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最近的趣事,大概就是EA电子艺界威胁世嘉的故事了。
    九十年代的电子艺界,并不是日后那个横亘与家用机和个人电脑两大平台的发行巨头。
    此刻的电子艺界,创办的时间还不长。
    相比于老牌的电脑游戏发行商,它的资历要小很多,拥有的资源也要小上不少。
    虽然任天堂方面觉得美国人制作的游戏都是垃圾,但是任天堂北美对于市场还是尊重的。
    争取到了在北美地区数个大的电子游戏发行商的支持。
    规模小之又小的电子艺界,则是一枚漏网之鱼,最后便宜到了世嘉,被世嘉争取到了手中。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因为曰本经济的急剧膨胀,因为曰本企业各种来到美国的土地上大规模收购。
    实际上激起了不少美国人们的逆反心理。
    再加上日系电子游戏厂商控制了美国电子游戏世界全部话语权。
    那些高端的玩家,虽然玩着来自曰本的电子游戏,却依旧觉得丧权辱国,无比渴望着国产游戏逆袭的一天。
    这也是当初高桥寻找美国电子游戏开发者,与他们合作开发电子游戏的原因之一。
    虽然万户严格划分,也算是日系厂商里的一员。
    不过,不同于强势的任天堂系,万户还是很温和的。
    世嘉和万户一样,也选择推出了许多美国人自己制作的游戏。
    不过,大多数美国人制作的游戏质量都非常堪忧。
    并且,这些美国的游戏制作者,或许是自由惯了。
    他们也并不认可由山内溥定下的这一套游戏发行规矩。
    他们不认可自己想要在一台主机上发行游戏,还要得到主机厂商的授权,还要交授权费。
    电子艺界虽然也为世嘉的主机平台制作游戏,但是他们却在暗地里逆向破解了世嘉的防盗版电路,并且还找上门对世嘉说他们破解了世嘉的防盗版设置,打算自己制作世嘉主机的卡带。
    世嘉的人自然觉得这荒谬透顶,觉得电子艺界这样做违反了法律。
    但是,电子艺界却有恃无恐,他们的董事长直接就说,如果不认同电子艺界的做法可以对簿公堂。
    不过电子艺界要告世嘉有“垄断”
    的嫌疑,建议法官依据“反垄断法”
    来判决。
    这听上去好像有些荒谬,本来是偷人东西的电子艺界,怎么就能这么理直气壮的倒打一耙?
    但是世嘉却偏偏怂了。
    象征性的征收了一美元的授权费用,并且要求电子艺界在他们自己制作的卡带上印上世嘉的标志,表面上服从世嘉的认证制度就行了。
    世嘉之所以这样就怂了,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有着很重的关系。
    要知道,因为日企和日元的空前强势,实际上美国从官方到民间,都有一种反日思潮。
    而美国又是一个“以律师立国”
    、是一个“律师的祖国”
    的国家。
    在美国什么样不可能的判决都出现过,在日企和日元强势引起厌恶的大背景下,电子艺界说不定真的就能将世嘉告出个反垄断来。
    而世嘉家用机在曰本本土根本就没有生存空间,主要市场就是在美国。
    面对可能下架停售的巨大危机,他们也只能捏着鼻子认同了电子艺界的提议。
    认同了电子艺界可以在世嘉的平台上发行自己的游戏。
    电子艺界在拿到这个权限之后,在世嘉的主机上除了大量的体育游戏。
    所有能够购买到联赛授权的体育赛事,他们都会去买赛事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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