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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烟地跑了回去,连话都没说上一句。
原想废材利用,省下风筝钱的,如今看来是不可能的了,刘病已摇头笑笑,转身离开皇宫,来到市集,花掉一文钱买来一只最便宜的风筝,又见街道的不远处,有个读书模样的人,正在挥笔疾书。
旁边还站着一堆人,走过去才知道,这人是专门帮人写信为生的,刘病已虽然是海城大学的废材生,但他没写过毛笔字,如果勉强写来,就跟乌龟爬过似的,黑膝膝的一片,肯定是拿不出手的。
在写字先生的背后的墙上还拉着一条横幅:百晓生专职写信,诚信为本,童叟无欺!
这人叫百晓生,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他的书法真心不赖,铁画银钩,龙飞凤舞,直看到刘病已啧啧称奇,暗自感叹,这人也就生活在古代,要是生活在现代社会,凭他这手字,定可弄个大师当当,一天吃香喝辣,美女环绕,哪用得着在街头摆摊露首?
眼见一封书信快要写完,刘病已将风筝放在台上,说道:“这位先生,能帮小可在这风筝上写几个字吗?”
刘病已说得非常客气,说完之后,也非常期待地望着百晓生。
百晓生没有说话,而是低伸着头,两眼上翻,看着刘病已,那眼神,显得特别的奇怪,也有少许的厌恶。
刘病已暗感纳闷,你写就写,不写就不写,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难不成我脸上有花?或是……
就在这时,忽觉后领一紧,整个人被人凌空提了起来,刘病已的心里年龄虽然跟现代大学生一样,但身体毕竟还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加上长期的营养不良,显得有点清瘦,所以提起来是非常的不费劲。
刘病已双足立地,不停地蹬着踹着,口中还不停地叫着:“你干嘛呀?放我下来!”
那人也不答话,只是嘿嘿冷笑两声,稍一用劲,便将他扔了出去,刘病已歪歪扭扭地倒退好几步,这才稳住身形,正想再往前挤,却听一人沉声道:“排队!”
听到“排队”二字,刘病已彻底的愣了,因为在他的记忆中,从来都没有排队的概念,去食堂打饭是这样,出门挤公车是这样,甚至去个茅房占个坑都是这样。
他做梦都没想到,古人的素质竟然强过今人,连找人写封信都如此的井然有序,正所谓入乡随俗,也就老老实实地站在最后,排起了他人生的第一次队。
那百晓生不但书法好,而且写得极快,你说得有多快,他就能写多快,中间还遇到一个结巴,把那百晓生急得不行,原本一分钟可以搞定的事,他足足花了十分钟,严重地拖长了写一封信的平均时间。
刘病已以为可以很快地轮到自己,没成想到那大汉时,一封信竟然写了两个时辰,连七姑八婆今天掉了几根头发,这样简单到一句话的事,都可以写上两大页。
心中暗自叹服,这人没生活在现代社会,真是浪费,以他这种人才,如果写点网络小说啥的,曰更十万八万的,绝对不是难事,想不成神倒成难事了!
在等了三个时辰之后,终于轮到刘病已了,而他的双腿也因长时间的站立变得麻木起来,用力地捶过几下后,摇摇晃晃地来到前面,将风筝放在桌上。
他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在风筝的翅膀上写上几个简简单单的字,左边翅膀上写:大哥喊你回家吃饭!
而右边的翅膀是落款,只有两个字: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