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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周曰,小柳柳又要冲新人榜了。唉,人家女人怀孕也就一次稳定了,我们这是怀了又堕堕了又怀啊。每个星期都是一个轮回。凌晨零点左右还有一更,在的朋友帮老柳砸上你的推荐票。如果能继续保持新人第一,明天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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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忽悠
贝克松并不知道这个叶家大少是何许人也,但他清楚,燕京城这潭子水极深,还是不要轻易得罪人的好。出门在外,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要好。谁知道会不会被人在后面捅上一刀?所以,主动向叶秋表达了自己的善意。
叶秋虽然不清楚那些真正的公子哥是如何待人接物的,但起码的傲气是肯定要有的。因为他是个假货,增添一股傲气或许能增加一份说服力。有的时候,人姓这东西很贱,你要是跟他客客气气的,他还觉得你这人有问题了。
叶秋没有立即伸手去握贝克松的手,而是转过脸问唐果:“他是谁?”
说实话,唐果也不知道这跟狗尿苔子一样突然冒出来的男人是谁。只是从他和沈墨浓的对话中听到些端倪,好像是姓贝,从苏杭那边过来的,和沈墨家的家族沈家有些联系。
沈墨浓知道唐果的意思,虽然觉得没必要,但如果能一劳永逸地断了贝克松的追求之心,她倒也乐意配合。
于是站起身为叶秋介绍道:“叶少,他是苏杭贝家的贝克松。”
这情景落入贝克宁的眼里,心里更不是滋味。自己来了大半天,连口水都没喝上也就算了,竟然也没人邀请自己落坐,腿都站麻了。而这叶家大少甫一来,沈墨浓就主动站起身迎接,人比人气死人啊。
“哦。贝家,*绸庄是贝家的产业吧?我们家老爷子喜欢穿丝绸做的衣服,每年都要从你们店定几套。”叶秋表情淡然地说道,这才伸手和贝克宁举了半天不知道是收回去还是继续在哪儿晃着的手握在一起。
叶秋没有说谎,他们家老头子虽然对自己苛刻小气,总说什么自己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享受荣华富贵,但对自己身上倒是舍得花钱,确实是每年都要在十绵缎定购几套长袍。这事也是叶秋经手的,自然摸清了*的底细,所以叶秋才知道苏杭贝家的存在。
这次贝克松更是不疑有假了,*绸庄确实是属于贝家的产业,但这绸庄只经营高级顾客,每套丝绸制品的衣服卖到数万甚至数十万,虽然在全世界有上百家连锁店,但如果不是一定级别的人,是不知道它和贝家有联系的。
而且他说,他们家老爷子每年都要定购几套,‘几套’两字倒是很平常,有钱人家一年买上几套是很正常的,可那‘老爷子’三个字很是让人浮想翩翩啊。难道是燕京那位大佬之后?
“哈哈,谢谢叶老对小店的照顾。今曰和叶少相识也算是缘分,不知叶少能否留个地址,以后有了新款式我会立即着人送过去给叶老挑选。也算是我这做晚辈的孝敬叶老的一份心意。”贝克松也没心思去追求沈墨浓了,而是一心想要和这个叶家大少建立一定程度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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