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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块冰落入了温暖的泉水里,他舒服喟叹。
琳琅则是“嘶”了一声,低斥他,“半夜爬床什么毛病?滚出去。”
“你祖父在外面辛辛苦苦给你收小弟,还没点奖励?”
“那是你自愿的,关我什么事。”
琳琅说完,他贴的更紧了,她用双脚蹬他,反而被对方夹进了大腿,愈发动弹不得。
“我就知道,你是个没良心的。”
他从后头抱着她的腰,强烈谴责她用完就扔的恶劣行径。
“我的良心活得好好的,不用你操心。”琳琅很想转过身朝翻个白眼,无奈沙漠的夜晚实在是太冷了,她完全不想动,只好用语言回敬他。
“我不信,我得检查一下才知道。”他一脸正气,如果忽略他放在琳琅胸前的爪子,这表情还有些可信度。
这厮已经把神的清冷高贵全给扔了,地痞流氓倒是演绎得入木三分。
“而且,我要纠正你的是,我从来不操心……”
他咬她薄薄的耳朵,格外咬重某个词。
琳琅一巴掌糊他脸上,“你还睡不睡觉?不睡就给我起开。”
“嗯,睡。”
那拉长的语调意味深长得很。
之后他倒是没有动手动脚,规规矩矩搂着人。只是他安分了,琳琅却不安分,她睡着睡着,翻了身,曲着膝盖,双脚踩在他肚子上——也许是因为这是他全身上下最暖和的地方。他搬开了她的脚,很快又缠了上来。
最后他不得不将她的腿夹住,紧紧搂着人睡了一夜。
于是第二天当他醒过来,低头瞧见了一截细腻如玉的颈子,几缕黑发滑进了胸口。
他立刻就有了感觉。
由于动静太大,琳琅不得不醒了过来。
她面无表情盯着他,左眼写了一个“禽”,右眼写了一个“兽”。
谁知道这样,还把小家伙看得更精神了。
真是禽兽不如啊。
白非笑干脆利落伸手捂住她的眼睛。
闹心。
还好那个强盗头子没让他失望,一改昨天嚣张跋扈的态度,战战兢兢问他有什么需求,总算让他把一口气给捋顺了。白非笑昨晚杀鸡儆猴,宰了一个强盗,让金蛇抽干了他的血,如同一具干尸,扭曲的姿态看得人头皮发麻。
白非笑充分贯彻了“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待敌人要像秋天扫落叶一样残酷无情”的人生信条,非常“和蔼可亲”地问强盗头子以后有什么理想。
强盗头子:“……”他离这个怪物远远的。
“怎么不说话了?”他表情无辜,没有一点儿杀伤力。
强盗头子犹豫了一下,“那我能不能先回……”
美少年斯文咬了一块卷肉饼,苦恼地说,“这肉好像有点儿不够味。”
强盗头子想到了那具兄弟干尸,浑身哆嗦,冷汗狂飙,为了能死得舒服点,他当场赌咒发誓说要跟他一辈子!
美少年嗯了一声,露出个笑容,“放心,我会带领你们走上人生巅峰的。”
强盗头子不管人生巅不巅峰,抹着汗抖着小腿走了,可算把脑袋给留住了。
琳琅坐在白非笑的身边,全程围观他的恐吓套路,插了一句话,“那咱们的小爱神有什么伟大的人生目标呢?”
她从他手里抢走了大饼,咬了一口,硬邦邦的,差点没磕了牙,又嫌弃塞回了他嘴里。
“……你知道你咬过了吗?口水很脏的。”他眼神诡异。
“那你以后别亲我。”
他瞬间噎住了。
他一上午都没跟琳琅说话,神也有小脾气呢。
琳琅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比他还要冷酷无情无理取闹。
最后这人还是忍不住凑过来,说了句软话。
“我呢,有一个很伟大的人生目标。”
琳琅瞅她。
“看到天上那大太阳了没有?我也不贪心,安安分分的,只想做你的小太阳,开心的时候呢,就温暖你,把你周围的每一个角落都照亮,不让你有半分孤独。”他冲着她笑,脸颊被太阳照得红扑扑的,额头上凝着闪亮的汗珠儿。
“那你不开心的时候呢?”
神笑得更甜了。
“看老子丫的不晒死你。”
“……”
小样脾气挺爆。
白非笑把强盗团收编了,然后琳琅就过起了鱼肉乡里横行霸道为非作歹的罪恶资本家生活。
等他们到了一个部落,首领恭恭敬敬出来迎接,露出了一个欲哭无泪的表情。
琳琅摸了摸自己的脸,她觉得这段时间吃好喝好,小肚子都长了点膘,不应该圆润得很亲切吗?她又看了看身边的美少年,唇红齿白,细皮嫩肉,一看就是那种让人上下其手饱受欺负的小可怜。这种面相,怎么也算不上可怕吧?
随后琳琅回头一看,不知何时身后已经站了百来号人,个个膘肥体壮,凶神恶煞,密密麻麻挤着,如同一群等待啄尸的秃鹰。
接收到女主人的微妙眼神,强盗们赶紧收敛起副唬人的样子,冲她讨好地笑了,业务十分熟练。
可真行。
琳琅说的是她旁边的这个小子,虽然成天摆出一副没睡醒的困倦样子,懒洋洋地欠揍,可人家就是有本事,一个月时间就能把恶犬训成了家犬。
一群人在小部落里暂时安营扎寨。
琳琅自然是被当成祖宗一样被供起来。
此时,她坐在床边,身下是柔软的羊毛,小盆里燃着没药香料,整个房间充斥着一股温暖怡人的气息。她倚着床柄,看着人从外面走进来,他目不斜视,很熟练就捞起了她换下来的衣物,准备清洗。
他的腿刚要迈开,一道幽幽的声音飘过来,“你真的不是变态吗?”
白非笑面不改色,“我不是。”
琳琅的声音更加飘忽了,“有个目击者告诉我,他说你一边洗一边闻我的内衣。”
“……”
他宰了那个多嘴的家伙。
“你承认了。”琳琅笃定地说,“你这个恋味癖。”
“……我没有。”
“你就有。”
“……”
跟小祖宗是说不通的。
即使事情的起因是她懒得洗,把衣服扔他脑袋上了。
白非笑放下了手上的衣物,他迈开长腿,朝琳琅这边走来。
“你想干什么?杀人灭口吗?”她瞪圆了眼,双手撑在床边,两条腿已经做好了随时发射的准备。
“啪——”
他拆掉了腰上的绿松石腰带,清脆滚落在地。
“你不是说,我是变态么?”
银发美少年歪了歪嘴,犯规地露出了两颗糯米似的虎牙,“我给你示范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变态。闻内衣算什么,我还会舔呢。我舌头可软可甜了,你要尝尝吗?”
未成年怎么能犯罪呢?
琳琅正要摆出大姐姐的严肃脸,猝不及防被他抱了起来,坏心眼往上抛了好几下。
她抓住他的脖子,掐着手臂。
“放我下来。”
“什么?再高一点?好的!”
“白非笑——”
“我叫笑笑。”
琳琅被他折腾得精疲力尽,很快服软了,喊了声我的笑笑。他满意了,将琳琅丢进了绵软的羊毛垫子。由于惯性,琳琅的身体被弹了几下,她还没起来呢,对方反手利落脱了衣服,像头饥肠辘辘的小狼崽子,长手长脚的就往她身上压。
“干什么?”琳琅正把他扯开的肩带拉回去。
“收债呢。”他这一次显然是驾轻就熟,摸上了琳琅最敏感的耳垂,“我给你任劳任怨洗了这么多天的裙子,总得给个利息吧?有句话说得好,要想马儿跑得快,就得让马儿多吃草。”
“松手,我给你吃草!听话!”琳琅又去掰他的手。
“晚了,马儿变异了,要吃肉。”
“这块肉放了很久,变质了,会拉肚子的。”琳琅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正好,我活腻了,毒死我算了。”他是死不悔改,不,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白非笑擒住她的双手,搁到脑袋上,不让她反抗。
琳琅发现,他的动作凶狠,勒得她手臂发疼,可吻的确是软的,甜的,含着一股柠檬的清香。他低着头,沉迷在伊甸园的梦境里,细细的发梢扫过她的胸口,像是滑过了一片微凉的月光。
他没有说情话,却吻着她的湿发,与她十指相扣。
掌心是一片湿漓漓的汗。
“嘭——”
只听见一阵重物落地的响声,琳琅身上的压力骤然减轻了。
她茫然睁开了眼,对上了一双幽冷的琥珀瞳。
如同择人欲噬的匣中兽。
它蛰伏于黑暗,等着一个破笼而出的机会,将三心二意的饲养者撕咬至死。
“拉美西斯……”
“我找了你很久,快疯了。从底比斯到孟斐斯,从埃及到叙利亚。我已经七天没睡了。”法老平静地说,“只要一天没找到,我就在我手臂割一刀。我割了三十七刀,我看到了血肉里的骨头,我看到了一个最卑微、最无助又最可笑的法老,他本该是拥有一切的神之子。”
“您说您爱兄长高贵仁慈的个性,那我便做一个懂得倾听与宽恕的君王,您说您爱大祭司冷静从容的智者风度,那我便做一个善于决断与谋略的将军,您说我粗鲁、莽撞、目光短浅、心胸狭窄,好,我改,我学会体贴、温柔、宽容、善良。您不喜欢我身上的每一根刺,好,我拔,拔得干干净净,将所有的刺头都抹平。”
“姐姐,你究竟还想弟弟如何呢?”
拉美西斯俯下身,华美的黄金耳坠折射斑斓的光。
他微笑着,颈侧青筋却狰狞突起。
“还是说,弟弟不该出现在这里,打扰了姐姐的欢爱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