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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派了他的儿子尉迟憞,率军10万,迎面赶来,进抵武德(今河南武陟东南),在沁水东岸布阵20余里。
这时沁水暴涨,两军只好隔水对峙。
看来都是因为有这条河的缘故,而并非七总管中有人收受了尉迟迥的饷金,故意延缓进攻。
8月17日,高颎到达前线。
高监军赶得急。不过,在此之前的折腾,所造成的延误,与他并无干系。
他只能做他现在能做的事。
高监军命令,架桥。
这个命令是惊人的。
因为沁水急流汹涌,换了现在,也难以做到。
架桥,是为准备发起进攻。
这当然是不用说的,这个举动着重要说的是,咱家玩的是拚命的架势。
桥竟然架起来了。
对崖的尉迟憞见了,就让士兵们从上游放下火筏,企图焚桥。
而高颎则让人在离桥桩较远处,构筑水中障碍“土狗”,以阻火筏近桥。
这“土狗”,是用竹笼和麻袋等,装满沙石,在以木桩加固,顶部露出水面,用以阻拦顺流而下的船、筏。由于这东西前锐而高,后阔而低,形状犹如坐狗,所以名叫“土狗”,这是当时发明的一种水战军事武器。
在急流汹涌的河上,使用这种“土狗”的使用,做得到吗?
假设性的回答是:当时的架桥方式,有可能是先以“土狗”形成围堰,再打入木桩,然后再施工架面,而完成的。
这其实也是现在拦河架桥,还有筑坝中,常用的方法。与我们在电视上见过的三峡大坝修建,也是隔江分流后,在围堰中分段施工的情形,如出一辙。
而这尉迟憞,一计不成,又再生一计。
所谓情急之下,计从心起,这都是让新来的这位高监军给逼的:
他把军队后撤了对崖的人,眼睛看不见的地方,心想只要对方一上岸,就立刻掩杀过去,对方背水而战,势必惊慌失措,弄得好的话,可以逼对方跳河。
背水一战,是兵家大忌。
这种以做为让对方处于绝地的战法,其实是一把双刃剑。
有两个结果相反的著名战例:楚霸王项羽的破釜沉舟之法,和韩信的背水列阵法。
前者是从水中上岸的胜,后者也是没有被赶下水,站在岸边的胜。
前题是,只要不落实水,就获胜。
但这一打仗的技巧,确实要看是什么人在用,和用在什么人身上。
对于名将韦孝宽来说,他看出了对方破绽:
首先是来的人,不是尉迟迥。
是他的儿子,这位没打过什么大仗。
尉迟迥大概是想起上阵还需父子兵这句话的缘故,让他领了十万人马前来。
但打仗讲究的,是人的问题,而不是人数的问题。
其次是,这位尉迟憞后退的距离,现在给出了一个机会。
对方挥军杀过来,需要的距离,与这边渡河时间之间的关系,并非是固定不变的。
渡河可以加快,狭路相逢,那要看谁更快。
而且,狭路相逢勇者胜,还要看士气。
所以韦名将命令擂鼓,这是为了快,更快;也是为了厮杀前的兴奋,向前进,向前进、进!
而这高颎,却在全军被后放了一把火。
是把桥烧了。
这二人一阳一阴两招,要做的是,学习楚霸王,学习韩信,让广大士兵们都知道,要是往回跑,是来不及再修桥的。
韦名将军,往前冲,不顾死活,这是很要命的。
尉迟憞者,是不是真在瞬间变化的战局而前,表现出差一、二秒种的“迟钝”,不知道。
不过,尉迟憞军广大的士兵们,知道反正身后有广阔天地,可以跑。
向前者,可能死;向后者,无非会被人说是逃跑。
那就当然选择逃跑,傻子才不向后转,跑。
双方几十万人,集合在一起打仗,这么多人,一方怎么说败就败,而且是这样快。
这其实与两个人对决,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两个人争胜负,其实决定于对自己的意志。还有就是,对那个站在对面的人意志的判断,是否存在失误。
我要战胜对方,与我可以战胜对方,如果这两个判断同步正确的话,那么,我已经胜利了。
接下来的拚杀,就象判决书已下,剩下的事,只不过是进入执行程序罢了。
尉迟憞单骑逃往邺城(今河北临漳西南)。
韦孝宽军乘胜追击,如同进入执行程序。
韦、高二人,没费多少事就打到了邺城,就象马上要查封对方财产,准备拍卖一样。
但是,虽然尉迟迥可能已经想到,会有什么样的判决结果,却拒收判决书,更反对强制执行,所以集中了全部兵力13万,列阵城南,准备决战。
列阵而待,说明早已做好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准备。
尉迟迥的之弟尉迟勤,统率军队五万人,正从青州赶来,增援尉迟迥,并亲率三千骑兵先期到达。
尉迟迥是老职业军人,几十年军旅生涯,打仗是他生活和生命中惟一要做的正经事,所以他不会惧怕这帮来强制执行的人,披甲上阵,军容严整。
他手下的兵,多为关中人。
这些兵虽多为汉人,却是新型军队体制,即以府兵制建立起来的天下精锐之兵。
府兵制要优于陈旧的少数民族部落兵制,其原因之一是在于,当时主要在关中地区,对户等(户等是按照人口资产划定的等级,作为征税的依据)在第六等以上的中上户,进行征兵,凡中上户之家有3个以上儿子的,就必须选择身体强壮者为府兵。
尤其是在公元543年第二次邙山大战失利后,北周武帝宇文邕下令,大力征集关陇豪右,即豪门大族的子弟从军,从而使汉族人,成为府兵的主要来源。
而当了府兵就免除其本人的所有的赋役,脱离一般的户籍,加入府兵的独立户籍。每个月中半个月警戒巡逻,半个月演习操练。而且还可以靠军功升官发财,且在尚武的南北朝时期,这是入仕的主要途径。也就是说,当兵有人管饭,还不干活,是最有前途的工作,所以这项职业很受追捧。
这种军队体制的优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军队战斗力,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军事技术专业化。
让一个临时被征召来,平时使惯了锄头的农民,与一个整天舞刀弄枪的职业军人对打,谁会占上风,不用多说。
当然,还有的优势就是,这些府兵做为尉迟大人府上的兵,多半是尉迟迥大人决定他们个人的前途的。
而关中地区的人,打仗成了他们生活中的家常便饭,这是不同于其他地方府兵之处。
所以这些关中人,愿意为尉迟大人力战,是不足为怪的。
不仅如此,尉迟迥还有一万多人的亲兵,都戴绿巾、穿锦袄,号称“黄龙兵”。
这应该是从当时常见的重甲骑兵,演化出现的新式骑兵,即轻骑兵部队。其最大特点在于机动、灵活,以及实用。
这是正真意义上的尉迟迥府上的家族军队。
这些兵不仅没有赋役,而且还有军饷,是尉迟大人掏腰**的。他们不在国家军队编制内,所以都是铁杆,只以尉迟大人马头是瞻。
仅从服装上就可以来:黄龙兵的锦袄都是黄色的。
而韦孝宽所带领的七总管府兵组成的杂牌军,来自五湖四海,衣服颜色,那真是五花八门。
这就是区别。
同为府兵,在兵源上,与之相比,是不同的。就象我们常说的学生生源不同一样,且素质上的问题,要想提高,空间很小。
两相比较,韦孝宽会认为,这仗最好还是别打了。
因为打仗是为了取胜,而不是为亮肌肉,更不是为了丢人显眼
还有就是,韦名将一辈子辛苦得来的名将美名,弄不好会毁于一旦。
打破这一尴尬局面的,是这韦名将阵中,有一员武艺超群的猛将杀出。
若非如此,这一仗的结果会怎样,还难说。
本人对武侠小说很感兴趣,但是对有关“武艺”的说法,总是感觉有些模糊。
读些真实点的历史,不包括古人所写的演义,今人创作的小说之类,总是会发现,所谓武艺,其实在真正的战阵上,并不会让一个传说中的人物,杀别人,如同切瓜,而被别人杀时,却刀枪不入。
如果真象所传说的那么神,仗就没法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