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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想过,不知道自己以后会嫁给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
但她觉得,让自己动心的人,不必是什么大英雄,但必定得风度翩翩,是让自己第一眼就喜欢的人,她从来没想过会嫁给林大树这般普通朴实的人,就像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将他放在了心里。
她放下绣到一半的帕子,想了想,去箱子里找出料子来,想给林大树做一双鞋。
嫁到林家之后,她给老太太做过鞋袜,也给宛桃做了不少,前者是为了赢得老太太的心,后者是她想让自己女儿穿得漂亮又舒服,却从来没想过给林大树做什么东西,给他添置的东西都是买的现成的。
但现在她想,林大树在外面那么辛苦,是应该要有一双舒适合脚的鞋子。
她安安心心地给林大树做起了鞋子,不时抬头望一眼在摇篮里躺着的安安静静的女儿,时光悄悄地从指间溜过去,心里很是平静安逸。
林大树在城里做的是短工,大概十几天之后总算做完,他做事勤勤恳恳,半点不偷奸耍滑,比预定的工期还要提早完成,主人家热情地留他多住一晚上,但林大树心里记挂着妻儿,憨厚地摸摸脑袋,笑道:“不了,我得快些回去了。”
这家人姓朱,男主人叫朱健,是当地一个小铺子老板,生活不算大富大贵,但比起来也算是很宽裕的了,因为家里有什么短工都会找林大树,一来二去,朱健跟林大树关系也不错。知道他娶了媳妇还生了个孩子,定然整颗心都在家里,便笑道:“果然这娶了媳妇的人就是不一样,前些年我们还经常一起吃酒,这之后看来是不能了。”
林大树搓着手笑道:“等有机会一定来陪大哥吃酒。”
双方都是实诚人,林大树干活卖力,他在工钱上也不吝啬,林大树揣着钱,路过一家首饰铺子的时候,便迈不动步子了。他瞧着那里面那些各种各样的首饰,心里想,不知道媳妇会不会喜欢。
知道今天林大树要回来,并且他走之前还带着买肉的承诺,今天全家人都很一致地时不时往院门口看,特备是林小苗,平时这个点是完全见不到影子的,现在却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安静乖巧极了。
他们是记挂着肉,杜氏心里记挂着丈夫,但又因为面皮薄不愿意往院子里去,但宛桃分明发现,她时不时地便下意识往院门那里瞧,颇有些心不在焉。
宛桃心里偷笑。
等林大树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林小苗最先反应过来,就跟离弦的箭一般冲到了林大树身边,林小苗是家里最小的女孩儿,林大树平时也挺宠着她的,但脸上的笑容还没来得及绽放出来,林小苗便迫不及待地蹦起来:“啊今天有肉吃啦!”
林大树买东西也实诚,手上拎着一大块肥肉,还有一小块瘦肉,两根猪肋骨,用草绳扎得紧紧的。这排场,跟过年比起来也没差了。
秦氏将一旁正准备接手的袁氏挤过去,赶紧迎上来:“大树辛苦了,这肉交给嫂子来处理吧,你快去歇歇。”
平时家里有什么要忙活的事情,她躲得比谁都远,但今天这不一样,这可是肉啊,她有多久没吃到肉了,都记不清了!等会洗好下锅,她可以趁着炒菜的方便捡几个吃,这么想着,口水就禁不住流了下来。
林大树道:“那肥肉随大嫂怎么处理,肋条炖汤吧,宛桃还在吃奶,清容要多补补,瘦肉是给清容,娘还有初墨吃的。”
他说得很是认真,也确实是这么想的。
对于肚子里缺少油水的农村人来说,肥肉显然比瘦肉更解馋,也更贵一点,肥肉还可以炼油,能吃很久,剩下的油渣味道也很不错。
但是林大树记得清容不喜欢吃肥肉,瘦肉倒还可以,炖汤也能喝下许多,老太太尽管对他不上心,但是毕竟是他娘,他也惦记着光说给媳妇吃,娘会不高兴,还有初墨,他不大喜欢吃肉,吃点瘦肉应该没问题。
其余的人应该都更喜欢肥肉,至少他就更喜欢肥肉。
他都想得明明白白,也没觉得什么不妥,秦氏一听,脸便黑了下来,脸上的笑容再也绷不住了。
林大树没空去注意她啥表情,他说完就跟迎上来的老太太打了声招呼,将手上的钱交给老太太,便赶紧去找媳妇了,十几天没见了,他想媳妇,想女儿,想得心里跟猫抓的似的。
而且就算他看见了秦氏的表情,也根本搞不懂她为啥要摆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