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操蛋的人生
华夏禁枪,猎枪也禁。
所以张天毅小时候跟着长辈进山打猎的时候,只能做陷阱或者用长枪。
有少数的叔叔,也可以用弓箭。
不说陷阱和弓箭,用长枪打猎同样需要智慧,也需要体能。
如果是凶狠的猎物,比如狼。
你不能一下子把他逼到了绝路,不然一只狼的拼命一搏,很容易让人受伤。
你要给他留一条生路,不停的逼着他奔跑,直到他筋疲力竭,再也无力反抗。
此时一枪扎下,很稳,也很安全。
今天的这一场搏斗中,张天毅是猎物。
但他是一只有着凶狠獠牙的嗜血猎物,冷子越太早的让他无路可走。
它还有一个名字叫文虎,陷入了绝望,就不在有文,只剩下虎。
他父亲多年的教导,让他明白。
他家的地,熊瞎子进来掰玉米,也要拿着枪出去干。
同样,他的女人,别人想碰,只能踩着他的尸体。
任萱,是他认可的女人。
那么冷子越想动,就要准备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张天毅屏住一口气从地上爬了起来,他的一只手需要撑着任萱的肩膀才能站稳。
可他的另一只手抓着一枚中性笔,笔尖狠狠得到刺入冷子越的脖子。
不算深,但是他脸上狰狞的表情让所有人都不敢轻举妄动。
大半张脸上都沾染着的血迹,让他看上去不像人,更像地狱爬出来的恶鬼。
他的身体再颤抖,偏偏抓在手中笔尖非常的稳。
这是他的习惯,张天毅每次出门兜里都会习惯的揣着一根笔。
当初多次慌乱时候,都依靠这根笔刺破掌心强迫自己镇定。
今天终于刺进了敌人的脖子里。
冷子越扔掉了棒球棒,双手举起。
战战兢兢的说道:“你的手,可千万别抖啊。”
随着他的开口,张天毅的手抖了抖。
吓得冷子越又是一阵尖叫。
他视别人的生命如尘埃,自己却非常的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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