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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一枚普通的戒指,于她而言,甚至比生命还重要,不是一句爱情的信物就能解释的。
那时,他们一贫如洗,两个刚刚毕业的穷学生住在北京的地下室里。冬天的时候。两人一起去地铁取暖,因为地下室里没有暖气。
常常,他们把超市里剩下的菜买回来,不放什么油,只用水煮煮就吃掉。
但是他爱她,记得在她生日的时候给她买两个红苹果,记得情人节买一枝打折的玫瑰送给她,所以,她觉得跟了他真是值?
终于提到婚嫁了,他们除去地下室的被子和移动衣柜外几乎一无所有。但是他觉得应该给她买一样东西,那小小的戒指,象征的是天长地久,可是把自己的爱人拴住,一生一世爱相随情相依。
但那时他们太穷了,刚刚只能吃饱饭,当他们牵着手去逛街时,她总是在卖戒指的橱窗前稍作停留就尽快躲开,她怕他为难。
那才是他最难过的时刻,他想,好日子会来的,但现在,他即使太穷,也要给她一枚戒指。
终于,他想了一个办法一他去买了血,卖血的二百块钱给她买了一枚十分精致的银戒指。当她戴在手上时,高兴的样子让他心疼。
结婚那天,请了几个同学和朋友吃了顿饭就算结过了。她一直追问哪里来的钱,而他说,从同学那里借来的。
直到婚后的一天,她收拾屋子,从抽屉最里面边看到了一张单子,一张卖血的单子!她的眼泪轰然而落。这个男人所给予她的,岂止是一枚戒指?
她想,为了这枚戒指,她就值得和他生死相随。十年之后,他成了有名的房地产老总,名车名房,钱多得数不清,女儿去国外读书,什么都是新的,自然,身边也多了新人。很多时候,是她一个人守着空房子,守着有了钱的寂寞回忆过去。她开始有了很多戒指,他买给她的,但是,她最爱的还是这枚已经有点褪色的戒指。那上面刻着两颗心,那上面,有着太多刻骨铭心的记忆。
他带她去一个场面上参加一个应酬,这个场面都是要带太太的。虽然他不再爱她,但她依旧是他的太太,这是不可更改的。而她虽然不再年轻,可是依然那么朴实美丽。
去的那帮太太们,个个珠光宝气,每人的手上都有两枚以上的钻戒在闪闪发光,只有她,一身黑衣,戴着那枚金戒指。他觉得丢了自己的脸,觉得寒酸,于是趁些卫生间的时候把她拉到一边,从包里掏出一枚亮闪闪的钻戒递给她。本来,这枚新钻戒是要送给小姐讨人家欢心的,但现在只好救急了。
她笑了,拒绝了。
她盯着他,知道我为什么一直戴着这枚戒指吗?知道我为什么纵容你去欢场上纵情而没有和你离婚吗?那是因为我曾经发誓和你厮守终生,因为我知道这枚戒指是一个人卖血为我换来的!
他呆住了,眼泪哗地下来了。他走过去搂住自己的妻子,走吧,我们就戴着它!
他一直以为她不知道这个秘密,原来,她一直在用自己的爱呼唤着他。那天晚上,他始终陪着自己的妻子跳舞,这个在他心中已经不美丽的女人,突然之间让他懂得了,夫妻之间那种爱,已化作一朵美丽纯洁的莲花悄悄地芬芳着,而他却一直没有闻到。直到听了妻子那些话他才知道,爱一个人,原来可以爱到忘记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