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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昂友好的朝他笑了笑,没接受他的建议。
那位名叫黄立的胖子却跑过来,将酒壶放在舞台上,从怀中取出一块金饼笑道:“小兄弟唱的不错,赏你了,再来一首!”
曹昂一愣,脸色不好看了,老子现在好歹是五六百亿身家的顶级官二代,缺你这两糟钱,侮辱谁呢?
卫宽的脸同样有些不好看,拉着黄立的衣袖低声说道:“东家,这位司马公子是河内司马家的人,司马家可是天下有名的望族。”
黄胖子脸色顿变,讪笑着就要将金饼收回,曹昂一把抢过,说道:“听歌就听歌,给什么钱啊,不收吧不给你面子,收吧又显得我不要脸,算了,给你个面子,脸不要了,下次不能这样了啊。”
黄胖子:“……”
卫宽:“……”
冰冰:“……”
曹昂已经有了七分醉意,看见金子后酒瞬间清醒了三分,将金饼揣进怀里,起身拿着琵琶边谈边唱:“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说起来,琵琶还是童欣教他弹的。
大二那年,他接受了宿舍损友的建议,学了三个月吉他,然后每天在女生宿舍楼前弹奏,弹之前还要吼一句“童欣,我爱你”吸引目标。
被折腾的烦了,童欣跑下来说道:“弹吉他算什么本事,有本事你弹琵琶啊。”
一个月后,宿舍楼下,他将吉他换成了琵琶。
他永远也忘不了,童欣看见他手里琵琶时惊愕的眼神。
思绪伴着往事干杯,酒劲将他暂时带入了回忆。
台下众宾客却直愣愣的看着台上那个颠三倒四,神志不清的身影怔怔出神。
来这里的大多都是读过书的,一首诗的好坏他们还是分的清的,台上都唱到“叹缘分像一道桥”了,他们还在回忆着那首不知道名字的诗。
卫宽更是默默的咀嚼着,不断体会着诗中磅礴大气的意境。
大汉男儿的血性早已刻在骨子里,无时无刻不向往封狼居胥,勒石燕然的壮烈功勋。
冰冰却没失神,坐在台上手拖着香腮,美眸死死的盯着曹昂。
至少这一刻,在她眼中谁也比不上这位司马公子,不管长相还是才华!
曹昂醉了,神志彻底模糊,拿着琵琶当吉他,一首接着一首的唱,全是众人从未听过的旋律。
尽管早已跑调,众宾客却依然如痴如醉的听着,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乱世浮萍忍看烽火燃山河,位卑未敢忘忧国,哪怕无人知我,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色,台上人唱着,心碎离别歌,情字难落墨,她唱须以血来和……”
不知何时,老鸨也围了过来,与一群姑娘并肩站立,拿着手帕偷偷抹泪。
在她们听来这已不是歌,而是故事,故事里有太多能让她们感到共鸣的东西。
“呜呜呜,唱的太好了,太……”黄胖子又在那无病呻吟,惹得众人一阵反感,恨不得将他揪住扔到大街上去。
“……啊多么痛的领悟,你曾是我的全部……”
“有人问我你究竟哪里好,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
曹昂醉了,一次不小心跌倒后再也没有爬起来。
冰冰眼疾手快,连忙跑过去搀扶,可他一个弱女子根本抱不动他。
卫宽跳上舞台,与她合力将曹昂抬上三楼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