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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已经上了年纪,脸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皱纹。头顶束着莲座形状的发冠,身上衣服宽松而飘逸。不过,无论发冠还是衣服,都不是普通廉价的货色。前者乃是上品翡翠制成,后者则是价值昂贵的“湖绸”。据说,这种丝绸之所以数量稀少,是因为蚕虫只吃洞庭湖中央一座小岛上出产的桑叶所致。每年的湖绸产量不过数百匹,很多人想要仿制,却无法令蚕虫吐出与其相同的特殊丝线。不过,湖绸这种东西并不出名,也只是在顶级显贵之中流行。原因很简单:物以稀为贵,一匹湖绸,相当于同等重量五十倍的黄金。若不是身家丰厚,又怎么可能用得起?

    老人旁边,站着一位老仆。此人表情平淡,双手笼在袖中,一双眼睛只看着自己的主人。不时从桌上端起茶壶,为老人添水。

    杨天鸿注意到,老人桌上的饭菜很简单:一盘烩豆腐、一盘油焖茄子、一碗青菜汤。没有酒,只有茶。

    这显然与他身上昂贵的服饰不相符。

    只是撇了一眼,杨天鸿便收回目光,专心吃着自己碗里的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嗜好。年轻人好色,老24,年人爱财。有些盗贼开门撬锁不为求财,而是专门跑进卧室里,偷取女主人的丝袜和内裤;还有些人家里明明摆着奔驰宝马,却宁愿开着微型面包车穿街入巷。

    旁人对此觉得很难理解,也只能非常过瘾的骂上一句:“死变态”。

    外面街上,走过来两个乞丐。守在饭馆门口的伙计连忙跑过去,连声吆喝着要将其撵走。乞丐应该是饿了,眼睛直勾勾盯着厅堂桌上客人的饭菜,嘴里不住地哀求。连连弯腰磕头作揖,伙计却不为所动,转身从里面叫出几个身材壮实的跑堂,揪住乞丐的衣服就往外推。

    老人把这一切看在眼里。

    他抬起右手,朝着那个方向指了指,站在旁边的老仆会意。走了过去,制止已经抡起棍子想要打人的伙计,摸出一些碎银,低声吩咐了几句。伙计点头哈腰转身跑进厨房,很快端出来两大盘热气腾腾的馒头,还有一盘子切成薄片的熟肉,两大碗面。

    杨天鸿耳力不错,清楚听到了老者对仆人说的话。

    “让他们别打了,都是为了一口饭活着。乞丐也是人。让他们好好吃一顿,再多带几个馒头。”

    ……

    黑森山脉距离此地已经不远。离开饭馆,杨天鸿却让孟奇放慢脚程。

    中午的太阳火辣,走了不到五里地,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横在路上,旁边有一片茂密的树林。杨天鸿让所有人下马休息,避过这阵酷热再走。话音刚落,随行人员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快的交口称赞。

    知了在树梢上不要命的叫唤着。仿佛被男人狠狠按住的女人,也不知道究竟是痛还是爽?

    土路上远远驶来了一辆马车。

    车子很是华贵。车厢材料是极硬的铁木。用这种木头制作成品。需要耗费大量工时,但好处也显而易见,车子结实不说,坐在车里的人也得到绝佳防护,安全有足够的保障。

    饭馆里那位老仆驾着车,马匹极为神骏。只是被缰绳和笼头限制了自由,无法跑快,只能慢吞吞拖着车子缓缓前行。看得出来,车里的主人不赶时间,只是这两匹拉车的马很是难受。天气有热,显得无精打采。

    杨天鸿从头上摘下毡帽,握在手里扇着凉风,眼睛却看着由远驶近的马车。也许是觉得天气实在太热,马车在靠近树林的位置停住,车门从里面推开,先前饭馆里那位衣着华贵的老人跳下,朝着树荫浓密的这边慢慢走来。

    树林很大,再来个几百人也能容纳。

    老者主仆的确也是想要纳凉。他们选定的位置靠近大路,距离杨天鸿等人较远,显然是不愿意彼此之间产生什么纠纷。

    等候太阳过去的时间很是无聊。有人就地躺下来打盹,也有人取出马吊牌玩了起来。

    杨元素来喜欢喝酒,身边挂着一个装酒的葫芦。路过豫州的时候,在酒楼里装了满满一壶十年陈的女儿红。沿途喝下来,壶里已经空了一半。他拔掉塞子,朝着嘴里灌了一大口,并不觉得热,却只觉得头脑清爽,很是舒服。

    陈酿黄酒香气浓郁,在树林间渐渐散开。

    坐在林子外围的老者耸了耸鼻子,似乎是被这股酒味所吸引。他连连吸了好几口,循着气味,看见坐在不远处背靠大树慢慢喝酒的杨元。

    杨天鸿看见老者对老仆说了几句话,老仆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太情愿,却拗不过主人意思,只好朝着这边走过来。他在杨元身边站定,指着酒壶说了些话,杨元脸上的表情很是惊讶。

    杨天鸿招手叫过杨元,问:“怎么回事?”

    杨元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很不好意思地说:“那位老人家说是犯了酒瘾,想要我这壶里的酒。”

    杨天鸿看了坐在身边的孟奇一眼,笑了起来:“只是想要尝尝?十年陈的女儿红很常见,等出了这黑森山脉,你再到豫州灌上一壶就是。全都给他,又有何妨?”

    杨元摇摇头,神情有些迟疑,他偏过头,看了看仍然站在远处的老仆,不太确定地低声道:“少爷,那人说的话好生古怪。他居然要花一百两银子,买我壶里剩下的残酒。”

    旁边,孟奇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一百两银子绝对不是个小数目。对于贫苦人家,恐怕一辈子也难以挣到这个数目。杨元在豫州买了这一葫芦女儿红,不过花了三两纹银,已经是非常奢侈的行为。却没想到,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黑森山脉外围,居然有人肯出一百两银子,买他喝了一半的酒?

    杨天鸿脸上仍然挂着淡淡微笑:“你把葫芦给他就是。顺便可以赚上一百两银子。这种好事也是你的运气。若是换了旁人,恐怕很难遇到。”

    杨元有些惊讶:“少爷,您,您的意思是,他真的会给我那么多银两?我还以为只是嘴上说说,玩笑而已。”

    杨天鸿朝着老人所在的方向努了努嘴:“你直接把葫芦给他。不就知道真假了吗?”

    杨元依言去了。

    过了不久,他喜滋滋地折返回来,手里捧着两锭很大的雪花银,连声嚷道:“少爷,是真的,他真是给了我银子。”

    杨天鸿微笑不语,眼睛却注视着远处的老人。

    他显然也是好酒之人,半壶女儿红,顷刻之间已被喝得干干净净。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站在旁边的老仆脸色很是焦急,似乎是在低声劝阻。

    时间已是下午,太阳依然火辣,幸好旁边就有溪水,若是在这种时候冒着酷热行路,很容易中暑。

    杨天鸿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朝着老人所在的方向大步走去。

    从他站起来的一刹那。杨天鸿就感觉到,老人身边的那名黑衣老仆目光已经牢牢锁定自己。随着自己与老人之间距离越来越近。老仆眼中更是释放出戒备和警惕,甚至带有几分显而易见的敌意。

    一主一仆,都是修士。

    在先前集市饭馆的时候,杨天鸿就对此有所察觉。黑衣老仆的境界极高,已经筑基,具体层次杨天鸿也看不出来。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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