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此时,一队侍卫赶到,纷纷下马,都单膝跪地,抱拳道:“属下们来迟,让主子受惊了。”
    凝秋心里不屑地道:嗯哼~肯定是一切搞定了,援兵才到啊,没毛病!
    有人看见了男子腿上的血迹。
    “主子,您受伤了!”
    万凝秋闻言,忽然想起什么:“对了,他偷药去黑市卖,应该有止血药。”
    万凝秋去翻看了家丁马背上的袋子,果然翻出几样药来。
    她很快找出止血药粉,为了稳妥,还凑在鼻子下闻了闻。
    把药包放在车上。
    撕开他的裤筒,丝绸的黑裤不受力,她用力猛了点,撕开老大一个口子,露出一截肌肉刚健,骨形优美的腿,还好伤在膝盖上方,没有伤到膝盖。
    凝秋因为失手将人家裤子撕开老长的口子,未免有些尴尬,飞快地洒上药粉,又扯下自己裙边,给他包扎好,才不至让裤管的口子裂得太厉害。
    她没有注意,忙乱中自己的玉坠掉在了草地上,正落在男子流出的血迹上。
    锦衣男子捡起,刚要还给她。
    凝秋小声丢下一句“我们两清了!
    各走各的!”
    然后转身往大路上跑,这个黝黑阴森的乱坟岗,她已经受够了,逃到文明的地方是人类的本能。
    而大路是通往文明的捷径。
    她不清楚这帮人的来龙去脉,都是什么样的人。
    又是在危险的郊外乱坟岗,趁着刚给他们主子包扎了伤口,都还没回过神儿,她得赶紧脱离他们。
    锦衣人被属下扶起,飞身上马,回首看了一眼家丁的尸体。
    属下心领神会:“把他埋了!”
    锦衣人迅速向凝秋追过去。
    大手一捞,轻松地把她捞上马背。
    一队人朝着夜幕深处而去。
    这丫头如果自己在黑夜里瞎跑,若是欢毒发作,遇到男人,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你,你要把我带到哪去?”
    凝秋在男人的怀抱里警惕地问。
    锦衣男并没有理会她,而是加快了速度赶路。
    凝秋急得抬手就打,想挣脱他的怀抱。
    然而,身体确是越来越没力气。
    显然是欢毒慢慢起效,涣散了力气,使人四肢乏力。
    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使不中毒,她也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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