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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人,所以说,一定还有第十一个人在,只是那个东西究竟是不是人就很难说了。
想到这里,我陡然觉得一阵毛骨悚然,这第十一个人才是最让我感到震惊的,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在这个工地上,就在不知道哪个地方,肯定还有一个人跟我一样是活着的,只不过这个人才是最终的杀手。
一个人如果真的能够有这样的本事,那么他必然不是普通人,最有可能的就是他是一个高手,一个能把我们所有人都蒙在鼓里的高手。
我苦笑一声,这种事情我又怎么跟警察叔叔说呢?难道我说这附近有个人介乎于人和鬼之间,能够把人带进中阴空间中去然后杀掉?
那我不被送进精神病院才叫有鬼了,想到这个人的时候,我脑海中顿时出现了于魁的相貌,在这个工地上,在中阴空间中,我所见到的人,除了我们这些工人之外就只有他了。
他能够在中阴空间中来去自如,自然也能把我们骗进去,只不过如果他真的是凶手的话,又何必将我们从中阴空间中救出来?直接让所有人都死在里面,最后让我一个人出来为他顶缸不就行了?
还有一点也解释不清,那就是小强,他可不是别人弄死的,而是我用酒瓶子砸死的,严格意义上说,我手上也有了人命,不管将来法律上怎么判我的死刑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这一刹那,我想到了跑,每个人处在我这个情境之下,估计想到的都会跟我一样,此时不跑更待何时?一旦警察来了,想跑都跑不了,我还是个处,可不想就这样挂了。
这附近的环境我倒是很熟,知道很多地方有一些偏僻的小路能够避开村民和警察的视线。如果我从这些地方跑的话,倒是有很大把握能够逃出去,但是逃出去之后又能怎么样呢?
事情总有解决的时候,我不把事情说清楚的话,几乎可以肯定,通缉我的通缉令会贴遍全国,甚至网上也会有通缉。
这样的话,我跑到任何一个地方都没用,最终还是会被抓到,到那时候就不能算是自首了,肯定会重判。
所以,我绝对不能逃走,相信叔叔这些年也积攒了不少的人脉,上下打点一下,再请一个本事大的律师帮我辩护,也许也就判上几年最终还是能出来的,可是我一跑,这罪过可就大了。
站在满是碎石和砖头渣滓的地上,我望着昏暗的天空,虽然雨已经停了,可是天空依然非常阴霾,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天恐怕还是会下雨。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耳边开始响起了警笛刺耳的声音,警察快来了,而就在这个时候,远处一辆车飞快的驶过来。
一看到车子的颜色,我不由得有种想哭的冲动,这是一辆黑色的奥迪,八成新,是叔叔的座驾,他说等我开始接工程之后就给我买一辆比这个更好的,看来我等不到这个时候了。
我并没有跟叔叔说工地上发生的事情,一来电话里也说不清楚,二来我也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说,还是让他看看现场再说比较好。
车子一路颠簸的来到简易房不远处,再往前就是小路了,车子过不来,叔叔下了车,夹着一个黑色的皮包向我走过来。
他的皮包永远都是夹在腋窝下的,他告诉我,赵本山演的小品中说拎着皮包的是收电费的,夹着皮包的就是经理这个说法并非一点道理都没有,但凡成功人士那皮包都是夹在腋下的。
我对之不置可否,只要皮包里有钱,无论是拎着还是夹着,其实都一样,没什么差别,不过叔叔既然坚持这样认为我也不好说别的。
在他往这边走的时候,我也迎着他走过去,将事情的经过跟他简单的说了一下,叔叔腋窝里的皮包啪嗒一声掉在地上,整个人都懵了。
整个工地上一下子死了九个人,而且并非是工程意外,这个打击实在太大了,叔叔有点大脑短路,愣了半天,这才飞快的向简易房奔去,只在门口看了一眼,叔叔就吐得昏天黑地了。
叔叔这个人大胆是没错,可是胃口却不深,看到被电的焦炭一般的小强之后马上忍不住狂吐起来。
他这一吐,弄得我胃里也一阵翻腾,差点跟着他一起吐了起来。
这时候,警车也终于姗姗来迟,几名佩戴着手枪的警察从车上跳下来,简单看了一下现场,向我询问了一下,得知死了九个人,但是有五个人尸体下落不明,便展开了搜索。
我作为报案人,也是最大的嫌疑犯,自然不能远离,只能跟熟手一起被他们押着寻找另外五人的尸体。
可是我去哪儿找去?小赵和王宇、段松三人是死在了中阴空间中,难不成我要带着他们到忘川河畔和那个房子里去找?
不过在他们的逼迫下我也只能装模作样的在周围的草丛里胡乱的带着他们找一翻,能不能找到我自己心里也没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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