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蒙蒙亮之际,陈征一行人到达天海帮的总舵,将夕欢安顿下来。
    帮主和重要成员的起居饮食都在总舵后半区,女眷所住的静雅厢房则要再靠后一点,以一庭园的流水小径相隔开来。
    许是因为身是正派,天海帮内部气氛温馨,规矩并不森严,全靠帮派成员自觉。
    天海帮不收女弟子,除了陈征的亲女陈贞儿,还有如果夕欢愿意的话,她也能拜入门下,习武艺傍身。
    若是不愿,也会养她至及笄,再安排她的婚事。
    除出陈贞儿,陈征门下只收了两个徒弟,杜浩歌,华听风。
    这俩孩子自小一起长大,情同兄弟——陈帮主这么说的。
    夕欢在榻上,辗转反侧,使出了吃奶的劲,绞尽奶汁,都记不起男主角是谁。
    看来光脑在记忆抹消方面做得很到位,她真是一点都不记得了。
    也曾想过,既然她是作者,当然会选符合自己喜好设定当男主角……
    但问题是,她太博爱了。
    无论是阴暗黑化病娇、阳光天真小处男、风流倜傥翩翩公子、禁欲自持的眼镜教授……等等,不同类型的男人,只要有亮点,她都能欣赏,也想在小说里嫖一下。
    这广阔得无国界的爱,深深地难住了她。
    杜浩歌和华听风,这俩小兄弟,夕欢能想出一百种苏他们的套路。
    这可怎么办啊!
    床板太硬,浅浅地睡了约三个小时夕欢便醒转过来。
    察觉到房间内的动静,外头候着的丫鬟捧着水盘进来,自称淡玉,是陈征吩咐过来伺候她的丫鬟。
    淡玉年纪看上去只比她原身大两岁,脸圆滚滚的,细眉下是一双杏眼。
    洗脚洗脸,丫鬟一手包办。
    夕欢怔忪片刻,没来得及犹豫要不要自己动手,淡玉已经手脚利索地将她伺候得贴贴服服了,她连一根手指也不用动,比去做按摩还专业:“小姐想要哪根簪子?”
    梳妆台上,放着一盒珠翠,款式都比较素,夕欢扫了一眼,淡玉便惶恐解释:“小姐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老爷让淡玉在库房里挑一些你可能会喜欢的首饰……”
    “我知道了,别怕,没有要怪你的意思。”
    定定神,夕欢对着铜镜端详,这不看则矣,一看就笑了——这不是她十来岁时候的模样吗?
    应该是还没来得及设定女主角外表,只设了年龄段。
    幸好她本人长得不差,十来岁的年纪,更加嫩得出水。
    而且这吸收了现代营养的身体,发育得早,五官精致,惟独双眼透着股不符合外表的成熟。
    眼睛是灵魂之窗,而这双眼里藏着的灵魂,并非一个无知天真的孤女。
    夕欢婉拒掉淡玉帮她化妆的请求,让她在一边候着,自己动手。
    工具有限,饶是彩妆达人也苦于无米之炊,她描了喜欢的眉形,唇往胭脂纸上轻轻一抿,红得很克制。
    末了心血来潮的往眼角抹了一点,遵循彩妆‘少量多次’的原则,不然就像俩瓣猴子屁股在眼角了,指腹往外压,极少量的红晕染开来,与旁边白皙的肤色无缝连接。
    不消片刻,铜镜中的少女,已是一副楚楚之姿。
    宝刀未老啊!
    很多年轻女孩,被营销号鼓吹的彩妆文化迷得七荤八素,十六往上也就算了,十六往下的,最珍贵便是那股清冽的美感,一生只有这段时间,稍纵即逝。
    成熟美可以玩很多年,大可慢慢捣鼓,但青葱年华的美,被化学成分压一头,未免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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