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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郎的漆黑眼珠从黑裙上的痕迹移开, 落到了现任男友的身上。
唐朔的西装不翼而飞,露出了里面皱巴巴的衬衣。对于风流大少来说, 纽扣这玩意儿, 跟女人的衣服一样,是多余的, 所以琳琅可以从他敞开的衬衣看见数道清晰的抓痕。
不等唐朔说话, 琳琅没有丝毫芥蒂, 轻笑伸手, 纤纤十指替他系了胸膛中央的一颗纽扣, 潋滟的凤眼全是趣意。
“我刚才到处找你都找不到, 原来是去逗小猫咪了。啧, 瞧这伤口, 没有几天是好不了了。”她似真似假地埋怨,“也不知道这只猫咪是家养的,还是野生的, 要是前者呢, 我们得向主人道个歉,谁叫你手贱,要动手去撩有主之物?”
她说话的姿态实在是过于妖娆, 媚眼如丝, 撩人心弦。情场高手的唐朔怔在了原地,一时忘记了回话。
“如果是后者呢,呵——”
黑发女郎掩嘴细笑,“那当然是要将这只小野猫的小爪子给剁了, 给我金贵的唐少爷赔礼道歉。唐少爷,你说是不是呢?”
唐朔被美色迷惑,一听这话,瞬间清醒,“你胡说什么?”
琳琅没看她,而是满带笑意注视着男朋友怀里的小野猫,“小猫咪,哦,不对,章小姐,您看这也才十月份的天气,入秋不久,也不算冷,您什么时候能停止取暖,把您的脑袋从我男朋友的胸口挪出来呢?这里呀,可是每个女朋友的专属枕头,轻易枕不得的。”
章明珠的脸唰的一下红成猴屁股,四周是一双双好奇又略带鄙夷的眼睛,让她羞愧极了,恨不得挖个洞当场钻进去。
“阿朔,你,你放开……”
她小声地抗议,又小小地挣扎着。
“嗯?原来你也认识唐朔呀。”琳琅的美眸顾盼生辉,尽职尽责扮演尖酸刻薄又美艳多情的女朋友,“那我跟他好上的时候,你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呀?璐璐跟清瑜都在给我出主意,就你呀,一个人待在角落里闷声不吭的,我还以为哪里又招你生气了呢。”
章明珠呐呐地说,“我没有生气。”
琳琅微笑,“没有生气,那是最好的。不过,我们是同一个宿舍的,知根知底,就算你不愿意让我们知道你在黎家做下人,做的还是我前男友的贴身丫头,但你认识唐朔,也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情嘛,你辛辛苦苦瞒着我们做什么呢?我像是那种会乱想舍友跟男朋友胡搞的小气女朋友吗?”
场上众人的脸色顿时变得很精彩,跟调色盘似的,他们吃瓜吃得太多,都不知要做出什么合适得体的表情了。
这个小丫头看起来瘦瘦小小的,跟没吃饱饭似的,身材干瘪,皮肤也差,活脱脱一个乡村小土妞。虽然他们知道内在美比外在美更重要,但人类的天性就是更偏爱漂亮干净的事物,这丑丫头哪里来的魅力迷倒了黎家跟唐家的大少爷?
他们揉了揉眼睛,差点以为是自己产生了幻觉。
章明珠被琳琅这一通不带脏字的质问给弄得不知所措,她的眼眶隐隐泛红,倔强地没有落下来。
丑丫头哀求看向唐少爷,“阿朔……”
琳琅仿佛这才回过味来,诧异扬了扬眉,“怎么你也叫阿朔?我还以为像这种亲密的名字,只有情侣之间才会叫的呢。”她笑着补充,“我可是花了两个多月,才得了唐少爷的同意,叫上一声阿朔,看来你们交情匪浅,是认识很久了?”
唐朔是大二上学期挖黎漾的墙脚,开着风流多金的富二代专属挖掘机,很是锲而不舍挖了一整年,终于把花盆里的土给挖松了。随后,他知道蓝琳琅暑假打工的地点,叫上一班孤朋狗友做智囊团,花招百出,死缠烂打,终于把人缠上了手。
这还没完,唐大矿主在大三一开学就开了辆豪车,高调拉风送蓝琳琅回校,这才有了后头的豪门照,让琳琅在校园的小北论坛以拜金女的身份一炮而红。
满打满算,两人交往的时间也不过才三个多月。
真正交往之后,蓝琳琅发现,唐朔是典型的面热心冷人士,表面风趣健谈,跟人打成一片,做他女朋友天天收到惊喜,甜得像掉进了蜜罐里,但实际上,他总是冷眼旁观女朋友的窘迫。
人们都在羡慕蓝琳琅找到一个富贵又体贴的男朋友,也觉得她配不上,可谁知道她因为唐家少爷女朋友的身份承受了多少?
唐朔的朋友起哄叫她嫂子,但却不给她嫂子应有的尊重,女的话里话外贬损她,男的无时无刻骚扰她,蓝琳琅向唐朔诉苦,对方不以为然,说她是太敏感了,想多了。
蓝琳琅在感情里原本处于弱势的一方,她还能说什么?只能默默地忍受了。
琳琅感叹,唐朔这挖墙脚挖得不太地道,好好的一朵芙蓉花到他手里,他不爱惜也就算了,非得上手揪下几片花瓣,踩得七零八落,化成一团春泥,好给他心爱的小草女主当肥料。
话说唐朔这样富贵圈子里的大少爷,又是怎样跟小草一样的女主扯上关系的呢?
但凡每一个爱而不得的男配,都得有一段凄惨的过往,而且在这段过往里,女主阴差阳错,成了救赎男配的光。
咱们的唐少爷是唐家内斗的牺牲品,被狠心的小叔子扔到了郊外,准备以此威胁他大哥让位。唐家主也是狠人,他决定放弃唐朔,培养小儿子当接班人。最后是小叔子害怕闹出人命,准备将人找回去,却发现唐朔已经不见了。
十岁的唐朔被路过的一对中年农村夫妻相中了,见人长得唇红齿白,动了做儿子的心思,把人打晕,强行绑上车。
小唐朔凭借一番聪明才智逃跑了,他灰头土脸地向警察求救,但当时唐家为了掩盖丑闻,将消息封闭,警察以为小孩子是来行骗的,于是把他送到了孤儿院。唐朔当然是不肯的,他又趁机逃跑了,可是被家人惯着长大的小孩子能干什么?他很快就饿晕在街头。
这时候女主就登场了,五岁的乡村小姑娘见人昏迷了,依葫芦画瓢,给昏迷的唐朔做了个人工呼吸。
就这样,唐朔醒了。
两人大眼瞪小眼。
慢慢地,小唐朔的脸红了。
这一个人工呼吸被唐朔记挂了多年,即使唐朔很快被接回唐家,再度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一群衣着精致的小姑娘围着他,他想起的依旧是那个巷子里的小姑娘,以及懵懵懂懂的初次亲吻。
他花了很多力气,终于在多年之后,找到了在黎家工作的章明珠,两人惊喜相认。
在唐朔的心中,章明珠已经成了他心头的白月光了,哪怕她长得不符合他的预期,但那份心动随着时间慢慢发酵,让章明珠的地位变得更加特殊起来。
唐朔向章明珠表白了。
随后这位在情场上无所不利的大少爷遭到了人生的第一次打击——章明珠拒绝了他。
唐大少爷惊呆了。
琳琅在想,要是章明珠这回答应了唐少爷的追求,估计也没后来那么多事了。不过唐少爷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吃一次不同品种的野菜,也许会惊为天人,但长时间下来,估计也得营养不良,那么分手也是迟早的事。
正是因为章明珠的拒绝,激起了豪门公子不服输的个性,他铆足劲头讨章明珠的欢心。但章明珠心里全是她的神仙少爷,唐朔这种风流张扬的浪子张嘴就是荤段子,令她又羞又害怕,时常躲着他。这一躲,还躲出点不同寻常的小滋味来,让唐朔对她更是上瘾。
唐少爷情人眼里出西施,更觉得章明珠跟那些别有用心的妖艳贱货不一样,她才是真正的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是值得被人好好呵护的。
自从章明珠上了大学,唐朔发觉她的情绪总是时不时低落,有时候叫她半天也没应。他当时被家族外派,有心无力,只得快刀斩乱麻处理了那边的事情,申请调回京都。
这一回来,正好撞上章明珠生病,她一个人在宿舍里发着高烧,浑身湿透,满脸通红,连喊人都是意识不清的。唐朔又惊又气,把不在宿舍里的三人全给迁怒了,她们就是这样照顾舍友的?就不怕把人烧成傻子吗?
在他最愤怒的关头,章明珠的手机响了,来电名字是“女神蓝琳琅”。
还女神?
他冷笑接通了电话。
那头传来一个温柔又略微性感低哑的女声,对方说她一套水彩笔落在了宿舍里,让章明珠送过来。唐朔跟女人交往多了,基本能想象出这人凤眼红唇的模样。
在平时,他不介意跟这样的女人谈情说爱,可是他的明珠因为高烧昏迷不醒,她居然想让人给她送东西过去!这还他妈的是个人?
唐朔气得差点当场砸了手机,也记住了这个叫蓝琳琅的女大学生。
蓝琳琅还不知道自己这一举动被唐朔这匹恶狼盯上了。章明珠是个锯嘴葫芦,也不爱凑热闹,没课了就塌下肩膀,缩在床的一角,攥着她那台老式手机宝贝地看。
宿舍的人对这一幕习以为常,久而久之也就不叫她了,各自上课吃饭,她半天又不说话,哪里知道她有没有生病发烧?
那天是星期三,蓝琳琅课程繁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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