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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总想着:女子这么年轻,总是要再嫁的,再嫁的男人肯定是打她这笔钱的主意的,万一哪天给她诓走了怎么办?再说,这笔钱放在我这多好啊,我就是不用,天天守着也好啦。
然后,她脑子一转,又打了一个主意出来——
“国红,我跟你说,现在你男人也死了,拖着一个娃娃很难得嫁出去啊,要不你还是回娘家来住吧,我是这么为你想的,你把你这儿子干脆过继给你小哥算了……”
她又来这一套了!就是想把人家的钱诓到自己手里来。
她是这样想的:先把向国红的儿子过继给向国强,然后再给向国红说一户人家嫁了,向国红自然不会将那笔钱带到那男人家去的,她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替小外孙保管这笔钱了。
不过,向国红这人比起马秀英来说更有个性一些,还没容她把话说完,向国红已经断了她妈的话,当即斩钉截铁三个字奉上:“不可能!”
这儿子是张小兵留下的种,她说什么也不会让他改姓的。
她和张小兵虽然生活上过得不太靠谱,但感情却是真的,他们是同学建立起来的情谊,自然不像这个时代的普遍媒人介绍的那种。
向母见这个女子死不通情,就像当年一根劲要嫁给那个张小兵一样,她很是气恼,觉得自己这番苦心算是被辜负了,对她的这个女儿的心也便冷下去了,原本想让女儿回娘家来住的,也停止这个打算了。
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换谁谁也不想啊!
却说向国红虽然分得了三千块钱,内心却一点也不快乐。
她每每想起以往和丈夫张小兵的那些恩爱点滴而如今丈夫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心里便如同刀割一样,忍不住泪水涟涟。
结婚这几年,由于自己比较懒,就算小兵也游手好闲但也从不苛责于她,不但地里的农活不让她干,家里的家务事也尽量能帮着分担多少就分担多少。
反正就是,要做我们一起做,要耍一起耍,哪怕一起受穷一起当懒人都好
他总是对她说:“我小时候,爸爸经常夜不归宿,在外面混,从不帮我妈做一点家务事,最后将我妈逼死了……我发誓,绝对不会像我爸那样,我绝对不会让你受半点委屈!”
眼看着队上的人对他俩越来越瞧不起,于是张小兵就决定跟着老同学出去闯一闯,决定去Y南淘金,据说挣三年钱便可以回家修房子过好日子了。
临行前的晚上,小两口躺在床上,依偎着,喜滋滋地憧憬着未来——
嗨,要建一座像街上人住的那种砖瓦房,不要糊纸的窗户,窗户要砌玻璃的那种,房间地面上要用水泥敷地,还要买上一整套家什——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
“我再给你买一个S海牌手表戴在手腕上。”张小兵说。
“买两个,一个男式的一个女士的,你戴一个,我戴一个。”向国红说。
“好,就这么说定了。”
哎,往日的情义历历在目,而今却是阴阳相隔,向国红的心啊真是万种滋味都说不出来。
如今眼看着丈夫的头七都过了好几天了,奇怪的是,虽然她日思夜想都在怀念着和丈夫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可是丈夫的身影却一次也没走进过她的梦里。
从前听老人讲,一个人若是恨你,他死后都不会进入你的梦里来。
“你说,你爸爸为什么就没给我们托个梦来呢……”向国红一边轻拍着已经熟睡的儿子,一边喃喃低语。
难道小兵他在恨我吗?向国红想,恨我在他尸骨都未找到的情况下便拿了他的卖命钱?
可是,可是小兵啊,我也是情非得已啊,我们的儿子这么笑,我需要这笔钱来抚养他长大啊!
不,小兵他没有这么小心眼的,他肯定是想回家的,他的尸骨还躺在异国他乡,他不甘心啊!
想到这,向国红更是痛彻心扉。
“不行!我不能这样绝情,我一定要去Y南边境,我一定要找到你的尸骨,然后带你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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