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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便折进了进去,元齐早上吃的那几个野果早就消化光了。
元齐挑了个能够看到街上的座位,一边吃着早点,一边看着街上。这包子实在是太好吃了!简直比他原来吃过的那些海鲜之类的大餐还好吃一百倍,元齐其实也知道,不是包子好吃,实在是在山上老吃什么野果之类的馋的,所谓当兵两三年,母猪变貂蝉,三月不吃肉,鞋子都不嫌臭,连皮靴都会啃,这肉包子实在算是绝等美味了……
没多一会,集市上已经是人来人往,买卖兴盛,很是热闹。赶集的人中有不少是山中的猎户和采药人,还有不少看着很是有钱的女子也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梭,元齐之所以冒着小弟弟犯病的危险注意这些女人,是因为他原来就是做化妆品销售的,赚的就是女人的钱,注意女子这几乎就是职业习惯。
元齐看到在穿梭的人群中有不少盛装女子,看样子家里都还有点殷实,这让元齐心里一喜,赚钱的机会也许有了!
元齐正想着,饭馆后厨突然传来一阵叫骂声:
“你个挨千刀的吃货,又偷吃东西,你把老娘的饭馆都快偷吃垮了!”
只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小子惊惊慌慌的跑了出来,嘴里还鼓鼓的,一边嚼着,一边狼狈的窜出了饭馆,等饭馆的老板娘举着一个火钳出来的时候,半大小子转眼间消失在街道拐角之处,老板娘站在店门口,恨恨的跺了几下脚,看了看屋里的食客,怏怏作罢。
“杨二娘,那小子原来不是你这店里帮厨的吗?”
“是啊,孙大哥,你是不知道,我看他无父无母,可怜他,收留在店里帮厨,可那个吃货实在是太能吃了,七八个馒头不够他垫底,四五还晚干饭还不够他塞牙缝,我这是小本买卖,那经得住他吃啊,所以只好请他走人,哪想到撵都撵不走……”
食客们感叹了几句,老板娘也就进后面忙碌去了,元齐也没心思多呆,出了饭馆,在街上逛荡起来。
元齐主要就是观察那些衣着光鲜的女人,不过元齐盯着这些女人看,倒是遭来了不少白眼,元齐也知道缘由,他身上穿的是吴大叔的衣服极不合身,又破破烂烂,脚上一双古怪的鞋子连破得连脚趾头都露在外面,一副穷酸样,连很多乡人都不如,直接被这些看着有些家底的女姓鄙视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元齐心里呵呵一笑,白眼就白眼,等会让这些女人乖乖的自己把钱送到自己手上来,这白眼就啥也不算啥了。
元齐在那些采药人中间穿梭了一番,忙碌了大半个时辰,他的赚钱大计也终于有了些眉目,找了一处比较开阔之地,元齐心里呵呵一笑,他决定在这个世界来一场路演。站在一个石坎上,居高临下,把从旁边卖完东西的一个老者借来的牛角一吹。
看热闹,是很多人的天姓,不少人看到他把牛角吹得呜呜叫,都不由自主的停下脚步,慢慢围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