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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安太妃声称自己头疼脚疼心口疼,让叶昭简单敬了杯茶,赐了对羊脂白玉镯子给新人,匆匆而去,留下长媳安王妃招呼。

    安王爷身有残疾,所以安王妃只是四品官员的嫡女,出身不够显赫,故生就玲珑心思,心知对叶昭太亲热便是得罪婆婆,对叶昭太疏远就是得罪镇国公府和大将军,两头为难下,她只淡淡地说了几句体己话,里面却很诚恳地提点了不少重要的府中人事来示好,然后提前告退去安太妃身边侍疾。

    至于夏玉瑾?他一大早就溜出门,从头到尾都没出现过。

    叶昭似乎浑不在意,她端坐太师椅,慢悠悠喝着茶。修长的身材穿着大红交领窄袖戎服,腰间系着绿松石饕餮纹青铜腰扣,脚上黑色飞云踏步靴,长发用简单白玉簪束起,配上轮廓分明略带异族风味的五官,更显英气逼人。惹得小丫鬟们纷纷扭头,偷看了好几眼。

    侍侯的丫鬟小心问:“郡王爷的房里人在门外等待请安,要让她们进来吗?”

    “好!”叶昭她琢磨着夏玉瑾长得美貌,他看上的妾室们更应当是天姿国色。想起军营难见女色,更难见美人,倒是值得期待,瞧着大门的目光也略热切了些,吩咐:“让她们进来。”

    杨氏带着两个通房,慢悠悠地走来,施施然行礼。

    叶昭差点把口里的茶喷了。

    杨氏穿着绿色衣裙,灰鼠皮袄子,乌压压的发上斜斜戴着两支珍珠镶嵌的银珠花,戴着珍珠耳钉,虽容颜平凡,但举止落落大方,倒也罢了。那两个通房身上装束却是难看得无法形容,明明不适合浓艳打扮的眉娘穿着深紫色小袄,配着白色绸裙,脂粉擦得古怪,每一处都说不出哪里不合规矩,却每一处都配搭难看得让人没法凝视。萱儿则穿着过了时的旧衣,通身没半点首饰,一副怕生的小媳妇模样,不施脂粉,脸色苍白,似乎随时能昏过去。

    这就是她家的妾室?想起黄尚书家千娇百媚的歌女,刘参将家顾盼生姿的美人,许都统家丰乳肥臀的胡姬……而自家夫君连看美女的眼光都不行。

    叶昭终于感到了深深的失落。

    失落归失落,赏赐还是很丰富的。叶昭从军多年,缴获战利品无数,按军队里的默认规则,最好的呈圣,次一等的她可留下不少,其中不乏蛮金皇族的珠宝首饰。她只爱武装不爱红妆,再漂亮的首饰都入不了眼,拿去赏人毫不吝啬。

    杨氏口齿伶俐,举止端庄,虽不算美人,却很有气质,所以最得她欢心,便给了她一根蛮金王妃戴过的黄金簪,雕刻成两支喜鹊,衔着两根珍珠珠链,绕着颗龙眼似的蓝宝石,中间含着星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眉娘得了对沉重的黄金镯,每个里面都镶着五颗大珍珠。萱儿得了对金耳环,简单的链子上吊着颗指甲盖大小的钻石。

    上京的普通贵妇人都未必有那么贵重的首饰。

    三个女人都震惊得说不出话来。眉娘脑子一片空白,不知主母是何用意,接过首饰的手有些发抖。萱儿在琢磨将军是不是想先示好,堵住众人的口,再一举把她们统统干掉,然后越想越想哭。

    叶昭对两人如丧考妣的表情很莫名,寻思是不是十几年没回过上京,再加上她从不参加妇人间活动,所以弄错了行情,把赏赐给轻了?

    杨氏反应快,先上前谢恩,然后赔笑道:“南平郡王府快要修建完毕,到时候郡王与将军必定要分府另住,到时候不知下人是从安王府带去,还是另买?还有仆役杂项等各处支出,房屋安排等,还请将军早日做主。”

    叶昭听得直皱眉头,她军务繁忙,兼新军入伍,良莠不齐,正是要重新调教的时候。她又是武痴,回来有空余时间也要练武,哪愿意管这些鸡皮蒜毛的后宅琐事?可是事情却迫在眼前,不能不处理,她沉思片刻,问:“往日郡王的事情是谁掌管的?”

    杨氏急忙接话:“家中主持中馈的是安王妃,郡王院子里的杂事则是妾身与大丫鬟紫藤掌管,不过今年夏天紫藤得了恩典,许配给大管事的二儿子,明年便要出嫁了。”

    叶昭再问:“你可识文断字?”

    杨氏点头道:“妾身以前为母亲分忧,也识得几个大字,不过看得明白账本罢了。”

    叶昭很快拍板,做出决定:“以后这些后院事务便交与你处理了,分府后的下人交给你去挑,以安太妃与王妃的意见为主。以后的人情往来你也接下,斟酌着办,我不耐烦参与后院聚会,若是普通交际来往,能推便推,不好推的把宗室皇亲的帖子拿来给我处理,剩下的你便代表我出席送礼,解决不了的再拿来给我看。”

    杨氏双眼发亮,连连点头称是。

    眉娘与萱儿如醍醐灌顶,终于回过神来,想起南平郡王府是个特殊所在,别的官家都是以男为尊,娶夫人是为了掌管后宅,管理各项事务,而自家的夫人却是超级大官,天下兵马大将军,管的是二十万男儿,压根儿没空管后宅之事,自然要找人代理监管。而郡王虽然空闲,也不可能去做女人家的事情。

    所以他们家没有琢磨宅斗的夫人,而是有两位大老爷。待分府后,能讨好将军,掌管内务的妾室,不是夫人,却有夫人的尊贵。

    那该死的杨氏这些天日日在她们耳边念叨将军的恐怖之处,拼命怂恿她们装拙藏慧,就是为了今天出头,果然得偿所愿。

    明明将军长得那么帅,根本不像会吃人的妖怪!

    两人悔青了肠子。

    叶昭看了一眼三人,淡淡再道:“账房不需从府中带去了,我军中以前有个账房,专门负责管粮草军需,忠诚可靠,行事很是妥当,如今年纪大了,正好来郡王府养老。眉娘和萱儿有空也去杨姨娘处多走动走动,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们都是如花时节,正应打扮得漂漂亮亮,没事多在一起玩,不要太拘谨了自己。”

    统帅便是用人之道,要放权。只要她把财政权牢牢控制手中,用通房盯着妾室,也翻不出多大的浪花。

    杨氏抢得先机,好处多多,对现在的状态已经很满意,心里也是欢喜的。而且她虽能处置普通下人,却没有处置其他妾室的权力,不能干涉她们的行动和利益,更不能对郡王与将军产生影响,眉娘与萱儿对这样的安排,也觉得安心了不少。两人发现将军喜欢看美人,赶紧回房重新梳妆,戴上赏赐的首饰,打扮得漂漂亮亮冲去侍侯将军,重新邀宠。

    叶昭在新婚期间不需上朝,便去书房读书,留她们在身边侍侯。眉娘妩媚,萱儿清雅,一个研墨,一个铺纸,红袖添香,各具风情。

    待叶昭去练武后,秋华与秋水大大咧咧地跑过来和她们聊天,自豪地夸耀自家将军当年在漠北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的英雄气概。二美身不能至,心生向往。然后再看看将军风采,想想郡王薄情,皆恨造化弄人,生生揉碎了心肠。

    南平郡王溜达出门整整七天没回家,连回门都无视了。

    安太妃冲去叶昭房间,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硬扯她说:“都是你不好,害得我孩儿都不敢回家了。”

    叶昭正在保养兵器,闻言不由皱眉道:“是圣上赐的婚。”

    “我不管!不管!”安太妃的眼泪和洪水泛滥似的,哭声几乎能推倒城墙,任何人都无法忍受,她不管不顾地抓着叶昭不停地摇,“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逼得我孩儿流落在外,下着那么大的雪,餐风饮露,也不知受了什么苦,要是出了什么事该如何是好?快快将我孩儿寻来。”

    叶昭耐心解释:“是他自己离家出走的,我成亲至今才和他说了两句话,一共四个字,何曾逼他?”

    安太妃看着眼前手持流星锤舞动却毫无自觉的家伙,眼角抽搐了一下,然后擦擦眼泪,决定婉转点说:“他再有不是也是你夫君,你不温良贤惠也算了,不知冷知热也罢了,不够孝顺也罢了,怎能每天舞枪弄棒?”

    叶昭:“我的工作就是舞枪弄棒。”

    安太妃想到宝贝儿子和这门倒霉的赐婚,鼻子一酸,再哭:“别想欺负我们孤儿寡母!反正你不找他回来,我……我就不活了!”

    叶昭给她的蛮不讲理闹得发慌,无奈道:“好好,我找,若他不回呢?”

    安太妃急忙道:“那你就去赔礼道歉,做低伏小,好好把他请回来!”

    “荒唐!”叶昭大怒,“是他不愿见我,而非我不愿见他,何况我堂堂正二品大员,镇守京师,岂能让手下人看笑话。”

    将军终于发火了,虽然口气和神态都有所收敛,依旧留着统帅千军万马,战场上砍人头的风采,显得霸气十足,倒把安太妃吓得心脏有些停顿,好不容易鼓起来的气势也软了半分,她迟疑片刻,想起爱子,依旧壮着胆子,结结巴巴威胁道:“反……反正三天内你寻不回我孩儿,我便去太后面前一头撞死!告你个不孝之罪!”说完后,也不敢看叶昭的表情,匆匆而去。

    待她走远后,一直侍立身边的眉娘靠过来,贴着叶昭手臂,附在她耳边透露:“将军别担心,太妃心里只把郡王当孩儿,动不动就哭哭啼啼,每年为郡王的事威胁要去上吊撞墙绝食不下四五次,从没见她真出事,不过吓唬吓唬人罢了。”

    萱儿在另一边耳语:“郡王有时也受不住,躲出去十天半月不回家是常有的,反正他赌钱技术好得很,认识的下三滥又多,就算搁个半年不回家,也饿不死他……如果将军要寻郡王,就往青楼酒肆、赌坊破庙去,八成躲在里面。”

    她们认准将来当家人后,吃里扒外的速度都很快,立刻把夏玉瑾卖了邀宠。

    秋华快言:“将军要派人帮忙吗?咱们调密卫,保管抓他出来。”

    “不必了,我知道他在哪里。”叶昭披上黑狐镶边大氅,走到门外,她想起一事,“狐狸去哪里了?最近怎么不见人?”

    秋华急忙道:“军师最近请了假,大概去哪里溜达了吧。”

    秋水抬头,期待地看着将军,小心翼翼补充:“他最近心情不好,要散心。”

    叶昭皱眉,命令道:“叫他休息够了,就滚回来报到。”

    秋水不安地嚅嚅嘴唇,似乎还想说什么。

    叶昭已走出门外。风雪中,她的脚步没有停顿,果断朝西方走去。

    夏玉瑾藏在哪里?

    上京西街,偏僻巷角内有间狭小肮脏的店铺,油腻腻的酒幡也不知挂了多少年,懒洋洋的老狗趴在布满青苔的石阶上,店内火盆烧得暖洋洋的,红泥小火炉上炖着一锅羊肉,散发着浓郁诱人的香气。时间仿佛优哉游哉地停在这一刻。

    店主叫老高,名副其实的老,满脸皱纹,穿着件破烂的羊皮袄,盘坐在炕上。他对面幽暗的光线里,坐着个贵公子,穿着件华丽的貂皮裘,手里捧着个莲花纹小暖炉,如瀑青丝尽数拢起,随意用根紫色珍珠带松松垮垮绑在脑后,肌肤无瑕赛玉,精雕细琢的五官,杏仁般的眸子里黑得像最深沉的暗夜,闪着一点最明亮的星光,嘴角挂着没心没肺的笑容。

    绝对不合适的人待在绝对不合适的地方,感觉很古怪。可是从他泰若自然的神态中,又觉得也不算多么古怪。

    老高叹了口气,再次给他斟满酒杯:“小王爷……不,现在是南平郡王了,你这新婚大喜,窝在俺这里老不回去也不是办法啊,总不能躲一辈子吧?”

    “啰唆!”夏玉瑾停下筷子,挑了他一眼,“还嫌爷会吃穷你吗?喜欢吃你家羊肉,是看得起你!别忘了你还欠我七百八十七两的债,我这些天才吃了你五两银子的羊肉,你倒喝了我二十两的好酒!”

    老高口头上客气,神态里却没半点畏惧,乐呵呵地说:“不敢嫌不敢嫌,郡王光临,蓬荜生辉,就算再吃个百八十天,也要招呼的。”

    “你只想招呼我的酒罢了,”夏玉瑾撇撇嘴,喝得几口闷酒,听屋外雪声寂静,手痒无聊问道,“老高,再来玩几把?”

    老高放下手中碗筷,笑眯眯道:“那感情好。”

    夏玉瑾笑道:“哈,不怕再输个几百两?”

    老高:“不怕不怕,反正不管欠七百两还是欠七万两,俺统统还不起。”

    “呸!”夏玉瑾板着脸,敲着桌子,半真半假威胁道,“大胆刁民!竟敢戏弄本郡王!还不起债就把你女儿拖去卖了!”

    “那感情好啊!俺快愁死她的亲事了,”老高两眼发光,大喜过望,“这次是卖去黄御史家还是张尚书家?刘太尉也可以啊!俺打听过了,都是规矩人家啊,好好混上几年,配个小厮管事衣食不愁,放回家嫁人也是脸上贴金。”

    夏玉瑾被他呛得差点把羊肉喷出来,趁着三分酒意,用嘲弄的口吻道:“算了吧,就凭你家那出名泼辣的丑闺女?还想嫁出去祸害人?若有人不要命敢娶她,老子就添二十两银子给那倒霉鬼……”

    老高还没等他说完,立刻接口:“俺先替翠花谢过郡王添妆了!”

    夏玉瑾瞪着他怒道:“去!是给他压惊!”

    “一样,一样,”老高装作看不见,殷勤道,“来来,再吃两块羊肉压压惊。”

    夏玉瑾气得狠狠“呸”了他一声。酒入愁肠,他想着家里更彪悍的女人,只觉倒霉更甚,不由唉声叹气起来。

    老高见状,劝道:“郡王,木已成舟,你就认了吧,发泄够了,就该回去了。”

    夏玉瑾强硬道:“不回!老子不要见那婆娘,脸都快丢得没法见人了。”

    老高:“郡王……你丢脸丢得多了,不差这一件。”

    夏玉瑾恼羞成怒道:“自个儿愿意丢脸和别人逼着你丢脸是两回事!我喝醉酒愿意学狗叫是因为我高兴,若是别人逼着我学狗叫就是耻辱!”

    “骂你的那不长眼家伙不是被你用仙人跳设计,折腾得半死了吗?气也该出得差不多了,总不能躲一辈子吧?”老高苦口婆心,“何况大将军巾帼豪杰,长得虽然爷们点,细细看去却也不差,你比比俺家那贼婆娘,独眼黑胖,凶悍霸道,稍微对路边女人多看两眼,就能操起木槌追着俺揍上两条街,还不是一样混了那么多年。”

    夏玉瑾冷冷哼了一声。

    老高叹了口气道:“老头子活了六十年,也看透了。女人最重要是能掏心掏肺地对你好,真心真意地顾着你,其他相貌啊性子啊,统统都是虚的。”

    夏玉瑾冷笑道:“她会对我好?太阳从西边起吧?”

    老高再给他斟上酒道:“没相处过,咋知道呢?”

    夏玉瑾摇头道:“老子是个爷们,说不要就不要!决不受女人压制!”

    “说得好,南平郡王果然够爷们!”

    随着响亮的鼓掌,破竹帘掀开,寒气扑面而来,进来的男子瘦高身材,穿着身朴素青衣,银鼠夹袄,踏着长靴,披着避雪斗篷,脸上被冻得发青,五官看似平常,却很吸引人视线,尤其是那双细长眼睛,半眯起来,就像头玩弄猎人的狡狯狐狸。

    “胡青?”

    “胡青兄来了?快来喝一杯。”夏玉瑾急忙让老高再拿个酒杯来。

    胡青嗅嗅空气中的香味,尝了口羊肉,笑道:“亏你找得到这家小店,味道绝了。”

    夏玉瑾自豪道:“那是,满上京吃喝玩乐,能有人比我精吗?东西呢?”

    胡青伸出手,纤长的指头上挂着个小葫芦,轻轻放在桌上,拔开塞子,沁出阵阵酒香。

    夏玉瑾闻了闻,赞道:“果真是东街巷口望阳楼埋地下十八年的女儿红,不用权势压人,那吝啬老板居然舍得卖给你?倒是使得好手段。”

    胡青朝他摊开手掌道:“愿赌服输。”

    “老子还会赖你赌账不成?”夏玉瑾在袖中摸了半晌,抽出张一百两银票,拍入他手中,又问,“要不要再玩几把骰子?”

    胡青摇摇头:“人贵自知,我摇骰技术不如你,不赌也罢。”

    女儿红斟上,驱了寒气。酒过三巡,饶是夏玉瑾酒量颇大,脸上也开始发红。他呵出两口白气,缩入貂裘,毛茸茸的一团,迷蒙醉眼看着窗外飘着的雪,想起几天前雪中那条站得笔直的红色身影,心头烦恼万千,只不住地叹气。

    胡青道:“你醉了。”

    夏玉瑾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惆怅道:“你说,那家伙为何如此顽固?”

    胡青问:“谁?”

    夏玉瑾仿佛没听见他的说话,自顾自答:“她嫁我也没半分好处,不过是为全圣上面子……我新婚之夜闹得如此荒唐,她只要顺势将我揍一顿,再闹腾个两年,便可以和离。我想不明白,真的想不明白……”

    胡青道:“她的心思不好捉摸,或许是喜欢郡王你相貌?容易摆布?”

    “对!言之有理。”夏玉瑾醉醺醺地点头,说话开始颠三倒四,“定是我长得太好看,正对山大王的胃口。”

    胡青同情地点头:“女人都不是好东西。”

    夏玉瑾想起一事,抬头问:“兄弟,你的母老虎呢?总该比我家那头好吧?”

    胡青苦笑道:“在下并未娶亲。”

    夏玉瑾爬起身,惊奇地将他上下打量,口不择言道:“你看起来比我还大两岁,虽然是没什么用的低微小官,也算是官身,怎会独身?啊,莫非是有难言之隐?不怕,兄弟我认得个很厉害的江湖郎中,他的壮阳药最是有效!待会就带你找去。”

    “不是,”胡青给这醉鬼闹得有几分尴尬,解释道,“我喜欢的女子嫁人了。”

    夏玉瑾鄙视道:“这等水性杨花的女人,不要也罢。”

    胡青摇头:“她是被父母所命嫁人的,而且嫁的是个混球。”

    “干!这女子爹娘的眼珠长屁股上吗?放着你这样的好女婿不要,偏偏挑个混球?”夏玉瑾很有义气地拍着胸脯道,“别难过!待兄弟给你想办法,给这女子的相公下仙人跳!派美人勾引,骗光他家产,打他闷棍!非闹得他夫妻和离!让你去重新娶回来为止!”

    胡青似笑非笑道:“以后再说吧,你现在东躲西藏的,也不容易,晚点先想个法子回去应付将军吧。”

    “应付什么?你也看不起我?!”夏玉瑾白净的脸色涨得通红,气势汹汹地嚷,“老子才不怕那头母老虎,回去非……非休了她不可!”

    胡青摇头:“慢慢来,别冲动。”

    酒意正酣,谈兴正浓。

    竹帘猛地挑起,一个七八岁穿着破烂的男孩冲进来,跑得红扑扑的脸上带着几滴汗珠,上气不接下气地喊:“老大!将军找来了!”

    夏玉瑾吓得从炕上跳起,酒醒了大半,心里直发虚。

    老高也从瞌睡中惊醒,见他惊慌,镇定帮忙道:“郡王,从后面翻墙逃跑吧。”

    “对!先逃再说!”夏玉瑾从怀里摸出块银子,随手赏给通风报信的男孩,命令,“你干得好,再设法去拖她半刻。”

    “是!”男孩得令,擦擦鼻涕,兴冲冲地扭头跑了。

    夏玉瑾披上大氅,带上手炉,冲去屋后,手脚并用地往矮墙上爬,因心慌意乱,衣服厚重,手脚僵冷,折腾了好几次都爬不动。老高赶紧给他搭个桌子。

    胡青摇摇晃晃跟过来,轻指着正门,坏笑道:“若我是你,就从正门冲出去。”

    “少胡扯!当我是傻子啊?!”夏玉瑾回头耻笑道。

    胡青摇摇头,长长地叹了口气,仰起酒杯,再灌了口酒,优哉游哉地走回去。

    夏玉瑾迅速跳下矮墙,忽然感到一阵强烈的压迫力传来。他缓缓抬头,阳光吃力地透过厚厚云层,黑色大氅在寒风中微微抖动,雪地上落下一道浅浅的影子。

    叶昭的发上沾满细碎的雪花,在不远处环手抱胸而立,漫不经意地站在街角,双目微阖,轻轻吐出几口白气,似乎等了好一会了。

    干!她怎么算到自己要翻墙的?!夏玉瑾不假思索,扭头就想朝相反方向逃跑。才迈了第一步,叶昭睁开眼,缓缓道:“我三年前轻功已臻化境。”

    简简单单一句话,堵住了所有退路。夏玉瑾绝望地把迈出的腿收了回来,咽了一下口水。

    叶昭放下双手,向他走来。夏玉瑾下意识想后退,忽然察觉自己慌乱的表现不像话,他抱着宁可被打也不要丢脸的决心,挺直身子问:“你来干什么?”他很想装傲慢,可是声音里的底气有些不足。

    叶昭并未在意,她走到离他三步远的距离,犹豫停下脚步,轻轻地说:“回家吧。”

    夏玉瑾硬着脖子道:“不想回去。”

    叶昭不紧不慢道:“母亲命我寻你回去,她很担心你。”

    “哈——”夏玉瑾忍不住笑了一声,“她让你寻,你就乖乖地来了?”

    叶昭点头:“是。”

    夏玉瑾又问:“如果她不让你寻,你就一辈子不寻?”

    叶昭握紧双拳,迟疑片刻,再次点头:“是。”

    言下之意,就是她完全不担心自己吧?这种媳妇很在乎自己,自尊心很受创。这种媳妇完全不在乎自己,自尊心也有点不舒服。

    夏玉瑾的心里觉得怪怪的。

    他赶紧将不自然的感觉抛之脑后,看着叶昭关节在作响的可怕拳头,心知插翼难逃,只好暂时认栽,郁闷地问:“轿子呢?”

    “要那玩意做什么?”叶昭愣了一下。

    夏玉瑾气得差点吐血:“那么大的雪!那么滑的地!那么远的路!你让我走回去?!”

    “只有五条街。”叶昭完全没想到有男人连那么几步路都走不动,不由上下多打量了两眼。

    “就算你厉害得很变态,也别把别人当和你一样变态!”夏玉瑾深深地感到对方的轻视,再次心头火起,“老子就是不要走路,不行吗?去找轿子!”

    “我不会让你离开视线的。”叶昭吹了声尖锐的口哨。

    少顷,一匹比雪还白的骏马,踏着漂亮的步伐,跑了过来。

    “上去。”她拉过缰绳,整了下鞍鞯。

    “等等!你打算让我骑着马,你在下面走路?”

    “嗯,反正我厉害得变态。”

    两个人,一匹马。将军骑马,郡王跟在后面走路,太难看。男人骑马,媳妇跟在后面走路,太丢脸。两个人共骑,更是天打雷劈的恐怖。

    夏玉瑾再一次陷入深深的矛盾。他赖在原地,打死也不肯走了。

    踏雪是匹日行千里的宝马,自幼随叶昭出征,经过大风大浪,感情深厚。如今它正傲慢地朝夏玉瑾打了两个响鼻,扬了扬蹄子,然后讨好卖乖地在叶昭手心蹭蹭,一副主仆情深的模样。

    叶昭摸摸顺滑的马鬃,往它口里塞了一小块糖饴,然后一起站在原地看夏玉瑾变脸,看他一会咬牙切齿,一会烦恼苦闷,一会仇大苦深,一会哀怨绵绵,一会万念俱灰……那张漂亮的脸上长长睫毛低垂,藏着的漂亮眼珠骨溜溜地转,时不时飞快地看一眼自己,似乎在打什么坏主意,感觉很有趣。就好像在漠北的诺安塔山,那头被她围堵到绝路,设法突围的紫貂;又好像呼尔浩草原上,桀骜不驯的野马。

    不管是捕猎还是驯兽,都能带来战栗的快感,让人心痒难耐。

    可惜眼前这家伙不是紫貂,也不是马,而是她丈夫,所以什么手段也不能使。

    叶昭又看了一会,惋惜道:“走吧。”

    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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