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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宋清如心里面美滋滋的, 觉得运气好,八成是个大美女,看父母都是好容貌,兄姐也是清秀, 自己应当不会差的。

    结果镜子拿来第一眼, 宋清如捂着心肝,倒吸了一口冷气。真的是大晚上见鬼了, 但是听着刚才那老太的话, 觉得是不是看错眼了,角度不好。

    又拿起镜子来转了转脖子,镜子也跟着脖子转悠, 这下子是不背光,看的格外的清晰。宋清如不由得深深的闭上了眼睛,闷闷的把镜子给那老太, “姥姥, 我睡了。”

    那老太也叹了口气,女孩子大了就是这样, 喜欢照镜子,但是每次看完了都不高兴,哄着说漂亮都不相信了。

    她是真的觉得孩子好看, 就是病久了脱了相,要是长开了, 绝对是最好看的。把镜子收起来, 然后上了锁, 自己也去睡了。

    宋清如整个内心都是崩溃的,躺在黑暗里,一个接一个的念头,怎么能丑成这样子,丑也就算了,怎么还这么可怕,就跟活见鬼了一样,皮肤白的跟粉末似的,眼底下一片青黑,眼窝子深陷,怎么看都是一副不久于人世的短命样。

    可不是短命,这其实就是个去了的人的尸体,宋清如进来这么短时间,还没温养过来呢。

    她死死的拽着被子,很是窘迫,不能这么丑下去,这么吓人真的是对不起大家了,很有自尊心了,一想起来刚才镜子里的模样,宋清如就开始做噩梦了。

    自古以来,被自己的容貌吓得做恶梦的,也是少见了。

    一个大院子里,别家都休息了,就只有西边的王老太太跟大闺女王春花在哪里嘀咕。

    可是真的巧了,这边王家三朵金花,家里虽然没儿子,但是王老太太依然精神抖擞,是个大院里面的积极分子,这年头不好,不少人批斗检举的。

    这王老太太就闲着没事,每天袖子上一个红袖章,这家看看,那家看看,一时之间,这个时代造就的奇才威风的不行了。

    这会儿跟自己大闺女一个屋子睡觉,忍不住就嘀咕,“你说当初让你别结婚,妈给你找个好的,你非得跑到乡下去,现在好了,活成这个样子怪谁呢,我脸都给你丢尽了。”

    王老太太一生得意,最爱掐尖要强,养着三个女儿天仙一样,一般人看不上,就想着找那种有钱有势的,女儿又长得好教育的好,真的是不少人追求。

    谁知道王大姐没开好头,当初要死要活跟一个穷工人好了,王老太太打死不同意,但是闺女自己跑了,谁能想到这才多久,直接离婚就回来了。

    王大姐也不是当初的王大姐了,心灰意冷的,当妈的说话刀子一样,也只知道流眼泪,不会跟当初一样顶嘴了。

    “哭哭哭,就知道哭,我还以为你多大的本事,这么多年了,没见你往家里拿一分钱,欠你的啊。”

    “你看看你那德行,回来就是哭丧着脸,给谁看呢,离婚了就离婚,再找个就是了,还年轻怕什么。”

    这王老太太就不是个安分人,女儿女婿离婚了,只有拍手鼓掌的,一点也不可惜,寻思着大女儿长得漂亮,好好操作一下不成问题。

    王大姐本来是闭着眼睛流眼泪,听到后半句,要再找一个,脑袋里面就出现了一个人,不是别人,就是这大院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刚死了老婆的宋为民。

    一想想,心里面一阵火热,也哭不出来了,她自己为什么离婚,还不是丈夫不体贴,喝醉了酒就打人,她也不嫌贫爱富,不然当初不去找个工人,就想找个体贴人罢了。

    她这刚离婚回来几个月,大家都爱护她,看她每天愁眉苦脸的,也是可怜,有个什么新鲜东西,都给送一点。

    那遇春身体好的时候,做饭的好手,什么东西一做,都是好吃的,还是家里面孩子多粮食少逼得,靠着一手好手艺养家。

    同是女人,也可怜宋大姐,去挖点野菜什么的,做好了就端一碗过去,家里面孩子们从来不跑腿,那遇春要他们回家就要好好看书,跑腿的就是宋为民了。

    一来二去的,只是觉得这人体贴,再加上看着宋为民下班了屋子里外的忙活,看着不是个甩手掌柜,就更看在眼里,想在心里了,跟前夫不是一类人。

    那遇春活着的时候没想法,这死了,想法就控制不住了,看了看王老太太,王大姐眼巴巴的提了个话头,“你看着,这一家怎么样啊?”

    伸手一指,就是北边宋家那两间屋子。

    “啊--”

    王老太太一伸手,拧着宋大姐腰间一把细肉,就是没想到自己女儿有这个想法,“你就是贱皮子是不是,苦日子没过够,非得往火堆里钻,我养你干什么的。”

    “那宋家穷的都不行了,房子卖的只剩下那两间,家里面一个怎么也不死的病秧子,家里面都是张口吃饭的人,你不如去死了算了。”

    恨得牙痒痒,王老太太气的一点睡意也没有,只恨不得打死王大姐,没出息的东西。按照她的打算,就是二婚,也能给闺女找个好的,绝对不可能在穷窝子里过。

    宋大姐身上应该是有逆骨的,不然不会嫁给了前夫,这会子也起来心思了,“怎么了,一个没老婆,一个没丈夫,凭什么不能在一起,犯法吗?还说人家穷,咱们连两间北屋都没有,只能一家子挤在这西偏房里。”

    真的是一个好牙口,戳在王老太太的痛脚上,摸起来鸡毛掸子就开始打,“你给我顶嘴不是,你要是这么大主意,现在你就跟我滚出去,吃我的喝我的,能耐了啊,要不要脸了?”

    一时之间几下子,王大姐也不说话了,呜呜的哭,自己命苦而已,她现在就只靠着娘家,离开娘家就真的喝西北风了。

    那老太也叹了口气,女孩子大了就是这样,喜欢照镜子,但是每次看完了都不高兴,哄着说漂亮都不相信了。

    她是真的觉得孩子好看,就是病久了脱了相,要是长开了,绝对是最好看的。把镜子收起来,然后上了锁,自己也去睡了。

    宋清如整个内心都是崩溃的,躺在黑暗里,一个接一个的念头,怎么能丑成这样子,丑也就算了,怎么还这么可怕,就跟活见鬼了一样,皮肤白的跟粉末似的,眼底下一片青黑,眼窝子深陷,怎么看都是一副不久于人世的短命样。

    可不是短命,这其实就是个去了的人的尸体,宋清如进来这么短时间,还没温养过来呢。

    她死死的拽着被子,很是窘迫,不能这么丑下去,这么吓人真的是对不起大家了,很有自尊心了,一想起来刚才镜子里的模样,宋清如就开始做噩梦了。

    自古以来,被自己的容貌吓得做恶梦的,也是少见了。

    一个大院子里,别家都休息了,就只有西边的王老太太跟大闺女王春花在哪里嘀咕。

    可是真的巧了,这边王家三朵金花,家里虽然没儿子,但是王老太太依然精神抖擞,是个大院里面的积极分子,这年头不好,不少人批斗检举的。

    这王老太太就闲着没事,每天袖子上一个红袖章,这家看看,那家看看,一时之间,这个时代造就的奇才威风的不行了。

    这会儿跟自己大闺女一个屋子睡觉,忍不住就嘀咕,“你说当初让你别结婚,妈给你找个好的,你非得跑到乡下去,现在好了,活成这个样子怪谁呢,我脸都给你丢尽了。”

    王老太太一生得意,最爱掐尖要强,养着三个女儿天仙一样,一般人看不上,就想着找那种有钱有势的,女儿又长得好教育的好,真的是不少人追求。

    谁知道王大姐没开好头,当初要死要活跟一个穷工人好了,王老太太打死不同意,但是闺女自己跑了,谁能想到这才多久,直接离婚就回来了。

    王大姐也不是当初的王大姐了,心灰意冷的,当妈的说话刀子一样,也只知道流眼泪,不会跟当初一样顶嘴了。

    “哭哭哭,就知道哭,我还以为你多大的本事,这么多年了,没见你往家里拿一分钱,欠你的啊。”

    “你看看你那德行,回来就是哭丧着脸,给谁看呢,离婚了就离婚,再找个就是了,还年轻怕什么。”

    这王老太太就不是个安分人,女儿女婿离婚了,只有拍手鼓掌的,一点也不可惜,寻思着大女儿长得漂亮,好好操作一下不成问题。

    王大姐本来是闭着眼睛流眼泪,听到后半句,要再找一个,脑袋里面就出现了一个人,不是别人,就是这大院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刚死了老婆的宋为民。

    一想想,心里面一阵火热,也哭不出来了,她自己为什么离婚,还不是丈夫不体贴,喝醉了酒就打人,她也不嫌贫爱富,不然当初不去找个工人,就想找个体贴人罢了。

    她这刚离婚回来几个月,大家都爱护她,看她每天愁眉苦脸的,也是可怜,有个什么新鲜东西,都给送一点。

    那遇春身体好的时候,做饭的好手,什么东西一做,都是好吃的,还是家里面孩子多粮食少逼得,靠着一手好手艺养家。

    同是女人,也可怜宋大姐,去挖点野菜什么的,做好了就端一碗过去,家里面孩子们从来不跑腿,那遇春要他们回家就要好好看书,跑腿的就是宋为民了。

    一来二去的,只是觉得这人体贴,再加上看着宋为民下班了屋子里外的忙活,看着不是个甩手掌柜,就更看在眼里,想在心里了,跟前夫不是一类人。

    那遇春活着的时候没想法,这死了,想法就控制不住了,看了看王老太太,王大姐眼巴巴的提了个话头,“你看着,这一家怎么样啊?”

    伸手一指,就是北边宋家那两间屋子。

    “啊--”

    王老太太一伸手,拧着宋大姐腰间一把细肉,就是没想到自己女儿有这个想法,“你就是贱皮子是不是,苦日子没过够,非得往火堆里钻,我养你干什么的。”

    “那宋家穷的都不行了,房子卖的只剩下那两间,家里面一个怎么也不死的病秧子,家里面都是张口吃饭的人,你不如去死了算了。”

    恨得牙痒痒,王老太太气的一点睡意也没有,只恨不得打死王大姐,没出息的东西。按照她的打算,就是二婚,也能给闺女找个好的,绝对不可能在穷窝子里过。

    宋大姐身上应该是有逆骨的,不然不会嫁给了前夫,这会子也起来心思了,“怎么了,一个没老婆,一个没丈夫,凭什么不能在一起,犯法吗?还说人家穷,咱们连两间北屋都没有,只能一家子挤在这西偏房里。”

    真的是一个好牙口,戳在王老太太的痛脚上,摸起来鸡毛掸子就开始打,“你给我顶嘴不是,你要是这么大主意,现在你就跟我滚出去,吃我的喝我的,能耐了啊,要不要脸了?”

    一时之间几下子,王大姐也不说话了,呜呜的哭,自己命苦而已,她现在就只靠着娘家,离开娘家就真的喝西北风了。

    瘦瘦小小的一个人,后面挽着一个缵,走路一小步一小步的,定睛一看竟然是个小脚。

    “回来了,赶紧喝一点热水,饭快好了,一会就吃。”

    那老太赶紧去倒水,这天气冷的人不行,只是纳闷这妇女是哪一个,不是去老家再找一个,怎么没有带回来,这妇女看着面相老,还是个小脚,只当是哪一个亲戚。

    宋为民也不说,只说一句待会吃饭说。那妇女手足无措了,在门口进来,也不敢去隔间看,很是局促的样子,一身青布衣裳,脚上是黑布鞋,尖尖的那小脚,是封建残留。

    看着那老太端茶倒水,自己都坐不住了,“我自己来,您歇着。”

    “没事没事,走了一天的路,歇一歇就好了。一会怎么就吃饭了,先喝点热水,不然吃了难受。”

    说完了又去隔间,因为天气出奇的冷,宋清如承包了整个炉子,就一直坐在那里做饭,看着多了人吃饭,去多抓了一把玉米粉。

    “咱们啊,没什么好东西,有一块腊肉,过年时候的,拿出来给吃了。”

    这点东西,都是来客人才吃,老太太的宝藏啊,能从年三十那天,一直留到六月天,不知道是怎么保存下来的,但是大家依然吃的很香,都是过日子的哲理。

    炒腊肉还缺点菜,他们家里就点咸菜,要吃菜只能去捡烂叶子,那老太寻思着去买一点青菜罢了,不能给人家也吃烂菜叶子。

    也没问女婿要钱,自己大箱子里开着,拿出来一个手帕子,那可真的是老太太的手帕,一层一层的,里面全是散钱,那手帕子洗得发白了,但是依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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