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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侬脸上布满着疲惫之色。
“不需要和我解释那些,代替我谢谢连先生的好意。”厉列侬一边说着,一边整理袖口:“连小姐,我得纠正一件事情,你刚刚应该把你口中‘你’的用词改成‘你们’,1942是一个团体,1942遇到的困难从来不依靠他人。”
抬起头,注视着她:“而连小姐对于1942而言是远道而来的客人。”
瞬间,眼前一片模糊。
从车里递出来纸巾,一拍,整包纸巾掉落在地上,连翘伸手擦干泪水。
厉列侬抬手看了一眼腕表:“现在我还有点时间,知道昨天你在办公室时我为什么让你说话吗?”
“这世界上有一样东西叫做习惯,人们总是很难摆脱自己的习惯,比方说我从小到大习惯蓝色牙刷白色牙膏组合,它们看起来很干净可以让我早上起来有比较不错的心情。”
“可有一天,当蓝色牙刷变成灰色的时,我就感觉到很不对劲,那种不对劲很容易引发我的心不在焉,甚至于焦虑情绪。”
厉列侬再次抬起头:“这也是我昨天让你说话的原因,当你坐在我办公室时,就好像我那蓝色的牙刷被换成灰色的牙刷,一切一切都不对劲了起来。”
“那个坐在我办公室的姑娘□□静了,于是,我让你开口打破那种安静,可还是不对劲,肯定是哪个环节出错了,换话题,到最后即使换话题了,即使那个坐在我办公室的姑娘也很能说,但她还是无法带来那种让人置身于节日商场时的热闹气氛。”
这还是连翘第一次听到从厉列侬口中说出这么多的话,可他说了那么多她一句话也听不明白。
他口中说的昨晚坐在办公室的姑娘指的是她吗?
厉列侬深深的看着她:
“许戈很爱说话,我之前一直认为这是她的诟病,可昨天,我发现我好像对于置身于热闹的商场没有那么反感了,我猜那一定和习惯有关。”
“连小姐是聪明人,我想你很快就会明白到我刚刚说的那些话里的意思了。”
目送着车队离开。
这天晚上连翘给自己朋友打电话,她问了有很多恋爱经验的朋友一个问题“习惯和爱情能不能混为一谈。”
朋友的话让连翘眉开眼笑。
习惯是习惯,爱情是爱情。
一个礼拜后,厉列侬从华盛顿回来。
这一次连翘没有成功见到厉列侬,因为他这次回到1942总部还没有呆上三十小时。
这一次厉列侬离开没有车队跟随,就只带上两名近卫队。
爱尔兰姑娘那张脸挂着晴雨表,结合伊莎贝尔的沮丧表情,以及和许戈一直很要好的女人眼里的幸灾乐祸,连翘大约猜到厉列侬此行离开的目的。
让连翘感到心里好受一点的是厉列侬是接到1942智囊团的电话后才离开的,从而也可以以此解释厉列侬是因为顾全大局才去找许戈。
十一月末,许戈回来了,和厉列侬一起回来。
华灯初上,一场冬雨过后,呵气成酸,那两个人穿了差不多色系的外套,都把头藏在外套帽子里,一前一后从连翘的窗前走过,厉列侬走在前面许戈走在后面。
雨后,地面上的坑洼积着小面积雨水,长腿一跨跨过那道坑洼,停在坑洼处厉列侬把手递给走在后面的许戈。
然而,许戈对那只手视而不见,绕过那个坑洼擦着厉列侬的肩膀,厉列侬也就停顿小会时间,走在前面的人已经变成是许戈。
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停在那里的厉列侬脸朝着连翘住处所在,连翘正落在窗帘上的手紧了紧。
转瞬之间,厉列侬已经追上许戈,下一个坑洼前,厉列侬一把抱起许戈,被强行打横抱起的人拳打脚踢的。
越过那道坑洼,厉列侬还是没有放下许戈,当天色黑透时,许戈没有再挣扎。
晕黄的灯光穿透路边的树叶缝隙落在水泥路面上,斑驳成一片。
那投递在地面上的男人背影修长,而被他抱在怀里的女人卷缩得就像一团虾米,只露出小小的头颅。
黎明时分,连翘从睡梦中醒来,睁大眼睛看了一会天花板,直到眼睛发酸,下床,换上跑步鞋,绕着那排宿舍楼跑了一圈,最终,脚步停在被清晨雾气环绕的公寓门口。
红瓦砖砌成的两层公寓楼是1942唯一的独门独户,那是他们年轻领导人的住所。
那个地方她曾经去过一次,房间和厨房在第一层,第二层是健身房和书房,剩下一间房间用来堆积杂物。
她和厉列侬曾经在健身房的阳台上喝刚刚酿制的新酒,继发现厉列侬抽烟后很巧的让她发现他喝酒。
当时,她拿那个威胁他了,然后她分到小杯的葡萄酒,那时的葡萄酒的香醇仿佛还在她舌尖上流连着。
公寓门紧紧关闭着,连翘坐在门口台阶上。
位于捷克奥地利边界的这四百平方公里终年被山和湖所环绕,这里的清晨总是让人宛如人间仙境。
手托着腮,凝望着阿尔卑斯山山脉。
直到背后响起了脚步声。
微笑,回头——
“厉列……”
硬生生收入最后的发音。
站在连翘背后的不是厉列侬,是许戈。
“我和阿特老早已经睡过了。”许戈不仅一次这样告诉过她。
许戈为什么会从厉列侬住处走出来,在这个时间点已经不言而喻。
清晨周遭静悄悄的,连翘从台阶上站了起来。
接下来发生的她光用脚趾头都可以猜得到,许戈会用一种比较愉快的语气和她谈论,具体昨晚她和厉列侬在他房间做了什么,不,应该说是在床上做了什么。
捂紧运动外套,风吹散了雾气,通往她宿舍的道路笔直。
下了两个台阶。
最后那个台阶因为来自于背后许戈的话而差点踩了个空。
停在半空中的脚稳稳踩在地面上,另外一只脚紧随其后,停在那里,没有回头。
许戈淡淡的重复了之前的话。
“我和他在拉斯维加斯注册结婚了。”
那一刻,连翘觉得自己瞬间遗失了人类的技能。
木偶一般,扭动脖子,回头。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末,清晨,在厉列侬的公寓门外,许戈站在台阶上看着那张站在台阶下,有着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的女人。
那张脸苍白如雪。
看着那张脸,举手,手背朝着那张脸的主人,让那张脸的主人看清楚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
一字一句,说:回去吧,回加州去吧。
女人机械性回头。
清晨的风卷起垂落在女人腰际的头发。
多年前,许戈也有过那么长的头发,发丝又细又软的,很难打理,梅姨很懒,拿一个发圈一股脑的把她的头发束在脑门上,脚刚刚一踏出门槛,发圈就被她拿下。
于是呵,耶路撒冷老城区的风又把她的头发送到上了天空,送到了阳光底下,她得意洋洋的朝着小巷尽头奔跑,回到家,发丝又乱了又打结了,乱糟糟的头发把梅姨的脸都气绿了“许戈,你等着,你最好不要睡觉,梅姨今天就到集市去买一把大剪刀。”梅姨的话导致于幼年的她老是做那种一觉醒来就变成一个大光头的噩梦。
“许戈,我说你这么懒的一个人怎么就喜欢留长发?”
还能有什么原因,那长发想留给阿特看,男孩子们都喜欢长发的姑娘。
但那个有着长头发的姑娘叫做连翘。
即使没少唬弄过她,即使对她说了很多难题的话,即使阿特曾经有那么几个瞬间迷失在她灿烂的笑容里头。
可对连翘,许戈并不讨厌。
当然,她没少嫉妒过那个女孩,但嫉妒和讨厌是两回事。
甚至于,许戈曾经在心里头暗暗羡慕过在南加州长大的连翘。
只有在南加州长大的女孩,才能孕育出有着那般灿烂笑容的女孩吧。
笑起来就像是阳光底下被海水冲刷得十分干净的贝壳,褶褶发亮着。
成长于恶劣环境的男人和来自于南加州的女孩的相遇,也许是神的旨意,所以才有了废旧工厂的那一幕。
那,好像是她最后能为他们三个人做的努力。
“女魔头”许戈好不容易想来一次成人之美来着,可……
伸手触了触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
当厉列侬拿着戒指出现在她面前,说许戈我们结婚吧时她再一次心动了,那一天冰岛冷极了,风也大。
起风了,风把那女人往着路的尽头吹。
回过头。
许戈打开公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