微笑。

    莉璇见状也跟着微笑,但看起来比较像是苦笑,甚至可以说是哀嚎。

    妈妈咪呀!

    她偷偷瞄时间。

    拌厅收工后她还有另一样工作待做,可没空陪这不认老的青春欧吉桑瞎耗,偏偏他又是重要的客人,得罪不得。

    “马、马大哥有事找我?”莉璇努力保持微笑,一边计划怎么速战速决。另一头的工作要是给迟到了,那么她的广播节目就得开天窗了。

    没错,这正是她的另一个身分;电台的dj。她的节目安排在午夜三点到五点之间,其中并开放半个小时接受听众alli。而从红包场到电台之间大约需费二十分钟的车程,因此她通常是一收工,妆卸一卸、衣服换一换就跑,根本没有时间留下来跟客人蘑菇。

    然则非常不幸地,今天正巧遇见了一位罗唆的客人。害得莉璇──呃,应该说是田心才对,没办法像以往那样顺利脱身,只能抿着一张嘴,像具木偶般微笑。

    青春欧吉桑却被她这始终不曾掉过的微笑击退好几步,差一步阵亡。

    “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只是想找你聊天。”马老帅哥再一次梳理他那头乱发,似乎对他这个造型很满意。

    田心痛苦地抽动面部神经。虽说她是主持午夜节目,难得访问嘉宾。但记忆中她曾访问过某个摇宾团体,其中一个团员的发型跟他很像,甚至还比他好看。

    “谢谢马大哥如此看得起我,想跟我聊天。”她尽可能应付。“但是夜深了,我想要早点回家,恐怕无法与马大哥多谈。”再谈下去,她的另一份工作就要没啦!

    “莉璇与家人同住?”听见她要回家,青春欧吉桑的眼睛瞬间升起亮光,一副要跟着她回去的模样。

    “不,我一个人住。”她吓得连忙摇手,怕他真的付诸行动。

    “你一个人待在台北工作?”

    “呃,对”她吞吞吐吐。

    “真辛苦。”青春欧吉桑的口气充满怜惜。“要不我跟你父母联络一下,说我会──”

    “不!”田心连忙出口阻止他。“不必跟我父母联络,因为因为因为我是孤儿!”

    上帝请原谅她说谎,她在红包场驻唱的事是秘密,除了她的好朋友丽丽之外,没有人知道。

    “原来原来你是孤儿,真可怜。”青春欧吉桑的语调中有着浓浓的不舍,听得田心更生罪恶感,直喊爸妈原谅我。

    她岂止不是孤儿,她还跟她父母住在一起,所以更不能让他打电话,免得穿帮。

    “这么说来,你都是一个人孤军奋斗。”青春欧吉桑越发感慨。“像你这么柔弱的女孩,实在应该找一个人照顾你一辈子才对。”

    青春欧吉桑越说越激动,大有自动报名之势,看得田心胆战心惊,而且她也没有时间。

    “我该走了。”再不走,就要迟到了。“感谢马大哥的关心,我们改天再聊。”

    田心话一丢,脚跟一转,便提着裙摆赶场去。反倒是不认老的青春欧吉桑还瞪着她柔美的背影发呆,半天说不出话来。

    人长得美,性子又好,声音又很像周璇。

    青春欧吉桑不禁回想起少年时,每当看见周璇的照片,都会产生一股强烈保护她的冲动,而这股冲动一直延续到今天,延续到田心的身上。

    莉璇实在太可爱了。

    不知道田心真名的他,始终只晓得她的艺名。

    她外表柔弱,但内心其实相当坚强,最重要的是,她是个孤儿,他有义务保护她!

    青春欧吉桑当场下定决心,保护她到底。

    青春欧吉桑保护田心的方式很奇怪,他不是花大钱去请保镳,而是选择在半夜敲他儿子的门。

    “妈的!”

    被电铃声吵醒的马伦,转身用棉被裹住自己,就是不肯下床应门。

    “叮当叮当叮当!”

    偏偏门外的访客,耐性出奇得好,打定主意就算按到门铃爆掉,也非要对方开门不可。

    他投降。

    “一定又是老头。”马伦一边下床,一边找到睡袍披上,满子诩是诅咒的话。

    他穿越楼上的起居室,接着下楼穿越宽广的客厅,最后才摸到大门的门把。

    “你最好是有正经事才来找我。”凶残的打开门,面对一张笑得如同白疑的面孔,门外的访客果然是马伦口中的“老头”──他的父亲。

    “晚安,伦儿。”马伦的父亲,也就是不久前纠缠田心的青春欧吉桑,带着愉快的笑容走进独生子的住所,边走边哼小调。

    马伦直直地看着他父亲走进来,又直直地看着他父亲用手指拨开自己额前那撮乱发,眼中的温度霎时下降好几度。

    “你什么时候去染了那头金发?”马伦忿忿地甩上门,抱胸质问他父亲,冰冷的眼光几乎要将他父亲瞪成冰柱。

    “今天早上。”青春欧吉桑显然已经很习惯他儿子的态度,自我解冻的能力也不差。

    “好看吗?”他又补问一句,差点没把他儿子气到吐血。

    “不伦不类,难看得要命。”这句话是从马伦牙缝里挤出来的,其实他此刻最想做的事,是杀了他老头。

    “你真杀风景,伦儿。”青春欧吉桑深受打击。“我走在路上,还有好多人一直看着我,怎么说难看呢?”真没审美眼光。

    “他们当然要看你。”马伦不客气的戳破他父亲的春秋大梦。“难得有一头七十岁的金毛老狮王在街头晃来晃去,你说他们看不看?”也不想想自己什么年纪,还硬要跟人家假装是年轻人,笑话。

    “我才六十九岁,伦儿,别把我说老了,我还很年轻。”还有体力去夜店跳迪斯可。

    “不许叫我的小名。”马伦简直快咬断牙根。“七十岁虽然不算太老,但也绝对称不上年轻,别笑掉人家的大牙。”

    “不会的,伦儿,大家都承认我很年轻,不会笑掉他们大牙的。”青春欧吉桑轻易将这个话题挥开。

    “随便你怎么说。”马伦怀疑他父亲口中的“他们”会不会就是那些把他当稀有动物看的路人。

    “这么晚了,你到底来干什么?”马伦决定速战速决,省得被他老爸活活气死。

    “才四点,不晚啦!”青春欧吉桑挥挥手。“我刚刚才去过红包场听歌,那儿有个歌手叫莉璇,歌唱得真好。”

    语锋一转,青春欧吉桑立即将话题带到马伦最害怕的上头去,马伦赶紧又转回来。

    “别跟我罗唆那些乱七八糟又无意义的事,我明天还要上班。”他知道他父亲热衷跑红包场,但不想听他那些废话。

    “你真可怜,伦儿。”青春欧吉桑摇头。“难道你的人生除了工作以外,就没有别的事了吗?”

    人生多美好,除了工作,还有艺术,还有音乐,还有灿烂的阳光

    “很抱歉,没有。”马伦冷冷打散他父亲一地阳光。“为了收拾你丢给我的烂摊子,我已经三年没有忙过自己的事,更别提过正常的生活。”经常受到他騒扰。

    “可是伦儿,这一年来,公司的状况不是大有改善,我听说还出现不少盈余。”青春欧吉桑不懂他儿子在抱怨什么。

    “在我几乎睡公司、吃公司的情况下,是的,公司的状况的确是有改善,但我明天还是要上班。”所以早滚早好。

    “既然公司的情况已有改善,那你为什么还要去公司”

    “因、为、”马伦一个字一个字地打断他父亲。“我还要赚钱供你挥霍,赚钱供你去红包场,赚钱供你去听那个叫莉璇的女人唱歌!”

    “别吼我,儿子。你的生活我也曾经历过,那时我也没对你吼。”青春欧吉桑皱眉抗议他儿子不礼貌的行为,马伦顿时安静下来。

    “想当初我也和你一样守在公司,每天拚命工作,赚钱让你在美国念书。在台湾帮你买好房子,买好车子。为了你的将来着想,我甚至还多开了几家分公司,因而忙得没有空交女朋友。”

    青春欧吉桑这不是在抱怨,而是事实。当初他就像他儿子一样拚命,想给他的独子一个没有后顾之忧的未来,结果因为太拚了,松懈以后反而成为一个老败家子。

    但相对于马伦来说,这就是抱怨。诚如他父亲所言,他今天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父亲给他的。这栋房子、双b的车子,都是他父亲用血汗为他预备的,所以他才能一直过着公子哥儿的生活。

    但他父亲加诸在他身上的恩惠,马伦其实已经还清。三年前他被紧急从美国徵召回国,接手当时岌岌可危的事业,过了足足三年没日没夜的生活,才把公司从破产边缘救回来,直至今日的小有盈余。

    即使如此,他还是亏欠他父亲,亏欠他父亲在他身上虚耗的光阴。

    “我又没叫你不要交女朋友,是你自己不愿意续弦的。”马伦其实满感谢他父亲,只是拉不下脸好声说话。

    青春欧吉桑一点都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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