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世界四 大唐才子1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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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和抓文机器作战的防盗章, 跳定的妹子别急稍后就可见正文了!
不知道是因为白天睡得太多,还是外面的月光太过明亮,在牢里都能睡得香甜的琴歌, 居然在高床软枕上失眠了。琴歌试了几次未能成功, 索性放弃了,爬起来将房间里藏着的几坛美酒取出来,刚给自己斟了一碗, 就听见原本该在左右厢房熟睡的两个人,一个翻上了屋顶,一个守在了门外。
琴歌扬声道:“你们两个, 谁进来陪我喝酒?”
房顶上的动了两下又安静了, 门外的更是稳如泰山。
既没人赏脸,琴歌只有自饮自酌。酒一入口, 琴歌就想骂娘, 明明就是他记忆中的味道,明明就是他最喜欢的江南醇酒, 怎么就是觉得——真他妈难喝!这玩意儿也敢叫酒?
算了, 劲儿不够, 量来凑。
琴歌一坛子酒下肚, 终于把自己灌得晕晕乎乎, 最后人事不知,有人进门将他弄上床都没什么反应——倒是做了一晚上光怪陆离的梦。
在梦里, 他高高站在云端, 一挥袖, 海水倒卷、天翻地覆,一拔剑,山崩地裂、石破天惊,纵横驰骋,好生快意……可惜一早醒来,依旧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无用书生。
简单梳洗后出来,韩朴和余生正在院子里过招,琴歌看了一阵,觉得有趣,随手折了一枝柳枝在手,叫道:“韩朴!”
韩朴回头:“怎么?”
琴歌笑道:“看剑。”
一“剑”刺了过来。
韩朴翻了个白眼,“别闹”两个字还未出口,瞳孔猛地一缩,似要抽身后退,又似要提刀来挡,最后却只呆呆的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软软的柳条儿顿在他额前。
看着韩朴发散的瞳孔、额角豆大的冷汗,琴歌缓缓收“剑”,微微一笑,道:“如何?”
韩朴觉得自己的心脏这会儿才重新开始跳动,看怪物似得盯了琴歌好一阵,艰难的吞了口唾沫:“这是,你昨天一晚上……”
琴歌点头,只见韩朴发出“啊啊啊啊啊”一连声怪叫冲了出去。
琴歌大笑。
余生茫然道:“他这是怎么了?”
琴歌笑道:“他大约是觉得自己这辈子白活了……”
话音未落,门外传来韩朴的怪叫声:“老子这二十年都他妈的白活了!狗日的老天爷,没这么欺负人的……”
余生将自己的兵刃——两柄短剑收了起来,道:“我去吩咐她们摆饭。”
琴歌点头,目光微凝:他并未刻意掩饰与韩朴之间的相识,反正他在南楚时交游广阔,也认识一些武艺高强的豪侠,有朋友担心他的处境前来帮忙,也说的过去——以韩朴的身手,若是真的误打误撞卖身到他身边倒惹人起疑了。
让他诧异的却是余生的反应,余生除非是瞎的,否则早该看出端倪,但他却无动于衷——并不是掩饰的太好看不出来,而是,他根本不在意、不在乎这些。
这个暗卫,单纯的有点可怕。
琴歌收回心神,又是一“剑”刺出,这一次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刚才玩笑时随手一刺的感觉,又一连试了几次,却是一次比一次更不中用……好在他也从未想过要一步登天,耸耸肩扔了柳条去用早饭。
因为韩朴跑了个无影无踪,早饭就只能琴歌和余生两个人用,等韩朴回来的时候,琴歌已经练了一轮剑回来,正和余生两个在做木工。
“你要的剑!”韩朴大大咧咧将一柄连鞘的长剑重重插在琴歌身前,得意道:“你让我做的事儿,我可都做好了。”
琴歌知道他说的是茶馆的事儿,嗯了一声,目光落在面前的长剑上,额角青筋开始跳动。
韩朴笑嘻嘻道:“你不是要重一点的剑吗?我保证,这是全秦都最重的剑了!”
琴歌也相信,这的确是秦都最重的“剑”:插了一小截在地上,剑柄还差点到了他胸口,将近两掌宽的剑身跟个门板儿似得,虽剑在鞘中看不出薄厚,但看如此长宽,绝对薄不到哪儿去,这样一柄剑,分量可想而知。
琴歌将它从地上拔了起来才拔剑出鞘——他个头不够,直接拔剑有点难度。然后琴歌发现,以他的力气,把它提起来不难,但想握着剑柄将它平举起来……还差得远。
“你故意的?”琴歌一边把玩,一边漫不经心道。
这绝对是报复!不就用柳条吓了他一下吗?这心眼儿小的!
韩朴坚决不认:“不是你要重剑的吗?我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
琴歌会信他才怪了,低头研究自己新得的宝剑,除了样子奇葩一点,剑绝对是好剑,材质和炼制手段皆是一流,而且琴歌还闻到一股浓厚的血腥味儿……这柄剑,是见过血的,而且很可能曾杀人如麻。
再联想韩朴口中的“弄”字,问道:“这是何人的佩剑?”
韩朴嘿嘿的笑,余生答道:“是齐将王猛所用。”
王猛琴歌是知道的,大齐有名的先锋官,身高八尺、力大无穷,每次攻城掠寨皆冲在第一,杀人无算,在与齐接壤的各国,他的名字有止小儿夜啼的神效。
“王猛来秦都了?”
韩朴冷哼道:“不仅来了,还嚣张的很。前些日子在长街纵马,伤人无数,被秦王派人警告之后,虽不再纵马,却还是那么嚣张。那日随手掀了人的摊子,摊主壮着胆子向他索赔,差点被他一拳打死,前来劝阻的小吏也被他打掉两颗大牙……我亲眼看见的便不止这两回,听说街上的小娘子也被他抓回去糟蹋了好几个,如今稍稍漂亮些的妇人都不敢出门呢!”
“今儿出门,正好看见他拿了人一大屉包子,吃着就走,连笼屉都不还……我横看竖看他不顺眼,加上你又想要柄重剑,我就顺手将他的剑弄来了。”
琴歌双手握剑,勉强挽了个难看的剑花,问道:“偷的,还是抢的?”
“额,”韩朴挠挠头,道:“算是……半偷半抢吧?”
余生抬头问道:“什么叫半偷半抢?”
琴歌接口道:“就是偷东西动作不利索被人发现,只能拿了东西拔腿就跑呗!”
“胡说!”韩朴怒道:“我有那么没出息吗?我和他过了几招才走的好吧?”
琴歌将剑戳在地上,道:“拿去还给他。”
韩朴不满道:“你就算不喜欢,也不用还给他吧?为了抢这玩意儿,我被他差点把骨头打断了。”
琴歌道:“就是喜欢,才要你还给他,好再光明正大的弄回来——我将来上了战场,难道要用偷来的兵刃吗?”
“就你还上……”想起早上那一剑,韩朴话说了一半改口道:“反正我不去!”做刺客的,向来都是管杀不管埋的,让他去还东西,没门!
琴歌也不勉强,道:“余生,你把剑送去衙门,就说是路上捡的——让他们帮忙张榜寻找失主。”
余生还未答话,韩朴已经笑开了,道:“这个我喜欢!榜一张,那王猛岂不是颜面扫地?哈哈!我去我去!”
琴歌冷哼道:“你去告诉官府,你就是那偷儿吗?”
“我……”被降格成偷儿的韩朴气的话都说不出来,偏余生就在一旁,他连辩驳一下自己不是偷儿是刺客都不能。
余生拿了剑离开。
琴歌继续削木头,韩朴接过余生留下的活儿。
琴歌边干活边道:“大韩是秦国灭的,为什么你看起来更不喜欢齐人?”他倒不是非要自己动手,只是这个时代的技艺向来是靠言传身教的,他绘出图纸让木工去做,他们却只能看个似懂非懂。琴歌有将形状和尺寸讲解清楚的功夫,自己都已经做出来了——横竖他只需要做一套,而且据余生所言,这样也可以锻炼腕力和指力。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韩朴道:“不过相对起来的话——譬如你租着人家的房子住,你是喜欢房东被灭了换一个房东继续交租子,还是喜欢时不时来一伙人,抢你的粮食、睡你的女人、烧你的房子,甚至将你抓去做奴隶?”
琴歌默然不语。
韩朴叹了口气,道:“虽然秦兵过境的时候,也是无恶不作,但他们终究是冲着军队、冲着土地城池来的,可是齐人,他们的目的大多就是为了烧杀掳掠……咱们这样的平民百姓,当然更恨他们,不过你们这些达官贵人就不一样了。”大齐是草原部落,游牧而居,他们不擅耕种,也不擅守城,物资匮乏的时候,就会到中原各部来掳掠,等对方的大军一来,又退的干干净净。
琴歌沉默片刻后,问道:“战争……到底是什么样子?”
韩朴道:“你没见过?”
“嗯,”琴歌道:“自我记事起,大楚就没有过大型的战争了,听说当初秦国灭韩时,曾有大臣提出派兵驰援,但秦王派了使者去,威逼利诱一番,说大楚若派出一兵一卒,秦兵便弃韩攻楚……国主惧了,果然没有派一兵一卒。后来助韩的魏国果然被灭,国主逢人便说若非他英明睿智,南楚早已灭国……”
最后一句话不无讽刺,因为稍有见识的人都清楚,若非楚王目光短浅,不肯派兵联手抗秦,南楚何至于落到如今这样危如累卵的境地。
韩朴拍拍他的肩膀,叹道:“其实我也没见过战争是什么模样。那时候我跟着师傅在山里练功,等我们得到消息出来的时候,战争都已经结束了……只见到了战争后的断壁残垣和满地尸骸。”
而后便是长久的沉默,韩朴削了一阵木头有些不耐烦了,问道:“这是做什么玩意儿呢?”
琴歌道:“蒸酒用的。”他隐隐想到可以快些提升实力、创出剑法的法子,但每天喝这么淡这么难喝的酒,对于好酒如命的琴歌来说,真的是很要命。
韩朴身为刺客,不怎么碰酒,闻言更是没兴趣,道:“先前我去南安茶馆,他们掌柜的说,你要的雅间随时都有,而且他们还刚刚从南方进了一批新茶,让你得空的时候去尝尝呢!那意思约莫是让你早些去,干脆咱们趁余生那小子不在去一趟?”
琴歌微楞:莫非那边发生了什么事?这才过去区区两个月,南楚能有什么事发生?
于是让下面的人套了辆车,直奔南安茶馆。其实南安茶馆,并不是南楚在大秦的势力,而是他的家族,确切的说,是他爹几年前开在大秦的数个小店之一。
琴歌心中略有些焦急,但马车却越走越慢,最后索性停了下来,隔一阵才走两步。韩朴早不耐烦,跳下马车说去打探,一转眼就又溜了回来,笑道:“王猛那小子在前面,扛着他的那把大剑遛弯呢!他个头大,剑又长,就那么大咧咧的走在路中央,谁的马车都过不去!哈,哈哈!好几个大秦的官儿被堵在他后面,屁都不敢放一个哈哈!”
琴歌看着他幸灾乐祸的模样,简直气乐了:“你是不是忘了,我们也被堵住了,你要不去放个……那什么?”
“额……”韩朴讪讪道:“你要让我杀他的话,倒不算太难,可你让我揍他一顿——他皮粗肉厚又力大无穷,加上那柄剑……也不是打不过,就是划不来。要怪就怪余生那小子,这么快就让他把剑弄了回去。”
琴歌懒得理他,眯着眼靠在车厢上,淡淡道:“大秦可能要有麻烦了。”
秦钺走了没多久,在链子上挂了三天的琴歌终于能找间牢房睡觉了,被放下来的时候,琴歌觉得两只胳膊已经不是自己的了,磨破手腕的那点疼倒是小意思。
以为可以摆脱牢狱之灾的琴歌被浑身的瘙痒折腾醒,下意识的伸手去挠,手腕上却又是一紧,耳中再度传来铁链交击声。
难道是又被挂了?
琴歌睁开眼睛,便看见雕着精美花纹的床顶,和层层叠叠的床幔。他一身清爽的躺在床上,伤口都被处理过了,身上也清洗过,连头发都散发着皂角的香气。
如果不算被锁在床头的手腕的话,这待遇还算不错。
“公子,您醒了?”圆脸大眼,身材娇小的少女端着药碗进门,笑道:“大夫也说差不多这个时辰醒,所以奴婢去熬了药来。对了,公子可以叫奴婢小桃。”
她放下药碗,将琴歌的头垫高了些,道:“公子昨儿夜里发了热,这是大夫开的药。来,奴婢喂您。”
如今正是春寒料峭的时候,琴歌穿着一身单衣被折腾这么久,还泼了几身水,不病才怪,皱眉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小桃诧异道:“这是宫里啊,公子您不知道?是了,昨儿公子病着,昏昏沉沉的……”
又嫣然一笑道:“昨儿可是大王亲自安置的公子您,还请神医务必治好您的伤……奴婢在这里三四年了,从未见过大王对谁这么细心呢!”
琴歌不置可否,就着小桃的手喝了两口,皱眉:丁点儿大的勺子,喂两口还要擦拭下嘴角,这是要喂到什么时候去——这种喝药法,他宁愿被人捏着脖子灌。
正要要求换个法子,看见他皱眉的小桃眼圈已经红了,惊慌道:“对,对不起,都是奴婢的错,奴婢……”
话未说完,门外传来一声轻笑,竟带着几分宠溺:“怎么,才刚醒就发脾气呢?”
琴歌顿觉毛骨悚然。
一身黑袍的秦钺推门而入,坐到他床边,道:“是要让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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