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十六章 :最多是举手之劳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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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少爷哪会在意这个啊!二少爷只要詹太太开心而已!我想说的是,如果詹太太还要继续买,我得先让司机将车里的东西送回去。不然过会儿我们进去都没法下脚了。”
华筝很认真地想了一下,说:“先让司机将东西送回去吧!”
“……”红玉。
“有问题?”
“我立刻去。”红玉一溜烟地跑了。
华筝逛完商场,又逛了一条街。
然后买得她都不好意思了。
她这样拼命买,是因为她以为詹艋琛会受不了她,讨厌她。
可是,詹艋琛却什么反应都没有,这叫什么事?
再怎么有钱这也是他用心赚来的。
她已经不是在花钱了,而是在浪费钱。
且詹艋琛除了在衣着和品味上有所讲究,其他并未听说有大手大脚的习惯。
按道理他会讨厌一个拜金的女人。不对,任何一个男人都讨厌才对。
还是詹艋琛已在愤怒边缘,只差临门一脚了?
华筝却觉得自己这样非常没道德。真当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她反而心软下来了。
但是,如果真的是临门一脚能够惹怒詹艋琛的事,是不是不该停止下来?
就在华筝左右徘徊着要不要继续时,看到一家书店正要转租。
也不知道华筝职业的关系,看到就特别亲切。
于是她就走了进去,里面很冷清,两三个人在里面。还有收银员。
华筝在里面转了一圈,感觉书还是挺齐的。格局和氛围都不错。
如果要转租出去,很可能这个书店就会变成其他商业用途了。
想着也实在可惜。
她走到收银台处问:“为什么要转租了?”
“赚不了钱,为生活所迫,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收银员说。
华筝想了下说:“如果要转租的话多少钱?我能不能见见你老板?”
“你要转租?我就是老板。”
原来不是收银员,老板亲自过来收银,只能说真的请不起人了。
而且转了一圈没有看到一个员工。
幸亏这老板是男的,否则那些书整理起来会吃不消的。
“我确实想租。”华筝说。
“那您请内室谈。”
“我们两个都进去,外面没人,不要紧么?”
“放心,不会有人偷的……”
“……”华筝想,她如此冲动,会不会太不理智了?
詹艋琛正在办公。旁边的手机有短讯提示。
他拿了一看,不由轻笑。
感觉华筝就像是个调皮捣蛋的小女孩,跟他较劲的模样,透着可爱。
这时,办公室门敲响。
詹艋琛收敛了神情:“进。”
走进来的是秘书:“总裁,东方时刊的社长想见你。”
詹艋琛知道是为了什么事,面无表情地吩咐下去:“跟他说,此事下不为例。”
也就是说这次他可以宽容。
而让他宽容,完全是因为今天的心情不错。否则整个东方时刊才要倒大霉。
“是。”秘书颔首,便下去了。
最后,华筝真的用詹艋琛的钱刷了一家书店下来。
书店老板也没想到遇到这么爽快的主。既然她爽快,自己也不能小气。直接将手续一办,他就离开了。
现在书店的老板变成了华筝。
华筝站在书店里,还有点恍惚。
她真的这么干了,刷了一个书店。这个价钱和以前的一件衣服可不一样啊!
这可是一家店面的巨款!
华筝拿出手机,并没有等到詹艋琛的来电,连个短讯都没有,感觉她的手机跟坏了一样。
“詹太太,你现在是这家的老板了!以后有什么要帮忙的跟我说,我给你打工也行!”红玉喜滋滋的说。
“在这里工作可没有在詹家做主管舒服。”
“没关系。这样我可以拿双份工资的。”
“你想得美,就给你一份工资。”
“……”红玉。
其实,华筝回去后还是有点心神不宁的。动不动就看时间。
似乎听到房间外有脚步声,她就立马从沙发上跳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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