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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的。当同学们都在听张信哲、巫启贤时,我已经开始听“格莱美”和“music heaven”了。那时候,武汉的音乐电台里总能播放一些最流行、最前沿的音乐动态和打榜歌曲。这些对于乐虫或乐迷的我而言,自然是不容错过的。我几乎听遍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流行音乐,无论什么歌曲只要一听前奏就能立马报出歌名和歌者,曾一度号称是“中国流行音乐库”!
初中成绩一直中不溜湫,老妈挺郁闷的,却一直苦于找不到原因。我常常是大本英语书下压着一本小说,随身听里放着英语磁带,耳麦里却传来电台音乐的节奏。只要老妈一过来检查学习,我就压紧英语书,把随声听调到磁带那一档,俨然一副苦学英语的模样。
上了高中,学业是越来越重了,老妈对我的督促和看管也越来越严格,而我对文学的热衷却只增未减。
其实,孩子也都是虚荣好胜的。那时我的作文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来念,于是兀自暗喜,作文课也就成了我的荣誉殿堂。我的人生追求似乎变得很纯粹,就是盼着每周一次双节作文课的到来。后来,参加市里的楚才杯作文比赛拿了个二等奖,一下子成了同学们钦羡仰慕的对象,那次获奖当然也描摹了我人生中浓墨淡彩的一笔。
最繁忙紧张的时光,最艰难逼仄的阶段,却是阅读量空前强势的一段日子。课间读书,排队读书,等车读书,洗脚读书,如厕读书,就连钻进被窝还打着手电读书三毛,张爱玲,王朔,林清玄,苏童,王安忆,尤今,张贤亮,都是我阅读的对象,而且基本都是整套地读完。我像一个贪婪的吸血鬼,近乎疯狂地吞咽和吸收着书本里的智慧与养分。
好不容易熬到学期结束,假期里我开始读水浒传,读到李逵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那段,心里那个痛快啊,无处消解。忽然想起老妈留在桌上的一碗红烧肉,下楼去小店里买了一瓶冰冻啤酒,咱也来大口喝酒吃肉。于是,书本里的画面,立体在现实中。一个字——爽!
我的大学,相比从前,反而略显乏味。
唯一可圈可点的是,大二添加了一门新课程:影视鉴赏。教这门课的老师有个奇怪的名字——皇莆积庆。这个“变态”老头常常给我们放一些“变态”电影,本能、情人、致命的诱惑,都是那个阶段看到的。坐在偌大的一间教室里,几十个男女学生挤在一起看那些赤裸暴露的镜头,确实叫人羞涩和尴尬。经年以后,我终于看懂了裸露背后的真实表达,原来,爱与欲的弥合、灵与肉的交缠就是生命的本源。我甚至可以用艺术的眼光去欣赏梁家辉性感的臀部,也在猜想本能里那个写惊悚小说的女作家大概永远不会取出藏在床底的冰锥,因为她已经爱上了他。
另外,大学里也开启了我的一段有如山花般烂漫的初恋。素来话痨的我激情洋溢地写了一封万字情书,却差点没把男朋友给吓死。且因种种,这段恋情最终夭折。回首当日,或许,我只是爱上了爱情。
有人说,当你开始回忆起往事时,你已经老了。
也有人说,没有回忆,生活的质地永远粗糙。
我说,回忆很美,往事并不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