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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不死也好,还有几个人昏迷不醒,总要问问她才是。”
李捕快松了口气,让人把那妇人弄走,红尘还彻彻底底地将周围的土地房屋清理了一遍,这才叫衙役帮忙收拾。
墙里掉出来的尸体变成了碎骨头,漆黑如墨,一看就恶心,那些衙役垫着厚厚的麻布把它们检出扔到棺木里头。
“呃,这是什么东西?”
那些白骨好歹能看出是死人的骨头,可一看那婴儿,李捕快他们简直要吓死了。
皮肤是灰黑色,皱皱巴巴,眼睛凸出,嘴里没了舌头,但是有一口密密麻麻的尖牙,张着嘴,大口大口地喘气,时不时发出嘶吼声。
“……鬼吗?”
李捕快打了个哆嗦,红尘皱眉,打开玉珏照了照,上面很快就有了答案。
“是鬼婴的一种,还是厉鬼,人工养成的,红尘,你这次抓住的可是一个走邪道的家伙。邪的厉害,幸亏好像不怎么入门,要不然你讨不到好处。”
红尘这时也出了一头的冷汗,她先拿十几张符箓出来,把那婴灵身上贴满,交代大家都不要乱动,才围着这宅子绕圈。顺便点化了一棵种在院墙边上。最高的一棵老槐树。
“在里面,都在里面!”
一会说话,那老槐树就满脸紧张兮兮地道。“在我的肚子里,好多男人的魂魄。”
红尘愣了愣,拿出自己的青锋,小心翼翼顺着那棵槐树指的方向。撬开一层树皮。
打开看了看,里面放着一块儿鲜红色的绸布。包裹的都是些大大小小的荷包,她一看便知,里面确实都是魂魄,而且残缺不全。大部分全是残魂。
“芳姐儿拿魂魄喂养那个孩子,那个孩子其实早死了,喂养也没有用。活不了多久的。”
老槐树长叹了口气,详详细细地说了说芳姐儿的事儿。她以前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家在南域,虽地处偏远,但民风淳朴,家中父母兄姐都对她极为疼爱,偏偏她十八岁那一年,来了个外乡后生,长得一表人才,还会作诗,一下子就哄得芳姐儿倾心,可芳姐儿自幼就订下娃娃亲,是他们家邻居的孩子,老实巴交一人,稳重厚道,有点儿像蒋庄。
老实人比不上一脸柔情蜜意的才子,芳姐儿一时克制不住,就与那位才子偷食禁果,珠胎暗结,有了个女儿,却不曾想,那才子只是想玩一玩,他觉得南域穷乡僻壤,养出来的姑娘们也野性的很,或许还看了几本话本小说,知道些只鳞片爪的传闻,比如说南域部落里的姑娘们流行走婚,根本就没把芳姐儿当一回事儿,从来没想过芳姐儿也是书香门第出身。
那男人一看闹出事来,哄住了芳姐儿,答应带她私奔,实际上偷偷溜走,一去不回,芳姐儿又是个倔强脾气,不肯打掉孩子,还非说二人两情相悦,她男人会回来。
他们一家子没办法,只好偷偷把人藏到山上,让她生下了一个女儿。
后来她就一直在山上生活,在之后,南域藩国南羌叛乱,大周平乱大军涤荡整个南域,好多村子遭受战火活不下去,芳姐儿的爹娘也早早死去,她这才带着女儿下了山,一直漂泊不定。
“以前芳姐儿还好,虽然从一个大和尚手里学了一身邪术,不过到很少用,最多就是施法骗个人,糊弄些许银钱糊口,养活女儿,没想到她女儿石云长大了,竟和母亲落到一个下场,让个男人骗走了身子,生产时还一命呜呼,一尸两命……芳姐儿那之后就疯了,用秘法养活了那个胎儿,还抓了好些男人的魂魄回来给他吃。”
红尘拍了拍大槐树,就把此事的前因后果跟李捕快说了,李捕快也没问她是怎么知道的。
现在连鬼婴都冒出来,红尘小姐知道些犯人的旧事有什么稀奇?
“虽然不太好,还是劳烦李捕快把此事公之于众,主要是芳姐儿手段多也毒辣,她虽然落网,可还有没有别的后手谁也不知,提前让她要寻仇的人家有个防备也是好的。”
“哎,小姐说的是。”
李捕快叹了口气,“可我这心里是真不想管。”
红尘其实也不大想管,听说灵师的规矩,对于这等事,一向是当成没看见,因果报应罢了,谁也管不着。
问题是这事儿涉及到鬼婴,而且那个鬼婴还死在阴时,母身也不一般,红尘现翻书翻了半天,再结合玉珏空间里大能的分析,还是觉得超度他万分不容易,但不超度再过些日子,让他成了气候,好好一杞县说不定没一个能活着喘气的。
玉珏空间里的大能也苦笑:“管到底,也是功德一件,不管不行。”
“去找找他爹,让他爹诚心悔过,亲自来给他磕头送行,应该就差不多能超度了。”
既然玉珏内的大能们都这么说,红尘也就姑且试试。
一行人撤出宅子,一把火点燃全给烧掉,整个烧成白板。
“好好一座古宅,可惜了。”
蒋庄叹了口气,转头打量红尘,见她依旧清清爽爽,这才放心。脸上却露出几分苦笑,“我本以为自己是个好人,没想到竟也一肚子抱怨。老想这些没用的。”
红尘笑了笑,低声道:“要是真把一个人的心剖开,只要百分之六七十都是光明,那他就是个好人了。”
谁心里又能没有鬼?
上辈子她偶尔做梦,还老想着自己修出一身好技艺。压得夏家夏世杰抬不起头。把蒋婵比得不敢出现在她面前,也想自己的丈夫位高权重,温柔体贴。众人羡慕,还想她要是能有一身好功夫,连夜去杀了蒋婵,或许就能得到永久的平静。
这些念想虽也有些是寻常的**。但其中到底藏了多少阴暗心思,有多少嫉妒。连她自己恐怕也说不清楚。
生而为人,即便是心地良善的完美之人,在心中细小的角落里,大多也潜藏了些阴暗的东西。只看人能不能控制。
折腾了许久,大家都很疲惫,天还未亮。出了巷子,哪怕是夜里也有些热。
李捕快捧着红尘从槐树中找到的红绸包。满脸愁苦:“小姐,这东西怎么办?”
红尘皱眉:“大部分怕是已经死了,这些魂魄多为残魂,你们衙门的刘青,还有蒋家庄的孙大到可能还有希望。”
沉吟片刻,又道:“你把他们两个安置在一处,找一条红绳,一头系住他们的大拇指,另一头系住这个绸包,再让两家的亲人大声叫他们的名字,我想应该能恢复过来。”
李捕快连忙应了。
孙大他可以不在乎,刘青却是自家兄弟。
红尘上了车,累得浑身虚脱,小莫还好,就是有些沉默,靠着车窗坐在垫子上,一言不发。
回了茶馆,她特别熬制了好些药汤,让小莫也泡一泡,泡过身上沾染那股子邪气也就散了。
刚一回来,自家平安都不敢往身边凑。
小莫没顾着歇,拎着大骨棒煮了一大锅,又多加了好几块儿猪肉,一半分给大黄,另外一半大黄自然会给那只大黑狗。
那只大黑并不肯和红尘他们回来,野性难除,也不大相信人类,不过偶尔红尘上街到常常碰见它,这家伙是街面上的狗王,手底下有一帮小弟,日子过得还不错,挺滋润。
此事过去,红尘的生活仿佛又恢复了平静,没再冒出乱七八糟的事情来。
最热的时候过去,书院那边也重新开课,只是骑射课还是不敢上,不过骑射上不上的,和红尘没什么关系。
她现在到开始喜欢来书院读书,一群小伙伴一起学习,一起读书,哪怕偶尔起个小纷争,也是极可爱的事儿,那么热闹,青春洋溢,是她上辈子从来没想过的生活。
“罗娘她们果然还是应该好好考进来。”
那些女孩子心思很重,她每日见,都看出她们很努力很努力,但还是活得压抑,若能正正经经上学,对她们一定极好。
“阿尘,想什么呢?”
方晓英端来杯凉水塞给她,抹了把汗,笑道,“没听老乔吹牛?县太爷家的公子不是病了,咱们杞县好些大夫都治不好,他说他出马一准儿马到功成。”
红尘闻言也笑。
老乔是教他们经史的先生,熟读经书,也是进士出身,只他入朝时因为被迫卷入党争,差点儿被流放,若不是老师同窗们还能说得上话,好歹救了他,恐怕早就不知道在哪儿了,只是自此也没了进取心,只愿意到书院教学生。
大周朝的读书人,大部分都会些医术,老乔也一样,不过他比别人痴迷,总以为自己是医道高人,可自家人都知道,这位治疗个伤寒病号,愣是差点儿把人家治成哑巴,从此大家提起他的医术也只能哼哼两声。
“说起来,县太爷居然都把召医生给他儿子看病的告示,贴到了咱们学校门口,这也太离谱了些。”方晓英比较关注这些。
“不过这也不算新鲜,咱们杞县最近最新鲜的怕还是那个丢魂案,衙门统计了下,竟是死了二十九个人,还都是壮年劳力,这要不是此案告破,恐怕大家还迷糊得很,根本不知道竟是人为的。”
方晓英难得变得有些絮叨,红尘也就很给面子地陪她说几句。
李捕快的告示贴了有大半个月,竟还是没找到祸害芳姐儿女儿的男人,偏偏大槐树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根本没见过,想找也无处可找。(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