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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估计王沛沛就没投我。他住在一座十八层的塔楼上,跟郭翠翠一个院。我觉得他算是男版郭翠翠。他妈很鼓励我们一起玩,我还在他家里吃过饭,对他妈妈做的蒸土豆记忆犹新。

    大块的土豆,洗干净剥掉皮,放到锅里蒸烂再蘸盐或料吃,我看得目瞪口呆,平时在家我妈从来没做过类似的菜。他妈说吃饭时不要喝水,对消化不好。王沛沛想喝水了眼珠一骨碌,让我帮他拿,这样就能如愿以偿喝到水,他妈也不好意思说我。

    从外表看,王沛沛小朋友遗传了他爸爸的浓眉大眼和他妈妈的细皮嫩肉,从生活小节上的机灵程度来看,王沛沛不亚于黄冬梅。可惜,并未看出他们彼此志同道和,反而总是互相排斥,王沛沛还老是欺负她。

    那时我们已经初具性别意识,我在王沛沛家玩的时候楼下走过漂亮的小女孩时他总叫我一起看。他暗恋的对象可能是维多利亚,我只算是王沛沛的一个玩伴,就是一起玩的伙伴。在他眼里,我甚至不是一个女生。而维多利亚,漂亮又优雅的维多利亚,经常穿连衣裙、胸部早已发育的维多利亚,是那么清楚地彰显出一位小学女孩纯洁可爱的风貌。

    谁不喜欢维多利亚呢?连我都那么喜欢她。

    不过王沛沛喜欢她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经常往郭翠翠家跑,因为我喜欢郭欣,郭翠翠家也少不了她的帮忙。郭欣刚来北京的工作是看电梯,看王沛沛他们家那座楼的电梯。我经常到电梯里找她玩,虽然有条例规定,工作期间不许忙私人活计也不能看课外读物,可她还是边开电梯边勾毛衣。

    电梯里的小破桌上经常扔着几本翻得烂稀稀的杂志,知音、女友、上海服饰之类的。里面经常有些家庭暴力的可怕故事,我每看一次就受一次震撼,家庭生活多么恐怖啊!我以后可不敢结婚,男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一个好东西。我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喜欢打老婆,太不讲理了!要是我,肯定找几个哥们儿给他废喽我劝她还是看读者吧,那里面的文章多光明向上积极进取啊。

    干了几个月后,她婶,也就是郭翠翠她妈又给她找了个附近食堂的工作,一天三次轮班倒给老干部做饭。平时郭翠翠家的饭都是她做的,做饭、洗衣、收拾屋子,和我们玩。所以我们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她的变化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从原来刚到时候的带着土气的农村小妞变成了一位妩媚的大姑娘。说实话,至今为止我也不认为她足够漂亮。她脸上的皮肤很差,长了许多青春痘,性格也不够热情活泼,可是她皮肤白皙透明,五官比例很古典,正像中国古代的审美所说的“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小嘴一点点”她还有一头乌黑的长发,身材玲珑窈窕,小腰可能只有一尺八。

    我常常盯着她的胸看,她的腰恰好突显了她那对恰到好处的圆润的胸膛。她经常忙碌,纯洁得可爱。我们经常去她工作的地方找她玩。那是个很大的家属院,平时白天也很安静,几栋风格仿古的居民楼,几条干净的水泥路,别的就都是绿色的草和树。

    食堂后面还有座假山。从老干部食堂有条路能通向另一个大院,听说那是给各省退休省长们住的。那个大院只有一栋高楼,此外就是大大的花园。这个大院的对面,就是几年后我们共同搬过去的另一个军队大院。那时候那里还是一片废墟,一下雨就淹没整条街,一切都待从长计议。

    小学五年级我爱好上攒糖纸,经常走着走着看到漂亮的糖纸就蹲下来捡,然后擦去泥,放进口袋。为这,维多利亚没少说我,她说这多脏啊,别捡了。可每次在地上看到漂亮的糖纸,我还是忍不住蹲下去捡起来。

    我攒了许多糖纸,把它们认真地洗干净叠得整整齐齐再细心地放到一个大的相册里。每次写作文遇到我最喜欢的或我的爱好等题目我都会写我的爱好是——攒糖纸。班主任屡屡夸我,我想我就是从那时候起开始喜欢写作文的。我们原来的绿楼里的一个小孩家里经常有高级的糖,我就求她帮我把糖纸留起来。

    看着她拿着一块包装精美的高级糖果站在我面前,我终于忍不住了,请求她让我尝尝“求求你,”我臊眉耷眼地小声说“我就舔一口。”

    她紧紧攥着那块糖,越看越珍贵。我左求右求,她像是想通了,特痛快地说:“那我让你舔一口这个糖纸吧!”

    “啊?不行,你太小气了!”我气得脸通红,声儿也大了。

    “嗯,那好吧,你就舔一小口吧。”她恋恋不舍看我把糖拿过去,生怕我吃得太多。

    我觉得她有时候很小气,但她比我小两岁,大部分时候我觉得她还是挺可爱的。

    因为喜欢攒糖纸,我还认识了一位奇怪的女生。那天我一个人走在回家路上,一直低着头寻觅地上有什么好看的糖纸,这时有个女生从后面叫住了我。

    “你在找什么呢?”她主动上前问道。

    我愣了一下,看她不像是逗我玩,便对她说我在找糖纸,我喜欢攒糖纸。她听了眼睛一亮,说:“我喜欢攒玻璃。”

    “啊?”我觉得她说的话很奇怪,怎么还会有人攒玻璃?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攒玻璃吗?因为它们有魔法,能让你看到想看到的东西。这种绿色的玻璃很好找,不太珍贵。”她说着,给我显示了一下她手里握着的一块亮晶晶的绿色玻璃片,我头一次发现玻璃是这么漂亮。

    “我最想找到茶色的、红色的和白色的玻璃。最珍贵的玻璃的魔法最大。有一些甚至你找到以后才能知道它们的作用。如果你和我一起找,我也能帮你实现你的梦想。”我觉得她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有点像个小巫女。

    从那天开始,我就一直留心帮她寻找玻璃片。先是发现地上的玻璃,然后小心地把它捡起来,拿回来,洗干净擦干。小小的玻璃片就能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啦。

    “必须要洗得最干净,然后透过它看太阳。你就能看到魔力。”

    “这是我们的秘密,不要告诉别人,如果让第三个人知道了,魔法就失灵了。”这是那天我们认识后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完这句话,我们就在十字路口分别回家了。

    我们经常能在同一条回家的路上遇到对方,然后聊起最近又收集了哪些玻璃。她对我说过,有一种颜色特异的玻璃最厉害,能带你回到过去或者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但我从来没有找到过那种玻璃。她说那种玻璃埋在地下,也许下雨后能露出个小头,这时候就能发现它。

    我拥有了这个珍贵的秘密,就像找到了通往魔法的路。我把这个秘密埋在心里,从未对任何一个人说过它,只是觉得特充实,特快乐。

    整整一个学期,回家的路变成了我们的寻宝之旅。

    我之所以这么相信这个女孩和这个秘密,是因为那时候大家都还没有理想和追求,小学嘛!恋爱这种事根本都没开化,就知道喜欢同班同学,大家平时也基本不在意穿什么衣服,反正有的穿就行了。那时好像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流行歌曲,买磁带属于极少数行为,我还是上了初二后,才开始给自己买喜欢的磁带听歌。

    那时我的偶像是香港明星杨采妮。班里的贾佳自告奋勇替我去买,结果他买了好几次,我也给了他好几个十块钱,才把杨采妮的磁带给我买到。那些多出的钱肯定让他给花了。

    贾佳这个家伙很狡猾,我常常和他吵架。倒霉的是,我们在小学的几年时间里都是一组,而且我的位子就在他后面。所以我们常常因为对方的椅子碰了对方的桌子而吵架。更多的时候我们是因为各种小事儿,比如说他放了一个屁却说是我放的。

    他特贫,学习也不好,却长了一张巧嘴。有时候我们特别好,有时候我们特别不好,在特别不好的时候,我就在想我们特别好的时候都是假的。他长的倒很好看,皮肤像大姑娘般娇嫩,一双眼睛又黑又大,眼睫毛又长又卷。在我们短暂的关系特别好的时候,他给我看过他的学生证,上面的他笑得特别动人。他说那时候他在拍照片前跟老师吵架刚哭过,刚抹完眼泪就拍了这张照片。

    我们班漂亮的女生很多,男生也都长得很帅,其中有不少都是高干子女。我在里面虽然不是丑小鸭,却也只能是一个各方面都比较普通的班干部,只有学习还稍微说得过去。论家境、论相貌、论学习,我都自愧不如。

    班里的“三枝花”分别是许岩、苏菲和容儿。尤其是到了六年级时,她们简直是越长越好看。快毕业时的照片上,她们三个人并肩坐在一起,笑颜如花,整个光环都在她们那里。而维多利亚则常穿颜色亮丽的连衣裙,她有许多好看的裙子,当她穿着那件鲜黄色的连衣裙时,简直与公主无异。维多利亚给我看过一张她的照片,她趴在夏日的阳光下,戴着墨镜,冲着镜头微笑,特别纯情。

    当时谈恋爱的并不多,班里暗恋成风,经常有谁谁看上谁了,或谁谁失恋了,跟玩儿似的。我是从小学三年级一直到毕业期间,一共喜欢过三个男生,都是同班同学。

    这三位各有千秋,一个是体育健将,叫江小湖。他个头一般,两眼之间距离稍宽。为了他,我还参加了学校体育队,每周二、四放学后去操场锻炼,就为了能跟他有更多的共同语言。班上还有一个其貌不扬的女生也暗恋他,也参加了校体育队,好像她一直就喜欢体育,我不知道她到底是喜欢体育多一点还是喜欢江小湖多一点。体育队里另外一个同学长得五大黑粗,当时学校西边有一大片农田,相传他家就住在那边,我们都觉得他跟那个女生倒很相配。

    江小湖可能早就知道我喜欢他,不过他没有喜欢过我。真是怪了,江小湖不算是最帅的学生,却有不少人也暗恋他,包括“三枝花”中的容儿。她不仅漂亮野性,而且活泼,和男生打成一片,我实在比不了,放在今天,她可能就去玩儿摇滚了。

    另一个男生听名字就文质彬彬,人也长得风流文静,身若垂柳,弱不禁风;戴眼镜,总是故做玄虚,总是不肯告诉别人他真正的生日和血型。毕业时他送给我一张照片,包在一张白纸上,抬头是“嘉芙”特意省去了姓,显得多亲切似的。把我看得直激动,还以为这代表着什么特殊意味呢,可打开一看,是他端坐在一辆卡车里的全景图,除了能看出他脸很白外,根本看不清别的。

    最后一个男生我喜欢了一段时间就不喜欢了,他是班里的生活委员,爱玩爱闹,眼睛很大,特有活力。我告诉维多利亚我喜欢他,有一次还梦到他抱着我。维多利亚听了我的梦之后表情有点不自然,不过很快就恢复过来,还主动地问我他是侧着抱的还是正面抱的?后来她才告诉我那时候她已经对他很有好感了,听了我做的梦她还有点吃醋。

    维多利亚身边一直不乏追求者。她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那个男孩高大、帅气,脸膛黑里透红,像一匹小马。在恋爱这方面,维多利亚的成功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手到擒来。甚至根本不用她出手,眼神就能搞定了。

    小学里的夏天总是很炎热,我和老太太合住的屋里没有电扇更没有空调,我已经习惯了高温。常常在写作业的间隙,我就拿出小说看会儿。有时候老太太不回来睡,我就一直躺在被窝儿里看到凌晨二、三点,第二天再六点起床去上课。

    老太太还养了几盆花,我因为无所事事也养了一盆。偶尔我会从老太太的花盆里偷点土,再从我的花盆里分一点过去。我也不知道她都从哪儿找的花土,特肥沃,让我看着就眼馋。这么着半年多,终于让老太太发现了。她有些气愤又特别得意地跟我谈了一次话,说她早就发现了我的小把戏,只是没有告诉我,想看看我还想挖她的花土多久。我气得半死,觉得被羞辱了。

    从那次谈话过后,我再也不挖她的土了,我的花也因为营养不良终于死了。小娇娇知道我不高兴,就过来安慰我,还特意从她妈妈那里偷来一些时装挂历,让我包书皮用。

    有个周末我睡到中午,醒了后觉得身上湿漉漉的,起来一看床单上的血已经干了。班里的好多女同学都早来了,维多利亚半年前就来了,她们这些已经变成“女人”的同学便结成了一道战线,连上厕所都一起去,还老是窃窃私语,分析什么牌子好哪种最舒服什么的,显得特神秘。

    我经常在上厕所的时候盯着内裤看,希望那里能出现一片红色,可它总是令我失望。如今“它”终于如愿而至。我爬起来兴致勃勃地洗了内裤,向妈妈要了一片卫生巾。

    我沿着既定的轨道成长着,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当然,我第二天就告诉了维多利亚,和她一起分享我喜悦的秘密。这个秘密我喜欢的男生都不知道。那时候我们都觉得男生和女生是两种生物,互相理解又互不干涉。

    维多利亚一直觉得我很懵懂,其实她误解我了。有太多概念我早就理解,只是从来没表现出来。我知道她们几个女生早就明白了“sex”是怎么一回事儿,我在某一天也无师自通的开窍了,可我一直装做不知道,从来不参与她们的类似对话。直到有一天,我说咱们的语文老师长这么胖,夏天睡觉时他老婆多痛苦啊,她们才嘻嘻哈哈地笑起来,不可思议地盯着我,说:“哦耶,林嘉芙终于懂了!”

    真是歪打正着,我其实只是在感慨一个女人在夏天摸着一个胖子该多不舒服。

    为了给我们树立健康正确的性别观念,放学后学校在四合院里把男生女生分成两组,分别请医生给我们讲了一堂生理卫生课。我就记得那个胖胖的中年女医生让我们爱护身体,尤其是胸部,不要总是弯腰驼背,这样不利于以后的哺乳。这句话一说完,我们立马就站直了。即使压根儿就没把自己和能生孩子的妇女联系起来,却也对她说的话深信不疑。

    男生在另一侧,也有位男医生在循循善诱,我们不知道给他们都讲了些什么,都特别好奇,有的同学就伸头向后看。“咕咚”有个男生热晕了。过几天查出来他得了甲型肝炎,住院去了。

    又查出几例肝炎,维多利亚喜欢的那个男孩也在其中。他住了一个多月院,出院后,她说他变了,变得流里流气,整个一个小痞子,那个男生在知道维多利亚不再爱他后还痴情不改地爱着她。

    维多利亚说有天她正在屋里写作业,好像听到防盗门响了一下,从猫眼看没人,就打开门,看见地上有一盒刘德华的磁带。她知道是他送过来的,磁带也是她正想买的,可这只能让她感动,却无法令她重新爱上他。“可能是我对他关心的太少,他住院的那段时间咱们一直上课,都没时间去看他,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变的”

    在她的心中,对人一直有种判断标准。如果是我,我不会因为这个理由而不再喜欢一个人,但我仍然对她这种慧剑斩情丝深感佩服。

    即使失恋了,维多利亚也看不上王沛沛,她平时根本就不理他。

    上课、学习、排路队回家;每到春天3?15就唱着“学习雷锋好榜样”上街干好事;课间跳皮筋玩双杠;第二节课作完操回班喝乐家奶;春游秋游带一根火腿肠一袋面包一包榨菜,不可缺少的是软包装饮料;唱着“一年级的小豆包,一打一蹦高儿”去欺负小同学;学骑自行车磕得两腿青;数不清的课外活动、特色班、兴趣小组;周一升旗时还有隆重的仪式,戴红领巾唱队歌国歌;胳膊上别着两道杠代表中队长,每周一次的班会

    节假日去北海公园、中山公园,周末去玉渊潭滑旱冰,夏天吃2毛钱一根儿的巧克力冰棍,冬天吃糖葫芦炒栗子,便宜的冰壶儿里都是色素,一吃就拉肚子

    在课间倒立着玩双杠时我突然摔下来了,掉到了红砖地上,砸得我出了一会儿神。那几秒钟我心情竟很舒畅,除了脑袋有点疼,上课的铃声又响了

    就这么着,我小学毕业了。

    小学时,我常常琢磨的问题就是:我到底喜欢哪一个好呢?他们三个到底哪个最优秀?甚至有时候在梦里同时梦见三个人。

    答案是,我越来越喜欢江小湖,而慢慢淡漠了另外两个人。因为有一次我再次问前者的生日时,他还是含糊其辞,而后者因为喜欢上了维多利亚,我对他彻底断了念想。

    对江小湖的迷恋一直持续到我到初中,很巧的是,初中分班,江小湖还是和我一个班。而维多利亚则分到了初一(10)班。

    毕业的那个暑假是我和维多利亚在一起的最后快乐时光。我们一起学会了游泳。我和维多利亚一起报名学蛙泳,我们每天下午1点半在十字路口见面,然后骑车半个小时去学习。在这之前,我和郭翠翠曾一起学过最简单的仰泳,去过几次后她被水吓到了,以后坚决不再去了。我只好一个人骑车去学。

    那个夏天充满了消毒水的味道和游泳衣的记忆。每天傍晚,我们筋疲力尽地骑车回家时,都会买点巧克力、冰棍、口香糖之类的零食边骑边吃。有一次,有条“吊死鬼”从马路边的槐树上掉到了维多利亚的裙子上,我们大惊小怪了一路,谁也不敢再接近槐树边骑车了。

    我们还一起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夏令营。一共一个星期,每天都睡在搭成宿舍的教室里,醒了就坐车去北京周边参加景点。学校变着法儿给我们做好吃的,我最喜欢吃的是鸡肉青菜盖浇饭,夜宵是粥加咸菜。但我只参加了三天夏令营就退出了,因为参加“地道战”原址后回学校的路上我大吐不止,大队辅导员把我送回了家,一进屋门我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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