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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关上,彩蝶就不是那个样子了,指挥着我干这干那打扫卫生。
寄人篱下惯了,这点活对我来说绝不是难事,三下五除二清了大半个屋子,不过看看就一张床,我很有自知之明的,“姐,我能睡沙发吗?”
“你不想住也可以睡地上。”
我缩缩脖子,拿起沙发上的衣服,都是很暴露的,但是我以前绝对没穿过的。
她化完妆才抬起头来,“叫什么名字?怎么来的?”
“颜娇,从乡下买来的。”
她神色缓和了许多,在一边抽屉里找了半天,拿出一把剪子,“既然白凤交代了,我也好人做到底。”
其实我之前是不寄予什么希望的,可是麻花辫子剪成齐肩发时,连我自己都惊艳了。
实际上我觉得我长得还挺好看的,单看遗传就知道了,自从我爸去世之后,寡妇门前是非多这个词也是针对长得好看的人的。
我妈十里八村都是各家妇女防着的寡妇,长得白,尖下巴,眼睛虽然不大还是单眼皮,但是带着邪魅勾人的笑意。
只我在村里为了不引起那些老光棍的注意,总是不洗头,油腻腻的,挡在脸前。
此时洗净了头脸,减去多余头发分叉,下面齐齐的,干净的白质的一张脸,换了件裙子,露出锁骨,彩蝶都一愣。
末了,感叹了一声,你还真有点我当年的风采。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不过,好在彩蝶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说话的难听可是对我还算不错。
一晚上我就在这些劣质化妆品中睡过去了,不知道多久,是饿醒的,屋子里一股酸辣的泡面味,可是却不见彩蝶的人。
我起身找了件还算正常的衣服套上,出门拐角处就是公用厕所,凉水洗了脸,清醒了几分,看着周围很安静也听不见前面的喧闹声了。
刚看了表才早上六点多,夜场里的人都下班了,这种黑白颠倒的工作,我还没适应。
有点好奇的在走廊上走着,其他房间门都锁着,只有两个虚掩着门的,里面杂乱无章却没有人。
一直走到前面的侧门出去,清晨的冷风一吹,让人通体舒畅,夜场侧门正对着一条副街,此时普通老百姓刚起床,穿着睡衣下楼买早点,早餐铺子和早餐摊子上,飘起来的香气让人直咽口水,这就是大城市的早晨吗?
我抬头,远处是城市繁华的高楼大厦,这边是市井街道,有一瞬间的茫然。
“颜娇?”
熟悉的声音打断我的思绪,回头,看着平哥靠在夜场侧门边上点着一支烟,清晨阳光还没升起只有淡淡的白,那人没抬眼叼着一支烟,垂着眼睛略显疲惫,却有着男人沧桑的味道。
我先是一愣,然后点头,可是我自觉换了个样子自己都认不出来了,这个平哥是怎么认出我的。
大概看出我的疑惑,他眼中虽然也闪过一丝诧异和惊艳但还是低下头,指着我的鞋,“我这人,看人不看脸的。”
低头,才发觉我衣服换了,头发换了,可是脚上还是那双从村里穿出来的布鞋。
“哪有看人,是人看鞋的。”
平哥抻了个懒腰,“以后你就知道了,很多时候脸不是真的,一个人的脚才是最真实的。”
“为什么?”
“脸可以整,可以戴面具,可是一个人走过的路,他的经历是掩盖不了的。”
这话似乎很有哲理,我还在想着,肚子却很不争气的叫了,平哥买了一份煎饼果子给我,我开心的笑着吃了。
我俩就这样蹲在街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一时尴尬的谁都没说话,我想着吃了人家的嘴短,总不好冷场,想说点什么,“那天,为什么有人监视你啊。”
说完差点咬掉自己舌头,尼玛,我这问题,想到那天尴尬的假戏假作,再想到自己竟然会发出那样的呻,吟,顿时脸上一红。
“就是道上的事,你看着这些人挺平静的,实际上暗潮汹涌,我也是和黄毛一样去这条线的,就算出事那天我不在,可也有嫌疑。”他含糊的说着,一笔带过。
我也没敢再问。
可一下又冷场了,我绞尽脑汁想再想个合适的话题,还没想到,他却先开口了,“我会想办法让你离开这,把你送回去的。”
我一愣,“啥?”
“我说,我会送你回去的。”
“为什么?”我煎饼也不吃了。
后者奇怪的看着我。
我一下滞住,对,平哥这是英雄主义又犯病了。
我马上表明立场,“我为什么要回去,在家嫁人和被卖有什么区别,我以前看电视说大城市好啊,遍地都是黄金,我出来可是要嫁大款,过好日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