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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太好了,你来了,快快快,快点过来!”老编拉着她到一旁,在她的耳畔低声道:“咱们从后门进去,来吧!”
邹诗琦打了个喷嚏才说:“你要害死我啊!这么多人要我签名,我看我签完手也断了!”
“别抱怨了,你该感到高兴才是,你的号召力可不比那获得十白金的玉女歌手王芬要差耶!”老编拉着她进入书店
王芬?有点耳熟,她好象在向鸿宇的公司看过她的唱片海报,向鸿宇好象是她的唱片制作人。希望向鸿宇不会和她一起出现,邹诗琦在心里祷告着。
“来来来,快来坐下,要开始了!”
邹诗琦被拉到桌前坐下。
她苦着一张脸看着缓缓上升的铁门!唉,这个月真是诸事不顺!先是无缘无故被扛去当保姆,现在是平平安安地当了三年的小说家,却落得被虐待的下场。
人一个接着一个地进入书店,邹诗琦忙碌的一个早上就此展开。
“迷诗,我好喜欢你的书喔!从你第一本书到现在我都有买哦!”“迷诗小姐,真没想到你年纪小小就出了三十几本书,真令人羡慕!”
对于每个读者的话,她除了说谢谢和笑之外,还是说谢谢和笑,因为她实在不知道除此之外,还能说些什么。
她真希望在现场的是自己的分身,而她的本尊可以窝在向鸿宇家的沙发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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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向鸿宇和邹诗琦都是睡到早上十点才起床,但今天他较早起,正想喝杯鲜奶时,就发现了冰箱门上的字条。
我早上有事,昨天已说过了。今天不陪你去公司,事情办完就去找你,要找我的话可以用行动电话!还有,你的早餐在桌上。
向鸿宇看完纸条,便去查看邹诗琦的房间,确定她没把东西带走后,他才稍稍放心。至少知道她还会回来。
他很快地吃完早餐、换好衣服,便驱车前往公司。他早上有工作无法留在公司,他希望能早点到公司,尽早结束早上的工作,因为他不希望娃娃脸到公司找他时,他却不在公司。
王芬的第一波宣传活动已经展开,而今天早上在火车站附近唱片行的签名活动就是第一步,而他这个唱片制作人也要出席。
到唱片公司和王芬会合后,他们便在好几个保全人员的护送下抵达唱片行
“啊——”他们两人一出现,便引来歌迷的一阵尖叫。
向鸿宇看都不看他们一眼,眼神却落在旁边书店的看版上——
等待了三年终于出现
爱情文字工作者迷诗将与您面对面
为您解开谜团——
看了看书店前的人群,向鸿宇不禁好奇起来。想不到一个爱情小说家也能引来这么多人!
他好奇地往书店里头望去,想一睹这位作家的真面目、当他看清楚后,却差点直接冲进书店。虽然只看到那作家低头签名的侧脸,但他百分之百地确定那是邹诗琦。
向鸿宇向宣传人员交代了几句,借了一个行动电话,便进入书店买了一本邹诗琦的书,开始排队准备让她签名。
邹诗琦签名签到一半,口袋里的行动电话便响起——
“喂——”她签名签得手快酸死了,心情不好,口气当然也好不到哪儿去。
“你现在在哪里?”向鸿字在队伍中,缓缓地向前走,他看得出她很不耐烦。
“唉,我现在很忙,没时间跟你讲电话耶!”地将电活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腾出手压着书签名。
“为什么很忙?你又孩子气了,要心平气和,才能把事情早点做完,知道吗?”很快就轮到他让她签名了。
“我也想啊!”为什么她觉得电话传来的声音好有真实感?好象他就在附近。
“可是我真的不喜欢——”她抬起头四处看看,然后惊叫出声:“你我”她看着他,结结巴巴说不出话。
“认真点,赶快把该做的事做完,我等你!”他替她收起行动电活,微笑地对她说。他承认他在生气,但是如果他表现出来,娃娃脸的动作会更慢,那他恐怕要等到天黑才能听到她的说明。
“哦!”她接过他递给她的电话,低头继续签名。
签名会在十一点半完全结束,但邹诗琦却在书店里等到十二点多人群散去时,才步出书店。
一踏出书店,她就看见向鸿宇面无表情地靠在他的车旁。
“还不过来!”向鸿字开口道。
“你先答应我不打我。”她站在离他有一段距离的地方说。
“你再不过来我就要打人了!”他威胁地说。
邹诗琦听他这么一说,立刻飞奔到他面前。
“上车。”看她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他有再大的气也发不出来。
“去哪儿?”他不会是要把她载到人烟稀少的地方,把她掐死再分尸吧!她摸摸自己的脖子,打了个冷颤
“吃饭,不想去的话,我们直接回公司。”他相信她会洗择吃饭。
直接回公司?受死啊?她宁愿当饱鬼,也不要当个饿鬼“吃饭,我肚子饿。”她很快地钻进车里。
午餐时,邹诗琦一句话也不敢多说,只是一个劲儿地吃。她很懂得记取教训,尤其是被他打过一次后。
“饱了?”
她不甘愿地点头,为了拖时间,她已经吃了很多东西,她再也吃不下了。
向鸿宇摇摇头,再一次觉得她像个小孩。
回到公司,向鸿宇对秘书说道:“我和她有事要谈,不准任何人打扰。”语毕,他便拉着邹诗琦进入办公室。
他倒了一杯开水放在桌上,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我在听。”言下之意是要她自动解释。
“你想听什么?”事情那么多,她哪知道他想听哪一样?
“先从今天早上的事情说起。”
“就像你所看到的,我是个小说家啊!”他的想法该不会和她老爸一样吧!
“为什么一开始不说?”他生气的原因是:她没对他坦白。
“你又没问,而且是你硬要我当小昀的保姆的,我想如果不影响我写作的话,那就没什么关系了。”她扁着一张嘴,为自己辩白。
原来她早有工作,那她又为何在pub里调酒?“那你又为什么在pub里出现?”
“那个啊!因为有个在那里工作的朋友不能去,所以吉米就依照惯例地找我帮忙啦!”她的口气像是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她还不知道:向鸿宇就是看到她在那里工作,才硬把她带回的。
向鸿宇对于她这两件事的说辞都尚能接受。“还有什么是我该知道,而你没让我知道的?”他不希望她还有事情是他不知道,而在将来的某一天他发现了,会是一脸错愕的。
“我想想看。应该没有了吧!我还有什么是你该知道的?其实刚才那两样你也没必要知道啊!跟我当小昀的保姆又没关系!算了,既然你已经知道了,那就知道吧!”她搔搔头,给了他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回答。
“以后我在工作时,你可以在这里写作,不过不准再搞什么签名会了!”他霸道地命令着。
“我也不想啊!都是出版社搞的鬼啦!”她头一次觉得他的霸道还挺不错的,以后若是出版社再找她做这种事,她就搬出他的名字来,再不就是叫老编和他谈,反正他凶起来比她还可怕,老编肯定吓得心脏病发!嘿嘿,看看以后出版社还敢不敢叫她去当苦力!几个小时里写的都是同样的两个字,痛苦到极点了!
“你一个人在笑什么?”看她想事情想得出神,还突然露出一个很贼的笑容,怪可怕的!
“没,没事,我哪有笑?你眼花了啦!我到处去逛了,你忙你的。”她离开他的怀抱,吹着口哨离开他的办公室。
他看着她的身影,有些担心。之前是因为看到像孩子的她在pub里工作,所以才强行将她带回家,让她当小昀的保姆,现在已经知道她有自己的一份工作、一种生活,那他还有理由留着她吗?她是不是也迫不及待地想离开呢?问号在他心中不断地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