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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听我指挥
两个战场之间相隔两里,这段时间天气干燥,积雪早已融化,枯黄的草木一点就着,先前爆炸所产生的大火还在熊熊燃烧,也不用点起火把就能将彼此的动静看得清楚。
李自成的两千铁骑都是重骑兵,还穿着铁甲,行动略显笨拙。而明军则早换上制式棉铠,即便是在黑夜之中也能一眼分辨出来。双方的战法也不相同,闯军被分割成十数个小块被明军包围,像一块块月饼。而明军的骑兵则围着这些月饼比停转圈,每转一圈,就有无数声惨叫传来,这些月饼也就小上一点。
放眼看过去,十多个旋涡缓慢转动,让人头昏眼花。
一般来说,中原地区因为马少,骑兵大多作为侦察之用。就算在战场上也仅仅安排在侧翼,用予对敌包抄、袭扰。像现在这样大规模的骑兵决战,在朝廷和起义军的大战中还从未出现过。
这次李自成出动三千骑兵,左良玉来的也不少,即便是在黑夜之中,高原估计其数目也不六千以下。上万骑兵的决斗对彼此来说都还是第一次,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参照,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不管最终究竟谁吃掉谁,广阔的中原大地将是胜利者翱翔的舞台,无论是洛阳还是开封,朝发夕至,战略上的主动权已牢牢握于手中。
闯王被围这一片战场中至少有四千敌人,高原这六个人投进去无论如何都是个送死的结局,再说,这么多块旋涡,穿透一个还有一个,要想在这乱军中找到闯王无疑比登天还难。所以,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多地救出被困战友,集中在一起,统一指挥,如此才有逃出生天的机会。
可是,高原对闯军将领的骑兵指挥艺术并不抱幻想,如果将队伍交给他们带,不但没有逃生的机会,反倒要将自己也陷进去。除非士兵们会听自己的吗?
但现在却不是想这些的时候,相比于闯军那些只懂得在马上机械挥动武器的骑兵而言,无论是战术动作还是战略思想,高原都自信比他们高出一大截。到时候就用事实来证明吧,战场是最好的试金石,胜利和生存是最可靠的力量。
“怎么打?”黄镇问。这个滑头在六人当中头脑最好,战斗力也最强,刚才一战已经让他多高原死心塌地。到现在为止,六人中还没有一个人受伤,要想在未来的战斗中活下去,只能紧跟高原。
高原看了看前方“很简单,一点一点救出战友,把所有人的力量都集中起来。现在,你们跟我来吧,还是一字长蛇队型。”说完话,策马缓缓朝前奔去。
六人不再说话,现在还不是冲锋的时候,经过刚才的冲锋,身下的马有些喘气,胸口夸张地起伏,身上皮毛都已经被汗水打湿,在火光下闪闪发亮,宛若绸缎。
一行人慢慢朝前走去,脚下的蹄声整齐划一。
“不要用力挥刀,只需握紧刀柄,剩下的事马会帮你完成。”
“不要试图用刀砍开敌人的盔甲,要用割。”
“敌人的兵器很长,不要躲闪,迎着敌人的眉尖刀冲上去,只有靠近他们你才能活。”
虽然有些迟,虽然他们的训练度都不够,高原还是决定最后叮嘱一番,也许今天会有人死去。但只要能多活下一个人也是好的。
几分钟后,战马的喘息平静下来,踢声更加平稳。身上的力气也回来了。
离战场还有百米,呼吸突然一窒,脚下传来剧烈的震颤。
前方,敌人正围绕着一百多闯军骑兵慢慢转动,刀光霍霍,马匹摔倒声中,血花冲天。所有一切都正在飞快凝集,化为冲天喧嚣。
跨下战马身体一颤,肌肉流畅地绷紧,仿佛也为即将到来的血战而兴奋。
数了数,敌人不过百骑,一对一,却将闯军死死围住。而闯军骑兵则提着长矛茫然向外戳刺,却都刺到空气中。就算偶然刺中一个,也很快被人砍翻。绝望中的士兵已经开始大声吼叫:“吃他娘,穿他娘,闯王来了不纳粮,推开大门迎闯王”声音悲怆凄厉。
相比于笨拙的闯军,明军的杀戮组织分明,力量的对比趋于一边倒。如果没有奇迹,这队闯军会在半个时辰内被逐一消灭。
而高原就是要做个奇迹的创造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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