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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冯城易为难的看向柯河舍,他最忌屈打成招,所以以往问案,他都是用物证说话,甚少用刑。
柯河舍暗中摇了摇头。
冯城易轻叹一声,不忍的闭了眼,“来人啊,上刑!”
萧仁和看着堂下的陆薄,残忍的冷笑一声,不管你是谁,本使臣都要你血债血偿!
衙役抬上刑具,正要用刑,却听一道急喝响起,“慢着!”
宁有书走上公堂,跪在堂下,“大人,属下有事要禀。”
冯城易自然记得宁有书是谁,因为前些日子北郡王世子妃一案,他表现出非一般的才能,所以起了爱才之心,将他留在了大理寺,“宁有书,你有何事要禀告本官?”
“大人,属下前日去苍鹰山庄后巷观察,发现那里的血迹甚少,属下怀疑,苍鹰山庄的后巷并不是真正的案发地点。”
无疑,宁有书的话是在为苍鹰山庄的人翻案。
萧仁和听了,火上心头,怒喝道,“事发那夜下那么大的雨,血都被雨水给冲走了,血迹当然少了。你一个黄口小儿,在再此胡说八道扰乱公堂,看本使不要了你的狗命!”
宁有书沉着脸,“使臣大人真是好威风,一张嘴就要宁某的命,不知宁某犯了何罪?”
“你!”萧仁和气得手都在发抖,一个贱民竟敢跟他如此说话!
任颧禾见萧仁和气急,冷着脸欲开口处置胆大妄为的宁有书。冯城易见了,抢先道:“宁有书,本官知你是个人才,不会连这点常识都不会知道,定有其他意思。你也不要再卖关子,发现什么如实说来。”
“是,大人。”宁有书拿出以墨交给他的卷宗,呈上公堂,“大人,此案上就有记载,血虽然会被雨水冲走,可也会随着雨水渗入土壤中,雨过之后,就可以观察得到。血液流得越多,随着雨水流走的也就越多,那它侵入土壤的面积越广……此卷宗上记录的命案,一人被人杀害在雨中,雨过之后,衙役发现,离案发地点十丈远的土壤中都渗有血迹。而苍鹰山庄的后巷,除了三人躺的地方的土壤中渗有血迹外,其他地方连点血腥气味都未曾有。如果是案发地点,且被杀的又是三人,照理说,别说是十丈远,就是二十丈远的土壤里都应该有血迹。所以属下大胆猜测,苍鹰山庄的后巷应该不是案发地点。”
萧仁和冷哼一声,“这只是你的猜测之言,做不得数。”谁也别想为苍鹰山庄的人洗脱罪名。
宁有书勾唇一笑,得意的望了萧仁和一眼,遂对着冯城易又道,“所以属下就去京兆尹大人那里查看了死者换下来的衣物,以及运死者入京的马车。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让属下发现此物。”宁有书又呈上昨夜从死者指甲缝里取下的证物。
柯河舍看了眼,问道:“这是何物?”
“红泥!”宁有书胸有成竹的回道,“只有京城郊外柏树林才有的红泥。”
冯城易脑袋灵活,立即明白他的意思,“你的意思是,真正的案发地点是在京城郊外的柏树林中?”
“是的,大人。”
萧仁和却对他的结论不以为然,“有可能是他们路过柏树林沾在衣物上的。”
“到底是路过沾上的还是怎么来的,等去看了不就知道了吗。”
“……”萧仁和语噎。
见一向嚣张的萧仁和吃瘪,冯城易心里头别提有多高兴了,悄悄向宁有书竖起大母猪,而后轻咳一声,拍响惊堂木,一本正经道:“此案押后再审。”然后就带着人速奔京城郊外的柏树林。
公堂散了,以墨付了钱也起身离去,太子爷忙擦了擦嘴,像狗皮膏药似的跟上。小靴子公公见爷走了,他本欲抬脚跟上,可见桌上未吃完的桂花糕,立即停住了脚。转身将剩下的桂花糕带上,这可是爷亲手做的,宝贵做呢!
走两步,突然又停下,摸了摸怀里的桂花糕,有些嘴馋,抬头见太子爷正一个劲儿的盯着表小姐瞧,肯定不会有心思回头看他,便放下心,偷偷摸出一块放在嘴里,“啊呸呸呸!这什么玩意儿啊,又硬又咸,呸呸呸,太难吃了!”那一脸嫌弃啊~跟吃了屎似的!
小靴子公公又折回去,扔了两个铜板,要了碗热茶,咕噜咕噜的漱了口,冲掉了嘴里难以下咽的糕点,眉头才渐渐舒展开来。然后赶忙扔掉怀里的桂花糕,头也不回的走了。
“墨儿,我们去哪儿啊?”太子爷买了把漂亮的仟竹伞,撑着伞给他家墨宝遮太阳呢,免得‘毒辣’的太阳晒伤了他家墨宝水灵灵白嫩嫩的肌肤。
以墨理所当然的享受着太子爷的服务,当看见太子爷买伞付了一大锭银子还不用找之后,她眼睛都亮了。死死盯着那个买伞的小姑娘,恨不得把她手里的银子抢过来。她正缺银子呢!
哎~还有四十万两的银子没有追回来,她哪有心思去哪儿啊?
太子爷见他家墨宝闷闷不乐,心疼死了,瞅见不远处的金银首饰铺,忙道:“墨儿,我们去买金银首饰吧。”希望那些俗气之物,能博美人一笑。
呵呵,太子爷这回儿的提议甚得以墨的心。金银首饰买回去,再让张月鹿转手一次,那转手卖出的钱不就是她的了嘛!
哎哟,真是聪明死了。
“恩。”以墨欣然点头。
太子爷今天注定是要大出血了。
两人一进店,店家眼前一亮,喝~男的俊,女的靓,看着太子爷更是像看金元宝,看着气质,看着容貌,再看身上这穿戴……非富则贵!
店家开店几十年,看人的眼力劲儿还是有的,知道对方是有钱人,也就不拿那些劣质的东西出来碍眼,专门拿刚出炉的上等精致品,“姑娘,你看看,这对牡丹珠花可好?这颜色这光泽最衬您的肌肤了……”
以墨拿在手里看一眼,“买了!”
“姑娘,您看看,这对玉镯子咋样?通体晶莹剔透,触手细腻温润,色泽均匀翠绿,您带上啊,显得小手更加纤美柔嫩……”
以墨将玉镯子往怀里一踹,“买了!”
“哎呀,姑娘,您再看看这珍珠,莹白圆润,一看就是上等货色……”
“买了!”
“这尊‘福禄寿喜’……”
“买了!”
“这面……”
“买了!”
“买了!买了!”
……
以墨眼也不抬,只要老板拿东西往她眼前一晃,‘买了’二字脱口就出。
听得后面的小靴子公公冷汗直流,一个劲儿的心疼他家爷的钱。而他家爷呢……乐疯了呗!
只要表小姐‘买了’二字出口,他家爷就笑呵呵的从怀里抽出一沓银票递过去,不晓得的人还以为他递的是草纸呢,那么不值钱!
哎哟~这番下来,可把掌柜的给乐坏了。眼睛都笑得眯成了一条缝儿!
“两位客官慢走,下回再来,下回再来啊!”双眼直溜溜的盯着太子爷,恨不得这尊金坨坨,永远留在他店里才好呢——那荷包里就像个无底洞,有永远都掏不完的银票子!
不止他直溜溜的盯着太子爷,以墨也流着哈喇子睁睁的看着太子爷,恨不得上去扒了他的衣服,看他怀里到底藏了多少钱!
太子爷摸了摸以墨的脑袋,满脸宠溺,“还买不买?”
以墨看着身后的一大车,泄气道:“不买了!”再买就没地方放了。
“那行,靴子,把东西送去雷霆王府。”
小靴子公公看着满大车的珠宝,脸都皱成菊花了,有气无力的应道,“是!”
小靴子公公一走,就只剩以墨和太子爷两人。太子爷撑着伞并肩与以墨走在街上,看着她精致的侧脸,心里无比满足,比他当年得了太子之位还满足还开心。
只要有墨儿在身边陪着他,即便是地狱他也会活得像天堂。黑亮的眸子里闪过势在必得的森然霸道!没有人可以从他身边抢走她!
太子爷想要将以墨牢牢的栓在身边,任何人都不能窥觊。他心里有了计较,第一个倒霉就是粱耀祖。
邪魅俊美的脸庞上悄然浮现层骇人的杀意,即便他家墨宝的心里没有哪个梁耀祖,也不能让他活在这个世上!凡是窥觊过他家墨儿的男人,都该死!
以墨的感觉十分敏锐,身边突然涌现出这么一股强大的杀念,她自然感觉到了,蓦然侧目,正好对上那双满含戾气的眸子。
太子爷微怔,眼中的戾气尽数褪去,又恢复了满面春风的优雅,笑得极尽温柔,“墨儿,饿了没?我们去蜀锦酒楼吃饭吧。”
想着那里的美食,以墨的嘴又有些馋了,“恩。”
刚走两步,以墨停下脚步,“等等。”走到一个卖玉器的小摊面前。
摊贩老板热情的笑脸相迎,“姑娘,想要买什么?”
以墨拿起一块雕有四爪莽龙的玉佩,玉佩的质量不高,上面甚至还有块小小的瑕疵,可胜在雕刻的手工精湛,那个四爪蟒龙被雕得栩栩如生,像是要腾空飞出来一般。
摸着上面的四爪莽龙,以墨甚是喜爱。
太子爷见她喜欢,拿出一锭银子交给摊贩老板,“老板,这玉佩我们买了。”
见这么大锭银子,摊贩老板连忙摆手,“公子,要不了这么多,老朽这摊上的所有东西加起来都值不了这么多钱。这玉佩上面有块瑕疵,只要一两银子。”老板是个憨厚老实之人。
以墨摸出荷包里的一两银子递给他,“这玉佩我买了。”然后转身就走。
太子爷收回银子,跟上,“墨儿,你要是喜欢玉佩,我那里有好多,改天我给你拿……”
话还没说完,就见一只纤白小手伸到他面前,白嫩的手心上正躺着那块一两买来的龙佩。
太子爷隐隐想到什么,心里就像火山爆发前的熔浆,热血沸腾,“墨儿,这这、这是干什么?”
“送你的。”冷淡的语声传到太子爷耳里,就好似化着一盆菜油,浇在了火山口,轰的一下爆炸开了!
太子爷就像接到主子的赏赐,颤抖着双手接过玉佩,然后跟宝贝似的放在胸口的位置——这可是墨儿送他的第一件礼物!
他此时恨不得将玉佩给拿到李家祖宗庙去供着!(咳咳,他要是真敢拿到祖宗庙里供着,乾闽帝就敢拿刀砍了他!)
哎哎~其实以墨也没其他意思,就是看在他送她那么多珍贵的珠宝的份儿上,礼尚往来的还一个给他。况且,这个还这么便宜,只要一两银子!占了他那么多便宜,不可能连这点小钱都要吝啬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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