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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咖啡,仅仅是喜欢而已,并没有任何讲究。就如同喜欢巧克力一样,迷恋那种独特的味道。我不小资,因而对咖啡的品牌知道的不多。平时多是喝速溶的那种,雀巢或者摩卡。很少去咖啡店,偶然跟朋友去一次,多是喝卡布奇诺。偶尔是蓝山。而每次必是要加糖加奶的。特别是蓝山,那种浓重的苦味是我所畏惧的,于是加的糖会更多。对真正喜欢咖啡的人来说,或许正是喜欢那纯正的苦味吧。奇怪的是,我并不为自己的“陋习”而惭愧。或许,我只是想让自己品尝一些苦中的甜,甜中的苦。二者缺一不可。
生活中,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于平淡或者苦难中给自己找一些快乐,正如在咖啡中加一些糖。工作的环境和内容有些乏味和刻板,于是不喜欢穿那些笔挺的套装来加重这种气氛,尽管我秀颀的身材和端庄的气质很适合那样的服饰。除了必要的场合,更多的时候,我喜欢穿粗糙的仔裤和宽松的t恤,这会使我整个身心感觉放松。看多写多了味同嚼蜡的官样文章,我会偷闲写些自己喜欢的文字,尽管距离创作甚远,却能让我感觉到充实和快乐。喜欢在枯燥冗长的会议上走神儿,眺望窗外的树木建筑,想像视线所及处那座楼里住着什么样的人,有着怎样的悲喜。因而,偶然相聚的同学朋友,一直当我为女强人,而单位同事,又觉得我并没有被机关那些毒素侵蚀,仍是本色得很。生活中虽是量入为出,仍会偶尔纵容自己一些小小的奢侈。比如好喜欢那件看起来旧旧的仔裤,于是不惜花近500元买下来,穿的时候却不时被问及“为什么刮破了好几块儿”比如那个“黑眼睛”布包,喜欢了好久,出差时在上海的一个店里看到,尽管价格不菲,还是买了下来。比如对那些自己喜欢的书,从来都是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从没有觉得贵。与它们给我带来的快乐相比,那些付出太微不足道了。但我是绝对不会花钱为自己买一件贵重的裘皮的。一直觉得,那样的衣服穿到自己的身上并不合适。我只喜欢那些纯朴中的精致。会尽职尽责地工作,偶尔也偷一点懒儿,上一会儿网,聊几句天儿,说些孩子气的傻话。会尽心尽力地对待家庭,偶尔也会放下家人,跟好朋友去聚餐喝酒,甚至有一次因为太高兴喝多了,三天里死去活来。虽然绝对不允许自己有第二次,但对我来说,那的确是一次特别的体验。
生活如此平淡,以至于每天和每天并没有什么不同,像一杯白开水。那么,让我给它加点糖吧,给自己制造一些小小的快乐;生活有时又是如此沉重,以至于像一杯有着浓重苦味的“蓝山”那么让我多给它加点糖吧。允许自己偶尔的怠惰和放任,去吼几句卡拉ok,去跟最亲密的朋友喝一次酒,去说一些平时想说不敢说不能说的压抑许久的真话实话。甚至,如果可能,去毫无目的地慢游一次,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放逐自己的灵魂,把一切的不快都丢掉,然后回来,该怎样还怎样。
毕竟,生活,总要继续。而我们能做的,只是给咖啡加点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