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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与敌战,若道路不能通,粮饷不能进,推计不能诱,利害不能惑,须用正兵。正兵者,拣士卒,利器械,明赏罚,信号令。且战且前,则胜矣。法曰:“非正兵,安能致远?”
宋檀道济为高祖北伐前锋,至洛阳,凡拔城破垒,俘四千余人。议者谓应戮以为京观。道济曰:“伐罪吊民,正在今日。王师以正为律,何必杀人!”皆释而遣之。于是戎夷感悦,相率归之者众。
<b>译文</b>
大凡对敌作战,如果前进道路不能畅通无阻,粮饷供应不能运进保障,所施计谋不能诱敌就范,所设利害不能迷惑敌人,在这种情况下作战,就必须采用正兵作战。所谓“正兵”、是指使用经过选拔而训练有素、武器精良、赏罚严明、号令统一的正规大部队,采取边打边进、步步为营的正面进攻战法,这样作战就能取得胜利。诚如兵法所说:“不使用大部队实施正面进攻战法,怎么能够进行远程作战呢!”东晋将领檀道济随同中外大都督刘裕北伐后秦而担任晋军前锋指挥官,他率军正面进攻洛阳,采取(分进合击,步步推进的)正规战法,迅速攻城破垒,俘获敌人四千余人。这时,有人建议将俘虏杀掉集中一起封土作高冢以炫耀晋军之武功。但檀道济却反对说:“讨伐罪恶,安抚人民,恰是今日应作之事。帝王的军队是以申张正义为法度,为什么一定要杀人?”随后将俘虏全部释放遣送回家。于是,后秦民众为之感化而欣悦,相继前来归附的人很多。
<b>解析</b>
本篇以正战为题,旨在阐述在何种条件下使用“正兵”作战的问题。它认为,在道路不能畅通,粮饷不能前运,计谋不能诱敌,利害不能惑敌的情况下,只有使用“正兵”即使用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大部队,采取“且战且前”、步步推进的正规战法,才能深入敌方,夺取胜利;否则,是无法实施远程作战并取得胜利的。此篇与前篇奇战,从相反相成的两个侧面,进一步论述了在不同情况下,采用不同兵力部署和作战方法而制敌取胜这一具有普遍意义的作战指导原则问题,完全体现了孙子所揭示的“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战势不过奇正”(见孙子兵法-势篇)这一军事斗争的客观规律性。东晋义熙十二年(公元416年),晋安帝司马德宗乘后秦皇帝姚兴新亡,国内政局不稳之机,派遣中外大都督刘裕率师北攻后秦。刘裕以冠军将军檀道济等为前锋,集中优势兵力,采用分进合击、步步推进的正兵战法,迅速攻占洛阳,为晋军进一步西进夺取潼关、长安,灭亡后秦,奠定了胜利的基础。檀道济作为晋军前锋的指挥官,他不仅善于从远程作战的具体条件出发,在作战指挥上较好地体现了孙子的“以正合,以奇胜”的指导原则,而且能够本着“伐罪吊民”(见宋书-檀道济传)的目的,在政治上贯彻执行宽俘恤民的正确政策。这一点恰是晋军迅速取胜和赢得后秦民众感悦归附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