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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的血迹,一只手和女子的手交握着。
灵堂中一阵混乱,哭喊声、呼叫声、凌乱匆忙的脚步声……
这些宁知书都已经听不到了。
听说人在濒死时,灵魂会把这一生的轨迹都看到。宁知书看到了多年前,他第一回被她吸引住目光的时候。
那是景元二十九年的元宵节,他厌倦了家宴中几房人言语中的明争暗斗,提前离开后,独自漫步在正宁街上。
元宵节总是对年轻男女们格外宽容,寻常高门贵府中足不出户的姑娘们都可以出门走走,如今街上的喧嚣风尘的气味儿中,就蕴了些脂粉香味儿。
他皱皱眉,瞧见街边有一条岔路口,便转了进去。
“姐姐!要抱抱!”
一个娇脆甜软的女童音响起,他看见前方一个火红底子金色元宝纹锦花刺绣狐裘的小娃娃,正朝不远处一位水绿衣裙的少女跑过去,身子摇摇晃晃的,鹿皮小靴子蹬在结了薄冰的路上,发出咯吱的响声。
那少女不过十一二岁的模样,生得极是娇美。他认得她是荣贵妃的侄女儿,宫宴里见过几次。
少女一双眼挂满温柔宠溺的笑,抱住小娃娃,轻轻拍了她一下。
“下次不许跑这么快!”
“阿凝怕黑!姐姐不等阿凝!”小娃娃娇声委屈道。
“是阿凝的腿生得太短了呀!”少女也笑起来,银铃般的声音,听来心神仿佛都被清泉涤荡了一遍。
她把小娃娃抱了起来,小娃娃软乎乎地趴在她肩上,两个人又低声耳语了什么。他听不见,却能感受到她们之间的温暖与和乐。
少女身姿纤巧轻盈,自己也不大,抱个小娃娃的动作却如此娴熟,让他有些想笑。
“大姐姐!别总是抱阿凝,她现在已经很重了!”又一个男童的声音响起,带着几分抱怨。
宁知书这才注意到,她身后跟着的一群护卫丫头中,还有一名锦衣华服的小男童。
“阿凝不重!”小娃娃抱紧了少女的脖子,生怕她把自己放下来。
“别怕,姐姐抱你回去。”少女又瞧了弟弟一眼,“快点跟紧了!”
“哦!”小男孩跑了几步,拉住了少女的衣角。
一行人渐行渐远,偶尔欢声笑语传来,
宁知书很少见到,富贵门庭中能有这样和谐温情的画面。这姑娘对弟弟妹妹的爱护,让他瞧着都心生暖意。
后来,他逐渐知道,她虽然年纪小,在东临侯府简直顶了大半边天,府里的产业和铺子,几乎都把持在她的手上。细探之下,才知道是要防着东临侯府的二房。她母亲防不住,她自己亲自来。
这样娇贵的闺阁姑娘,却有一颗坚定强大的心。不仅把弟妹护在羽翼下,也在某种程度上,连父母都是受她的保护。
宁知书觉得好奇。因自己时常被府里赋予众多责任,虽谈不上累,但多少羡慕旁人的自由无忧,比如他的弟弟宁知墨。
因为好奇,平时总是不知不觉更加注意她。至于什么时候到了放不下的地步,他也记不清了。
是很久以后,他才知道,原来她的坚强,都源于小时候一个愿望。
他那时候就想,需要多少年的相守,才能拔掉她心里的根。他不得不承认,他嫉妒那个人,那个她为之奋斗、为之等待的人。
宓儿,你可知道,那个人根本不需要你的帮助?你可知道,在你等待他的年月里,他其实进京多次,只是瞒着世人耳目罢了。
那时候,他是你眼里的风景,而你是我眼里的风景。
当盈盈少女的你,成为我的妻、怀了我的孩子后,已经成了我的命。
是我没有保护好你,让你遭遇此难。
宓儿别怕,我来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